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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无论什么东西如果和祭祀、战争无关,那么做国君的就不应当去理会它。国君的职责在于使人民服从于自然的秩序,如果不遵从自然秩序就称作乱政,经常去做乱政的事,国家就会衰败。所以春天摘除不孕果实的枝杈,夏天为谷苗间草除害,秋天收获后打鸟捕兽,冬天旷野里结伙狩猎——这都是在农忙空隙所干的事情啊!……飞禽猛兽的肉不能放在宗庙里的祭器里,这是从上古就定下来的规矩。至于如何去采集山川林泽的果实,如何去准备充当器用的物件,一般小臣所做的事情,是有关部门官员的职守,绝不是一个国君所应当亲自去做的。”
这一番明讲暗喻的大议论实际上是对鲁隐公的变相批评。一般的国君会对这样的进谏怒不可遏、有甚者就会让这个大臣身价性命难保,可是鲁隐公却没有,这种大道理已经把他这样的正人君子压得哑口无言,过了好一阵才讷讷地说:“我并不是专门去观鱼,我只不过是要去视察一下那个地方的防务罢了。”臧僖伯明知鲁隐公在为自己辩护,但也不好说破,只得称病不跟着鲁隐公去棠地了。鲁隐公率众臣到了棠地,早有地方筑造好华美的台子,命令那个捕鱼能手摆上捕鱼工具,请鲁隐公来到水边观看。
这里体现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是鲁隐公低调可接纳各种进谏,这些老臣无视国君威严,什么话都敢说。臧僖伯就是把满腹的批评意见都能说出来。二是鲁隐公有自己的想法,他想坚持的事情还是要坚持的。
鲁隐公贤惠孝顺,不仅对自己生身父母关心备至,就连对当年本应当是自己夫人的仲子,由于被鲁惠公收为夫人,他也一样敬如长辈。历史记载着仲子去世后,鲁隐公亲自主持葬礼。就在这个葬礼上,鲁隐公的所作所为就被一些大臣们指指点点。
公元前718,也是在隐公五年。鲁隐公主持了鲁世子姬允的生母陵寝的落成典礼,典礼上跳了个六佾之舞(执羽的舞者八人一列为一佾,六佾就是六列),按礼法,第一,鲁隐公只是摄政,鲁世子亲娘不是他的娘,他不该主持这个典礼;第二,这个舞跳得也不对,天子八佾,三公六佾,诸侯四佾,士大夫二佾,隐公身为诸侯却搞了个六佾,就是谮礼,因此《春秋》里记录“初献六羽,始为六佾”,这个“初”和“始”两个字都是讥讽鲁隐公带头开始不守规矩。从此,礼崩乐坏。到后来连鲁国的大臣都敢在自家院子里跳八佾之舞了。虽然六佾之舞违反礼法,但总体上说,鲁隐公还是非常尊从传统的孝道礼法的。尤其是在鲁国这样一个非常重视传统的国家。
然而,隐公三年,鲁隐公的生母声子死了,隐公虽然已经是国君,但仍然以庶母之礼为亲母般葬礼,远比不上鲁惠公的嫡妻仲子去世时的排场。这里体现了鲁隐公自己掌握着内在的礼仪和传统操守。也体现了他低调和怯懦的一面。正是这些自身的儒弱和不果断,让朝中部分大臣有隙可乘。
鲁隐公对公子姬翚两次出兵的事情就体现了他的优柔寡断。第一次配合州吁攻打郑国,当卫国说客带重礼来觐见国君的时候,就被公子翚拦截了。收到重贿的公子姬翚执意出兵,不听鲁隐公劝阻。也是因为兵权在握,公子姬翚不顾君臣之礼,不遵国君指令,强行出兵。当然出兵后的公子姬翚,当然知道自我保重。他在攻打郑国城池的时候并不卖力气,以保存自己的实力不受损失为目的,又因为州吁夸大其词,以大获全胜张扬自己,所以回来时候也算是载誉归来。鲁隐公不好怪罪了。
第二次配合郑国打宋国,同样道理,公子姬翚得到了贿赂,执意出兵。这一次由于郑庄公的周密策划又给了公子翚一个耀眼的光环,不仅大获全胜而且鲁国还获得了卫国的郜邑和防邑两个城池,让这个本来就骄横跋扈的公子姬翚在鲁国更是趾高气扬。相反使得低调而谨慎的鲁隐公不得不让这个得意忘形的公子姬翚得势得时。助长其威风让有恃无恐。
可见鲁隐公的低调和忍让不仅是他手下的大臣清楚,就连周边的国家都很清楚了。这就成了鲁隐公致命的弱点。
话说在鲁隐公执政到了第十一个年头的时候。姬允已经步入弱冠年华,修长的身材已经和成年人差不多高了,由于仲子的模样遗传和足够的营养让这个年轻人长的风度翩翩、仪表堂堂。鲁隐公感觉到自己该是让位予姬允的时候了。
鲁隐公不声不响地做着让位的准备,悄悄地在菟裘小邑修建了一个行宫。心想:等姬允继位时,自己和家眷就搬迁到这里居住。这个虽然个性鲜明的鲁隐公希望自己能过上隐居生活,不再干预朝政,让姬允能顺利过度成国君。
为了不影响朝中大臣,表面上鲁隐公依旧勤政为君,事无巨细地稳重把握鲁国朝政,从百姓生活到农、工、商业运转。任何当朝大夫都不能看出姬息自己的内心发生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