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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心头发紧的同时,旁边的苗民又指着远处西南方向的山崖,‘呀咚’、‘呀咚’的喊起来,在他们的话里这是野羊的意思。
陈凌等人转头看去,只见一只只灰褐色,长着短短的小角的,外形与个头都和山羊极相似的兽类,
沿着山崖的一侧蹦蹦跳跳,优雅灵巧,逐渐向下之后,便纵身一跃,高高跳起,竟然可以跳到山林边缘的大树顶端,再跳入林中。
一个接一个,在山崖上飞跃而下,场面十分震撼。
借着东方的金红的太阳光,可以看得很清楚。
“这、这就是野羊吗?那么高的悬崖,它就这么跳下来?”
余启安目瞪口呆,感觉这些羊看着就跟自杀一样。
省台众人也是赶紧记录。
山猫收回目光,低声道:“是斑羚,这种野羊胆子不大,一般躲在高山上,有孤峰悬崖,幽深山谷做屏障,除了冬天吃的减少,它们是不怎么露面的。”
他这话刚说完,苗寨的人也这样说起来。
“看到没,这些野羊以前都是不怎么出大山的,比野猪难见得多,现在也出来了。”
小老头带着三个寨子的老人,满脸忧色,“今年山里不平静,前前后后这么多的怪象,这是要出事了啊。”
此话一出,现场一下子骚乱起来,苗民们一个个七嘴八舌,也不说汉话了,又是祈祷,又是拿着刀枪嚷嚷喊叫的。
陈凌见此不由得尴尬的挠挠脸颊,心想:‘这能有啥事,不就是野兽迁走了太多,这些家伙少了很多天敌,才会这样嘛。’
造成一切的‘罪魁祸首’是他自己,他能不知道咋回事吗?
虽然不是故意的,但他心里比谁都清楚这一点,根本就没有什么神神叨叨的。
归根结底,还是农庄辐射周边,把四面八方大山的野兽大部分全吸引了过去而已。
这些剩下的家伙就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
威胁减弱,就撒了欢儿的到处玩耍,哪里都敢去了。
见群情沸腾,山猫和赵大海等人也有逐渐被带偏的迹象。
陈凌摸摸身边两只狗头,开口打断:“现在是白天,啥牛鬼蛇神也不敢出来,要我看,能在白天解决的事就先解决了。
咱们还是趁早进山,把野猪王搞掉了再说,免得到了夜里还要担惊受怕,来回巡逻。”
他还想赶紧把这事儿办完,赶紧回家的。
把媳妇儿送县城了,一切就好说了。
“我同意富贵老弟的提议。”
“俺也同意。”
一群公安人员一众赞同,他们也想早点完成任务啊。
万一多拖一天,那猪王多伤一条人命,他们脸上也不好看。
心理压力还是挺大的。
“汪汪汪!”
这时,黑娃眼睛盯着西南方的山上,开始吼叫。
估计是野羊在快速接近。
小金趴在陈凌脚边,倒是没啥反应,懒洋洋的眯着眼睛晒太阳。
“野羊不用管,现在不是管它们的时候,带上东西,进山去堵猪王,还不信搞不死它了。”
“谁说不是,要是不弄死它,商队不敢来,我们也不敢下山,天天窝在寨子里,多憋屈。”
“对,必须尽快弄死。”
有千斤野猪王伤人的事情传开后,外边的人不敢进山,山上的苗民也不敢出门了。
甚至还有下山去县城避难的。
县里也对这边进行了简单的封锁,立了警示的牌子,告诫不知情的人山中险情。
但是总不能一直这样吧。
这已经妨碍到大家正常生活,甚至生存了。
这猪王肯定要搞死它才行。
……
这时候大家越说越激动,热血上头,很多猎队的小年轻们,连早饭也顾不上吃了。
带上干粮和水,拿上刀枪和炸药,就嗷嗷叫着杀进了山去。
很快,还没走出三溪坪,他们这些人就惊奇的发现,从寨子里跟随出来的撵山狗,全部自动的跟在了陈凌带来的两条大狗身后,而且还自动的落后几米远。
一个个的,连叫也不叫,尾巴也不摇,老老实实的沉默着跟随,听话得不行。
这情景,让整个猎队惊诧不已。
“这是自动的愿意给那俩狗当帮狗啊……”
“呃,不是看不起人,我就是有点想不通,狗又不是按个头排大小的,咋一过来就认怂了呢。”
“是啊,是啊,真是怪事,也没见它们打架啥的,这就认人家当王了?”
