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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韶一手扶着腰,一手捂着屁~股,用他混沌的大脑努力思考着,眯着觑觑眼打量着眼前的男人,对方怎么看都不像他那些猪朋狗友找来□□的,好在沈韶虽然醉了,但家教还是很好的,意识到自己弄错后,便忙不迭道歉,边道歉还不忘再次打量男人,健硕的胸膛,瘦窄的腰身,笔直的长~腿,怎么看都是尤~物啊。
沈韶强忍住流口水的冲动。没错,沈韶喜欢男人,他的口味和他那些朋友很不一样,他不喜欢娇滴滴柔软无骨的男孩,而是喜欢充满阳刚气概的男人。
叶城当然不知道沈韶已经把他从头到脚意yin了个遍,在他眼里,男生坐在地上耷~拉着脑袋,湿~润的头发贴着脸颊滴着水,一副凄凄惨惨戚戚的模样,最后男生还小小声的再次道歉,让叶城原本高涨的怒火也消退下去,他扯了扯有些紧的衣领,露出性~感的喉结,自我安慰着,和一个是小孩的醉鬼没什么好计较的。
男生虽然明显是成年人,但在叶城心里,无疑还只是个小孩。
叶城冷冷看着男生,一般没有多少人能够承受叶城的冷视,但现在沈韶是被美色迷了心,糊了眼,叶城的冷傲在他眼中不是高不可攀,而是别有风情,想着想着,沈韶就露出一个傻兮兮的笑容。
叶城第一次遇到被自己盯视,还能笑出来的人,他有些困惑,但这种困惑只是一闪而逝,毕竟他和沈韶只是萍水相逢,不会有深交:“我走了。”
叶城见沈韶清醒过来就打算离开。
“等等!”沈韶急忙拦住叶城。
叶城顿住,回过头。
沈韶红着脸说:“谢谢。”
叶城又多看了黄毛男生一眼,还算有礼貌,不是太糟糕。
叶城离开后,沈韶呆呆坐在浴~室里,脑海里浮动着叶城的胸,叶城的腰,叶城的腿,被浸~湿的衣服散发着丝丝冷意,浮现连篇最后还是被连续的喷嚏打断,沈韶干脆脱了衣服,爬进浴缸洗起澡来,低着头看着自己微微有些昂扬的地方,不知道那个男人的这里是什么样的风景呢。
第二天中午,叶城接到陌生来电,一接通,竟然是昨晚那男生清亮带着恳求意味的声音。
“叶大哥,快来酒店救我。”
听着男生叫自己叶大哥,叶城的第一个反应是皱眉,他的特殊身份让他在平时生活里非常小心,不得不防备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以免拖累整个叶家。
男生似乎和叶城心有灵犀,飞快补充道:“你昨天掉了一张名片在地上,叶大哥,你快来救救我吧。”
这句话打消了叶城的疑虑,恰好他今天休息,又离酒店不远,而且无论怎么说,男生的哀求和那句叶大哥还是挺戳人的,所以叶城动身再次去了酒店。
叶城是在酒店顶楼餐厅见到男生的,而他求救的原因很简单,没钱付饭钱。至于他为什么不向自己家人朋友求助,当然是因为根本记不住电话号码,这是大多数现代人的通病,离了手机,就一个电话都记不起来,所以叶城掉落的名片是男生唯一求助的通道。
叶城一进餐厅,男生就激动的朝他挥舞着手臂,在偌大的餐厅里极其显眼,叶城想忽视都难。男生一见叶城走过来,立即殷勤起身为他拉椅子,这动作向来是男士为女士做的,所以叶城皱了皱眉才坐下去。
澳洲大虾,海参粥,鱼子酱面包,芒果松脆,松露巧克力,抹茶马卡龙冰淇淋等美食摆了一桌,从主菜和甜品的分配比例来看,叶城确定沈韶非常爱吃甜食。
