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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站一步步靠近,可见的范围内依然仅存固定物,不见活体人影。可能走了,在路上,远处的群山正静静俯视着身背背包,行走在谷间的孤零零的女人——山影使其灰暗,阳光使其明亮,有力的双腿,使每一脚的落地都扎扎实实。前方的路,遥无尽头。
告别,不过是一种形式。即为一种形式,就可以用另一种形式替代。比如,在站务室的桌子上放一张纸条,写下几句感谢的话,最后以“再见”收尾,也是礼貌的告别吗?没必要非得当面说上几句。
走了好,省去了送行的麻烦,也用不着耗费脑筋去想送别的话——别别扭扭的,叫人爽快不起来。我成年后就讨厌送行,既不喜欢别人来送我,也不喜欢去送别人,我实在是太拙于送行的礼数。送也好被送也罢,总之,即将天各一方之际,怎么也组织不出贴切的送行的话来。于是就憋闷,一憋闷就上火,一上火脑袋就昏沉,比喝了八两老白干后的宿醉还难受。
在山外的岁月中,我有时也会应邀去远方老朋友那里厮混几日,高兴了也会弄个来如风雨的高调架势,让朋友们体验体验我带了的皆大欢喜。但走,几乎都是偷偷摸摸地走,也不觉着愧得慌,心里的理由强大么——弟兄们,大家都很忙,不麻烦了!好在朋友们也都习惯了我根深蒂固的恶习,都能诚心诚意地——随他去吧!但我对迎接还饱有一定的热情。对脾气的朋友来了也能机场、车站、码头的来者不拒,接风洗尘也能办得红火欢喜。但是,当你要离开时,对不起了兄弟,容我找个旮旯,躲过这送行的时间吧。
走上站台不几步,我就闻到了炒菜的香味。
菜香味使我些微晕眩下,但马上清正过来,接着脚步自动加快,如驭清风——跟小时候捏着电影票去影院看盼望已久的电影时的那种感受差不多,而有些颤抖的冲动,则像闻到了血腥味的饥饿的鲨鱼。
很快走完了站台,进站务室,过站务室内门,跨入过道间,左手斜对着的就是厨房的门。我放慢了脚步。
从第一鼻子闻到菜香,我就肯定,这不是愿望蛊惑出来的幻觉,这是真事,搞出这真事的也肯定是她,不可能关涉到山野里的狐狸精,所以我进厨房前,得给腾起的激动套上缰绳,给喜形于色披上伪装,这样进厨房后,才能把“应当如此”的神态摆好。
拐进厨房,我看到饭桌上已经摆好两盘菜,她正将炒勺里炒好的第三个菜,往盘里倒。我走到饭桌前时,她也将第三盘菜端上了饭桌。我看着她,“应当如此”的神态没摆出来,倒想说几句客套话,但她只扫了我一眼,便匆匆转身回到灶台前,麻利地刷完炒勺放回炉火上,端起装油的小铁盆。菜板上还有一堆切好的菜等着被炒。
我感觉她并不是急着要炒最后一个菜,而是有意来挡我的口,她一连串有声有色的动作,就是在向我放话:爱看就看,爱吃就吃,不疼不痒的废话少唠叨。
打眼儿一看盘中菜,便可看出她厨艺不低,菜炒得青翠挺棱不见一点蔫黄,帮是帮,叶是叶,红绿相衬,油光透亮,具有很强的诱食效果,看了就想动筷子。想我那不懂火候的乱麻似的一扒拉,汁不汁、水不水的品相,再想昨晚还美滋滋地接受着表扬,不由地倒吸了口冷气。
随着爆锅声,铲子与炒勺的交响奏起来。她左手掌勺右手操铲,柔韧的细腰款款助力,在急急上冲的青烟前,组合出难以言说的韵律美。如果这是无声的操作,我更愿意把她看成是手织丝绸的巧妇,而不是烟熏火燎的厨娘。
叫我更为惊诧的是,她竟然把左手握着的炒勺颠了起来,就像我以前在饭店的后厨,看到的大厨们那样的颠起。可她哪来的大厨那样的腕力?虽然她全身充满着力量感,但她的手腕在我的眼里是柔弱的,甭说颠炒勺,就是颠乒乓球拍,我都觉着也坚持不了几下。还有那纤纤细手,弹竖琴保证能胜任每一组和弦,可握着很不得握的炒勺柄,真担心脱手飞出老远。关键我还不会颠勺呢!倒是有过尝试,可很不得手,险些把菜颠出勺外。可惜了我这拧铁疙瘩的腕子、握镐把的手!
想起人们之说:颠勺用的是巧劲顺劲,不在胳膊粗力量大,要是运用不好这个巧与顺,关公也是白搭。别看72斤的青龙偃月刀,舞得只见刀不见人,一码是一码,各使各的劲,不通用。虽说事实就在眼前,但先前的成见还是让我感觉这般厨艺,与她的风格极不相配。咋还会是下得了厨房的女人呢?老天不是予以此,就不给予彼了么?人不是不能把诸多优秀集于一身吗?哪道编程出了问题,冥冥中的造物主?
第四盘上桌后,我还愣呵呵站着。她示意我坐下,然后揭开放在桌角的小铁锅,一股米香冲鼻而来,一忍再忍的口水,终于冲过忍的极限。
她用筷子将热气腾腾的白米干饭和落松散,盛了满满一碗放到我的面前说,快吃吧,一大上午的,什么不干也到饿的时候了。
刚坐下的我,马上又站起来,打了个请她入座的默语手势。假如一身的工装换成燕尾服,我想高低也会有点上流人士的派头。可我无心模仿上流人士假惺惺的花样,默语也是出于无奈——我的口水已经淹没了舌头,一开口肯定流出老长。
“你先吃,我再做个汤。”她说。
看着走向灶台的背身,我吞下口水重新落座。但我没动筷子,我得等她,我得等她下筷后才能下筷。这不只出于礼貌,还出于敬意,还出于……感激。可我的肚子却不争气地咕咕乱叫,我都怕这饥饿的声音,传到她的耳朵里。
她把汤端上桌后,自己盛了半碗饭,坐了下来,捏着筷子端着碗,端详了我一下,便伸筷夹菜送进自己嘴里。如果端详的一眼是“各就各位,预备”,那伸筷夹菜就是打响的发令枪。好嘞,开吃。
菜的味道确实好,可不是中看不中用。中看是眼睛里的,中用是嘴里的。这不是瞎子吃饭,所以得先用中看激起你的食欲,再用中用满足你的口舌。讲究啊!
前几筷子,我还假绅士般的矜持,可这几筷子落肚后,便一筷子比一筷子下得狠,一口比一口扒拉得大。要不时刻提醒自己,我可能都会吃出粗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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