“我们冉家寨的头狗快六岁了,按理说不该这样。”
狗无八年,鸡无六载。
经常撵山的猎狗,尤其是好猎狗,一般是活不过八岁的。
虽然寿命短,但这类狗骨子的傲气,却不是一般狗能比的,哪里会轻易臣服陌生的狗呢。
就算不咬架,也得带本地的狗帮给它们一个下马威。
不会出现眼前这种状。
“这是怎么回事啊,陈兄弟?”
有老猎人皱眉问陈凌。
陈凌笑了笑,刚要回话。
赵大海却抢先嚷嚷道:“阿九哥,那天篝火晚会不是跟你们说了吗?富贵养的狗,是真正的狗王,他这条大黑狗,甚至可以说是狼王呢,去年把整个狼群的小母狼搞怀孕了……”
然后又是什么打狼打豹子之类的话。
这胖子经常向人炫耀这些,说起来如数家珍,比自家事还要熟悉呢,那都一点不打磕巴。
直把众人听得目瞪口呆。
省台的一个小年轻更是直接怪叫:“人家都说中亚猎狼犬厉害,这个不一个打它们十个?”
“先别说了,黑娃两个开声了。”
陈凌挥了挥手,他发现黑娃小金两个好像早就知道这个猪王在哪儿似的。
或者说是昨天就已经做好了侦查。
没有等到陈凌的命令,就一直没有什么动作。
“这么快?”
“那我们赶紧做好准备。”
“……”
入了山林,跟着群狗翻山越岭,一路追击而去。
晨间的山林,空气很是清新。
山鸟嘤鸣,泉水叮咚。
陈凌等人却顾不上欣赏这些好景致。
连赵大海和省台这些不是经常山里跑的,都一点儿也不敢落后。
紧紧跟着他们,一路谨慎又小心。
等翻过了一座山梁。
没有走多远,就看到狗群在一处竹林停下,到处嗅来嗅去。
这处竹林已经被破坏的狼藉一片,几乎成了光杆子,枯黄的竹叶与湿润的泥土全部被翻腾起来,泥土上有深深的蹄印,蹄印硕大无比,好似什么可怕的巨兽留下的一般。
不用多说,肯定是那头野猪王干的了。
“怎么回事?这猪王昨天就拱了一处竹林,就咱们半道遇见的那个山坡,今天咋又有竹林被拱了?”
“确实,这是新留下的,泥土还没干,就是昨晚上干的。”
“真奇怪,这野猪王要改吃竹子了?”
“……”
大家一阵纳闷。
陈凌却摇摇头:“不是吃竹子,是竹鼠。”
他这时蹲在黑娃小金旁边,小金已经用爪子从土里刨出来一只竹鼠,整只竹鼠像是被砖石砸扁的样子,浑身是血,脏兮兮的,凄凄惨惨。
“啥?啥玩意?猪吃老鼠?”
余启安登时眼珠子突出,一副大受震撼的样子。
陈凌头也不抬的道:“都开始吃人的尸骨了,吃竹鼠怎么了?这竹鼠肉可比老鼠香甜多了。”
很多人不知道,野猪的掘洞能力很强,尤其公猪,饿急眼了,遇到老鼠洞、蛇洞、兔子洞直接拱开。
有些不入群的独猪,独自在山林到处晃荡惯了,哪怕有的洞很深,很坚固,对它们而言也是小儿科。
特别是五六年以上的大独猪,力道恐怖,掺杂山石的土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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