沈韶摸~摸鼻子,悻悻笑道:“我的卡不知道掉哪了,现金又不够,所以只能……嘿嘿嘿。”
沈韶貌似很不好意思,说到最后只能傻笑,叶城自然明白他的意思:“我知道了。”
沈韶好似不怕他的冷淡,非常主动的夹了一块虾肉给叶城:“这虾肉很新鲜,跟我在澳洲吃的味道差不多,你尝尝。”
“再喝碗热粥吧,麻烦你那么远赶过来,真不好意思。”沈韶又把粥推到叶城面前:“昨晚多谢你把我送到酒店,要不然不知道我会在哪窝着呢,说不定今早就变成一具尸体上报纸头条了。”沈韶以为是两个好友把自己扔在酒吧不管,然后他被好心的叶城捡走了,现在坏人那么多,还好他没有遇上图谋不轨的人。
“等我联系到家人,把房钱和今早的餐费一起还你。”
叶城当然不在乎这点小钱,可沈韶能主动提出还钱,确实增加了叶城的好感度,不占小便宜,懂得感恩,这是叶城欣赏的品质。
“不用了。”对叶城来说,男生有这份心意就好。
沈韶笑了笑,也不在这个问题上多做纠缠,反而自我介绍起来。
叶大哥,见了两面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我叫沈韶,沈是三点水的沈,韶是韶华易逝的韶,嘿嘿怎么样,我的名字是不是很好听?└(^o^)┘叶大哥你的名字也很好听有什么特别意思吗?(⊙_⊙)叶大哥,这个芒果很甜,你尝尝!y(^_^)y叶大哥,我看你名片上写着是做风投的,风投具体做些什么啊?看上去很厉害的样子!~>_<~叶大哥你今天是不是休息?能陪我逛京港吗?#^_^#叶大哥,你多大了啊有没有女友?╰( ̄▽ ̄)╮
从吃饭到出餐厅,沈韶就没停过,仿佛要挖出叶城祖宗十八代一样。
叶城回一句,沈韶可以说十句,叶城不回答,沈韶照样可以脑补出十句。
总而言之,沈韶对叶城来说,就像一只,活泼热情精力无限没有戒心的小狗。
“叶大哥,你嫌不嫌我吵?”沈韶还算有自知之明。
“……”叶城不置可否。
沈韶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我妈说我在她肚子里的时候就很吵很闹,她特烦我,说怀我比怀我姐难受多了。因为怀我的时候很难受,我爸就安排我妈在海边度假放松心情,结果我妈才在海边呆了几天,我竟然吵着急着要出来,我父母完全没有预料到我会比预产期早那么久出生,当时外面狂风暴雨,别说赶去市里的医院,就是离度假村最近的医院都很难去,最后他们只能找了海滨镇上的产婆接生的,所以我算是伴着京港的海浪出生的吧,说来也巧,我一出生,风暴就停了,天空就放晴了,哈哈,产婆说我是受神明眷顾的人,不过因为我出生太早,所以身体比较差。”
“我很小的时候就被父母送出国疗养了,他们希望我生活在相对比较宽松的环境里,故乡的海,除了我出生那年,其实我都没见过,叶大哥,你能不能陪我去看看啊。”沈韶垂下眼帘,刚才还叽叽喳喳的他现在有种说不出的孤独和落寞。
早产,身体差,从小离开父母在国外生活,叶城心弦微动,最后鬼使神差的答应了沈韶去看海的要求。
一上车,沈韶好像又恢复了活泼劲。
叶大哥你车技好好啊,开的那么稳。叶大哥,你的车好宽敞啊,是哪个型号的?油耗多少?价格多少?
叶城觉得沈韶一天说的话比的上十个人,最后他忍无可忍,递给沈韶一瓶水,暗示他休息一下。
不料,沈韶接过水称赞,叶大哥你好体贴啊。
喝了水之后的沈韶跟打了鸡血一样,话更多了。
叶城不禁腹诽,沈韶一点都不像身体差的样子,他刚才到底是着了什么魔,会觉得沈韶很可怜?
