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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玄微低着头,微微失神地想着,突然面上神色一松,高声道:“众将士听令!回程!”
秦轲愣愣地站在建邺城前,望着那高耸如大山的城墙,只觉得这一刻书上的那些雄城在这一刻成为了现实,一时间脑袋有些晕乎。
荆吴的国都建邺城,这是一座承袭于当年吴国的大城,荆吴建立之后,经济贸易逐渐恢复,这座城市为了需要也经过几度扩建,仅仅东南西北十二个门洞,就足以突出这座雄城到底拥有着怎样的人流。
而就算已经做到如此,每天进城出城的百姓还有贵人依然还是把这些城洞堵得水泄不通,到处都排起长长的队伍,卫兵在四处呐喊,用手上的刀鞘敲击着墙壁,尽力维持着秩序,却因为人声鼎沸几乎直到嘶哑……
秦轲看着黑压压的人群,像是在蚂蚁窝里井然有序的工蚁,一直在人潮地推推搡搡之中,总算在太阳快下山的时候才成功地挤到了门口。
“干什么的?”秦轲虽然拿到了县老爷的文书,但这一路行来着实麻烦不少,所以仍然有些局促。他有些笨拙地把自己身上那的包袱摊开,里面行李仍然很少,一封文书、一卷竹简、三支毛笔、一身同样已经有些脏了的衣服、两张大饼和一只鹿皮袋,这就是他这一趟近两个月旅途的全部。
而当他不情不愿地把自己那一路上已经用了不少银子的荷包放上桌上的时候,那等得有些不耐烦的军士终于忍不住笑了:“一点银子,至于这么扭捏嘛?跟个娘们似得,我们还至于抢你的不成?”
“一点银子?”秦轲呆呆地看着军士,想想这里面可有整整十一两银子,怎么能说是一点?
但很快,他又反映过来,苦笑了一声,这里可是建邺城,不是稻香村,对于稻香村来说,十一两银子只怕要好几户把家里的积蓄都拿出来才能凑得出,可在建邺城这种地方,十一两银子只怕都不算什么。
“哟嚯。还是个墨家的游学士子,这倒是少见。”军士看了看,又在他身上摸了摸,皱了皱眉,从他身上找出一把匕首来。
秦轲心里一紧,道:“老爷……这是我用来当书刀铲错别字的。”他可不敢说这是他师父留给他的防身兵器,何况他这一路上心潮澎湃想要书写点什么的时候,倒是真有用这把匕首铲过无数次竹简,毕竟从锋利度上来说,这匕首远远比书刀好用。
“你说你,到底紧张什么。”军士瞥他一眼,无奈道,“就算你说这是防身的又有什么奇怪?”他抚摸了一下锋刃,赞叹了一声,“不过这匕首倒确实不错。”
秦轲赶忙地跟上一句:“我家传了好几代了。”他家当然没有这么好的匕首,只不过他总担心这军士看上他的匕首而夺了去,想出这么一个说法,“我爹说,人在匕首在,人不在了……匕首也得在。”
“你这话我一天听十几遍,都腻了。”军士也没有纠,顺手把匕首插回到鞘里,“不过这东西最好不要在城里乱用。”
“一定一定。”秦轲大喜,伸手接过了匕首,脸上也洋溢出了满足的笑容,“谢谢军爷。”
对于秦轲的谦卑和恭顺,军士还是有些开心的,虽然说百姓对他们这些军士同样如此,但毕竟秦轲的文书上证明了他“游学士子”的身份,相比较那些平民百姓也略有不同。
往日里,那些游学士子仗着肚子里有点墨水,只觉得这天下全是些饱食终日的蠢货,动不动就指点江山,看待他们这样守城门的军士的眼神更是倨傲。
像是秦轲这般恭敬的游学士子不是没有,但总是稀少。
“行了。进去吧。”军士把那卷通篇竟然是有大半字都看不懂的竹简卷了卷,放回到秦轲的包袱里,望着秦轲,他同样脸上满是笑容。
秦轲再度千恩万谢了一阵,把东西收好,深吸一口气,缓缓开始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