叶城开了一个小时的车,两人终于到了海边,京港雾蒙蒙的天,灰蓝蓝的海景让沈韶很失望,他半是同情地拍拍叶城的肩:“叶大哥,下次你去我那玩,我带你去看真正的碧海蓝天阳光沙滩。”
“……”
虽然沈韶对海景很失望,但对海边大排档还是很满意的,碳烤生蚝扇贝小虾鱿鱼,再配上冰镇西瓜汁,简直是人间天堂。
“要说吃,还真没有哪里比得上国内。”沈韶哧溜吸了一块蒜蓉贝肉到嘴里,q滑弹~性的贝肉让沈韶回味无穷。
叶城的饭量很大,但今天见到沈韶,算是碰上敌手了,人看上去那么瘦,竟然这么能吃。
沈韶自己吃的同时也不忘照顾叶城,中午那段塞满了沈韶的肚子,这一顿,是彻底塞满了沈韶肚子的缝隙,他拍拍圆~滚滚的肚皮,满足的都有些走不动了。
结账时,沈韶找了个借口开溜,其实是悄悄去结账了,叶城对他的一举一动了如指掌,但是既然沈韶有心,他也顺着沈韶的意思好了,这大概就是两个大男人出门的好处。
沈韶身上有些现金,只是不够付酒店的账,但是大排档这顿,这些现金怎么都够了,结果账单让沈韶瞠目结舌,虽然在国外学的数学,可他也不至于那么差啊,能算错价格?沈韶不相信的又来来回回算了好几次,最后终于弄明白,原来不是他算错,而是老板在价格上玩了文字游戏,生蚝不是30元一份,而是30元一个,鱿鱼10一条,不是指一整只鱿鱼,而是鱿鱼的一条腿,相当于80元一条。
沈韶有钱,但不代表他会随便被人宰,他把账单扔回去:“老板,你这账不对。”
“怎么不对啦,30元一个生蚝,你们点了20个,就是6000元,扇贝20元一个,你们点了20个就是4000元,小虾30元一只,20只就是6000元,鲍鱼10元一个,20个就是2000元,鱿鱼10元一条,106条就是1060元,西瓜汁20元一瓶无限量供应可不是免费,你们点了5次,就是100元,合计19500元,看你们是第一次来,我给你们打个半价优惠,10000元整就好,刷卡还是现金。”老板半抬着眼皮,皮笑肉不笑地说:“我们这可不赊账。”
老板话音刚落地,从后厨就走出几个拿铁棍的粗~壮大汉,他们脸色不地的盯着沈韶,那铁棍有一下没一下地敲击着地面,威慑着沈韶,煞是恐怖。
沈韶知道自己遇到传说中的宰客,一张白俊的脸气得煞白。
叶城发现异常后,起身走了过来,只一眼便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方才他和沈韶一直说普通话,尤其是沈韶还时不时蹦出几句英文,估计被这老板当成外地肥羊。
老板见又来了个人,但是他并不怕,而是理直气壮的说:“吃饭交钱,天经地义,今天你们不交就别想离开这。”老板重重一拍桌,震得杯子都跳了跳。
几个大汉立即将叶城沈韶团团围住,铁棍摩擦着地板发出尖锐刺耳的声音。
“你们太过分了!还有没有王法了!”沈韶委屈地大叫:“哪有这么宰人的!你卖的是海鲜还是龙肉啊!”
叶城按住沈韶激动的肩膀,心里估量着目前的形势,如果只有他一个人,叶城倒还能应付,可带着沈韶,现在的形势就有几分凶险了。
叶城环视众人,冷厉的目光如同寒光闪闪的利刃,竟直逼得魁梧的大汉退了几步,叶城勾勾唇角,露出一种不屑的神气,他抬起凌厉的下巴,鹰一般锐利的目光落在老板身上,沉声道:“我给你机会再算一次账。”
老板下意识抖了抖,但如果他能这么轻易被吓到就不会开黑店了,老板直起身子,凶神恶煞道:“你少他妈虚张声势!算多少次都是一万!你这种吃饭不给钱的人老子见多了!”
老板使了个眼色,其中一个大汉举起铁棍朝着叶城就打下去。
老板放打手出来,原意只是吓唬吓唬人,毕竟宰客还只是纠纷问题,真要伤了人就是刑事案子了,所以这些大汉都是经过培训的,铁棍举得高高,爆喝声喊得地动山摇,但真落在人身上顶多是乌青一下,做到恐吓人就足够了,一般这种时候,客人都会认栽,乖乖交钱了事。
不料,横行霸道多年的老板今天踢到了铁板,叶城徒手接住砍下来的铁棍,四两拨千斤的往右一拽,大汉松开握着铁棍的手,整个人飞了出去,硕大的肉块摔在地上,发出哎哟哎哟的叫声。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众人都愣住了,沈韶同样怔了怔,然后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兴高采烈的喊道:“叶大哥好厉害!”
“你竟然敢在我这里闹事!我……”老板厉声喝道。
叶城的速度非常快,快的就像疾风和闪电,不过一瞬,他就闪到了老板面前,劲痩有力的手指如同夺命的利刃,死死掐住老板的咽喉,直把他后面的话掐了回去,老板因为缺氧,一张肥脸憋成猪肝色,其他大汉见老板在叶城手中,便不敢轻举妄动。
叶城眯着眼凝视众人:“把武器都扔在地上。”
几个大汉面面相觑,他们没有松手,而是把武器握的更紧了,最后有个纹了一身纹身的大汉往前走了一步,阴恻恻道:“我们老板可是京港南海一霸的弟弟,你们在这里吃霸王餐还伤人,小心吃不了兜着走。”
“噗。”沈韶忍俊不禁:“还一霸,我看就是京港南海王八哈哈哈。”
沈韶笑着笑着,忽然收敛起笑意,沉沉道:“你们要是真敢伤了我或者叶大哥,就别想活着走出京港。”
“你……”几个大汉被沈韶讽刺得涨红了脸,又见这黄毛小白脸竟然给威胁他们,平时都耀武扬威惯了的人哪受得了这份气,刚要教训沈韶,就听他们老板发出凄厉的哀嚎。
“干什么干什么!你们是不是聋了,扔掉!扔掉铁棍!”
叶城学的是杀人的功夫,对人体脆弱的地方一清二楚,只要轻轻一按,就能痛得老板冷汗直流,铁汉也会跪地求饶,何况老板这样只会仗势欺人的怂货,如若他再加深几分力道,老板就一命呜呼了。
在老板的催促下,那些壮汉果然扔掉了手中的武器,沈韶嘿嘿直乐,都不需要叶城吩咐,主动把地上的铁棍捡起来,像极了游戏里帮主人捡东西的小精灵。
沈韶直起身,喜气洋洋的笑脸忽然凝固住,充斥着惊恐的眼睛望向叶城身后:“小心!”
画面成了慢动作,沈韶嘴巴大张,眼珠凸显,身体向前扑,大步冲上去,叶城察觉到身后有危险,本能往旁一闪,偷袭者的袭击落了空,沈韶却脚下一滑,整个人扑了出去,撞在了铁棍上,湿黏的液体顺着额头流进眼睛里,世界一片模糊,沈韶摸了摸头,腥红的血,沈韶眼前一黑,感觉一阵晕厥,沈韶倒在地上,朦胧间,他看到叶城身手矫健的和那群人打了起来。
沈韶呢喃着叶大哥,虽然他很担心叶城的安危,却还是彻底晕了过去。
沈韶醒过来时,周围围了一圈眼睛红通通的亲人。
“爸,妈,姐。”沈韶挨个叫了声,然后害怕的缩在被子里,怕被骂。
沈韶的妈妈和姐姐已经哭成泪人,俗话说男儿有泪不轻弹,沈韶的爸爸没哭,但神色哀凄,眼眶发红,不见得好到哪里去。
“儿啊!你终于醒了!你要吓死妈啊!偷偷摸~摸回国也不跟家里说一声!结果被人欺负了吧!”沈韶的妈妈哭天抢地,但碍于沈韶受了伤,倒不敢往他身上扑,而是紧紧握住沈韶的手,心疼都看着沈韶:“宝贝,告诉妈,疼不疼,那些人太狠心了,竟然敢打你的头,还好医生说没有大碍。”
沈韶嗫嚅着,不敢说是自己撞伤的。
沈韶妈妈气愤地说:“你放心,那些打你的人已经罪有应得了!他们下半辈子都在牢里过别想出来了!”
这个沈韶倒没担心过,他都已经见到家里人,那些人肯定跑不过了。
“不止是那些人,他们还有后台,叫什么京港南海一霸。”沈韶是个呲牙必报的人,对于伤害他的人,连根都要拔掉。
“什么南海一霸北海一霸,都是些没用的王八。”沈韶妈妈气急败坏道:“孩子他爸,你可要给儿子出气啊,儿子不能白被打。”
沈韶爸爸皱眉道:“已经吩咐下面的人处理了,你们娘俩就安心吧,尤其是韶儿,好好休息,伤在头上可大可小,至于你偷偷跑回来的账等你伤好了再和你算。”
沈韶一听他爸要和他算账,立即哎哟一声装疼。
“都什么时候了还吓唬孩子。”沈韶妈妈推了沈韶爸爸一把:“韶儿啊,乖,不怕哈。”
沈韶爸爸重重哼了一声。
沈韶的脑袋包扎得像个木乃伊,他见妈妈维护自己,就知道安全了,沈韶当然没有忘记叶城:“叶大哥呢,叶大哥怎么样了?我倒下去后,他一个人对那么多……”
沈韶简直无法想象后果,他的伤势其实不重,因为他当时不是被打晕的,而是吓晕的,而叶城面对的情况要凶险的多,万一叶城为了保护他被打进重症病房怎么办?
沈韶爸爸庆幸道:“叶家小子没事,你啊你,还好他人没事,要是因为你害得叶家小子出事,我都不知道怎么跟叶家交代!”
“叶家小子?”沈韶诧异的问:“我们家和叶大哥家里很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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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早上一睁眼开始,叶城的右眼皮就一直在跳,新招的秘书是个小姑娘,胆子比前几个大,大约有些初生牛犊不怕虎,知道叶城眼皮跳得厉害,就神秘兮兮的和叶城开玩笑,boss,左眼跳财右眼跳灾哦。
叶城被小姑娘一说,眼皮跳得更厉害了,甚至莫名的,叶城有些心烦意乱,连下属刚送来的文件他都有点看不进去。
就在叶城心情略烦躁时,有人敲响了办公室的大门,急促无序的敲打声让叶城眉头皱了起来,这明显不是他手下人敲门的风格,然后门外那人也不等叶城回答,开门直接跳了进来,仿佛方才的敲门不是询问你可以进来吗,只是告诉你人来了而已。
“铛铛琅!”沈韶为自己的出场配乐:“叶大哥,surprise!”
叶城一看那一头耀眼的黄毛,金灿灿的就像刚煎好的荷包蛋,他愣了愣。
“你出院了?”
“是啊嘿嘿。”其实沈韶就是自己摔了一跤,划破了额头,流了点血,并没有大碍,所以被送进医院后,一醒来就出院了,速度快的叶城还没来得及去探望他。
沈韶完全就是个自来熟,大步走到红木办公桌前,双手一撑就跳上去侧坐着对叶城说:“我听我爸说了,原来我两家算世交啊!”
叶城扯了扯嘴角,叶沈两家算不上世交,但也不是敌对,只能说井水不犯河水,正是因为来往少,所以他没有认出沈家一直居住在国外的小儿子。
叶城看了眼坐没坐相,站没站相的沈韶,不禁揉揉额角,头疼地说:“你下来。”
一个命令一个动作,沈韶真乖乖跳了下来,但是叶城太天真了,因为沈韶不坐椅子,又黏上他,就差坐他身上了,叶城觉得自己眼皮跳动的速度加快了。
“我本来还担心我倒了,你一个人对付那些人会受重伤,没想到你功夫那么棒!”沈韶仿佛有雷达似的,在叶城爆发前一秒就立起身,霍霍霍地耍了几招花拳绣腿。
沈韶醒来时很害怕会在重症病房看到叶城,结果他听他爸说,叶城把那些大汉打进了重症病房,他只受了些许皮外伤。
叶城的英勇让沈韶对他充满崇拜和喜爱。
“……”在叶城看来,其实那时还好沈韶晕倒了,他打起架来才没有后顾之忧,那些大汉也不会无聊的去给晕死在地上的人来几棍子。
沈韶热情的说:“叶大哥,你又救了我一命,等下我请你吃饭呗。”
“我在公司食堂吃饭。”
“那你请我在食堂吃饭呗。”沈韶是个很能打蛇上捆棍的人。
“嗯……”对于脑抽风的沈韶,叶城有着极大的包容力。
“下次我再请你哈。”
“嗯。”
叶城的冷淡一点也打击不到沈韶的积极性,他就跟刚到新环境的小狗一样,这里瞅瞅,那里瞅瞅。
“哇!”沈韶发现新大陆一样突然叫出来。
叶城本握着钢笔准备在文件上签名,被他这么一叫,城字的最后一画直接飞了起来。
沈韶指着叶城摆在桌面的合影,惊诧道:“这是你男朋友吗?咦,还、还有两个?!”沈韶是在gay吧认识叶城,想当然的认为叶城也是gay。
相框里是叶城和叶一航陆珏的合影,正常人只会想到朋友兄弟之类的,沈韶的大脑什么构造,竟然能歪到男朋友身上?
“这个人好眼熟啊,好像在电视上看过。”沈韶在国外长大,不认识几个国内的明星,所以对陆珏只能用眼熟来形容。
叶城揉揉太阳穴,按压火气,努力让自己不要和沈韶这个小朋友计较。
“他俩是我弟。”
一瞬的尴尬简直无法用言语形容,沈韶摸~摸鼻子,轻咳几声后开始夸赞叶城的两个弟弟长得帅,一表人才之类的,反正他把自己会的成语都用上了,到最后甚至出现了花容月貌之类诡异的词语,叶城连忙让他打住。
沈韶想要多了解叶城的家庭状况,便缠着叶城给自己说两个弟弟的事,但是被叶城用还有工作为由打发了,沈韶倒也乖,见叶城真的忙工作,就自己到一旁的沙发上躺着玩手机游戏。
每个进叶城办公室的人都会愣一下,卧槽,叶总办公室里竟然有个黄毛小子脱鞋躺在上面!对于这些人来说,这已经跟某天开门看到个人脱了衣服坐在老板身上一个级别的事件了。到了中午,他们又看到叶城带着那个沙发黄毛到餐厅来就餐,简直太惊悚了。
叶城当然不知道他和沈韶已经成了下属们八卦的对象,而他原本提出带沈韶去食堂吃饭,原本是希望他知难而退,没想到沈韶真来了,还兴致勃勃点了一桌,大有反正刷的是叶城的饭卡,不刷白不刷的感觉。
“你们公司甜点好少啊。”沈韶有些遗憾。
叶城不理会他的抱怨:“吃完饭你就回去,别让你父母担心。”
“没事,我父母知道我来你这,别提多放心了,下午我等你下班,你可救了我,怎么样我也要好好感激你。”
“那只是小事,你不必放在心上。”
“你觉得是小事,我觉得是大事,你总不能强迫我怎么想怎么做吧,如果你今天没时间的话,我们就下次,反正我有很多时间啦。”
“……”总而言之,不满足沈韶的需求,他是不会善罢甘休了。
“叶大哥,你不说话是被我坚韧不拔的精神感动了吗?”
“嗯。”叶城觉得沈韶很像家里挂的沙包,你推开,他能以更大的速度返回。
“真的?!”沈韶高兴得两个眼睛亮的像灯泡,得到叶城的肯定,沈韶觉得胃口更香了,轮到没话找话,沈韶认第一,就没人敢认第二,聊到最后实在没话了,沈韶又打听起叶城两个弟弟的故事。
叶城提到两个弟弟,话比先前多了些,脸色也有了明显的变化,当然这只是和前面的态度比,实际上他表情还是很冷硬的。
别人从小的梦想是当科学家,天文学家,叶城从小的梦想是当个好哥哥,所以他很疼爱和照顾叶一航,不过叶一航和叶城年纪相差不大,并且叶一航从小就发挥出了变~态的潜能。比如看鬼片时,叶城很希望弟弟能害怕的握着自己的衣角向自己求助,比如被同学欺负时,叶城很希望弟弟能哭着来找他,让他去报仇,然而这些都只存在叶城的幻想中,叶一航是个看鬼片都能笑的变~态,被同学欺负了,他去捡了一堆的虫子扔在那同学的书包里。
总而言之,叶一航让叶城这个做哥哥的没有什么用武之地。
直到后来年纪更小的陆珏出现,算是补了叶城小小的缺憾。
别看叶城这人表面冷漠冷情,其实关于两个弟弟的事情,他都记得很清楚,甚至可能许多小事小细节,连叶一航陆珏自己都忘记了,叶城也记得。
叶城的声线很普通,但隐隐有种动魄人心的力量,那是成熟男人的魅力,沈韶听得津津有味,当然,他不是听故事听得津津有味,而是因为说的人是叶城,才让他觉得津津有味。
沈韶边听边总结,叶城是大写的弟控。
同样,对于沈韶这样从小在国外独自长大,缺少父母陪伴的人来说,强壮的成年男性对他有不可言喻的吸引力,简而言之,他就是个大写的兄控and叔控。
沈韶越听越觉得自己和叶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这顿中餐在非常愉快的聊天氛围中轻松结束了,至于接下来的晚餐就是沈韶包的。
之后的几天里,沈韶用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理由来约叶城,次数多到叶城的助手齐进都在纳闷,这个沈韶不像在感恩,倒更像是在追求叶大少,当然这种想法只是在他脑海里一闪而过,他是万万不敢说出来的。
一开始,叶城只是觉得沈韶的花样多,但到最后,他渐渐琢磨出了沈韶的意思。
“我昨天没开车。”叶城抬起眼帘,看着亮着双眸的沈韶一眼。
“啊……”沈韶红了脸,露出羞窘的表情。
今天沈韶实在编不出理由,只能用感谢叶城送他回家来做理由请吃饭。
沈韶强词夺理道:“那昨天你没开车,之前总有开车吧,你也送过我很多次了,就当我一并感谢你好了。”
沈韶说完,两人间有一种诡异的沉默。
叶城轻轻叹了口气,沈韶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好像一下秒叶城就会拒绝他一样,沈韶露出了难过委屈的表情。
“如果你想找我吃饭随时都可以,不用特意想理由。”叶城不想看到那张清俊年轻的脸蛋上露出伤心欲绝的神情,这不符合他的性格,沈韶应该是每天都开开心心,没心没肺的。
沈韶有些懵,意外的惊喜砸的沈韶晕乎乎的,他难以置信的问:“随时都可以吗?”
“我中餐时间是12点到1点,晚餐时间是6点半到8点,如果不是因为加班感到饥饿需要补充能量,纯粹满足口腹之欲的宵夜一个月只吃1到2次。”叶城一本正经的说出自己的用餐时间和习惯。
沈韶翻了个白眼,这段时间和叶城的相处,他已经深知这是个多么一板一眼的人。
他原本还觉得前一句挺浪漫呢,结果下一句就那么让人哭笑不得了。
“知啦知啦,机器人先生。”沈韶似乎有些不甘心地诱~惑道:“你真的不打算稍微改变一下生活作息吗?比如睡个懒觉之类的,当作放松啦。”
叶城不为所动道:“对我来说清晨起来跑步比睡懒觉更容易使人放松。”
“天啊,你真可怕。”沈韶做出晕厥状,在他看来,没有什么比每天准时起床更恐怖的事了,尤其是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如此!
叶城看着沈韶,很严肃认真的说:“你最好也少睡懒觉,保持每天锻炼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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