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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不是因为爱情的名义就可以成为别人的重负。我想面包与爱情都有。”
但是,一日又一日的等待,一次又一次的翻报纸,一遍又一遍的打电话,一回又一回的面试,仍是工作的无着落。
时间就像是粘稠的发臭的血液,一个月就这样慢腾腾的过去了。常夏像是在房间里萎缩了,又像是溶化在炎热的天气里,膨胀在房间里四处飘荡着。
那幢老房子,白天正对着太阳,晚间房间热得似乎蒸发。一台小落地扇,吱呀呀地转动。晚间忽然停电,房子顿如刚烧完火的炉灶,手摸之处微微的烫。
常夏烦躁的在床上翻来去,偶尔回来的柏贤不时拿起书给她扇风,扇着他就睡着了,常夏就像个孩子似的嘟?哭,“这鬼地方,这鬼地方!”
在那些日子里,越来越感觉自己变了形,那种烦闷的感觉就好像把自己的脸放在一面哈哈镜面前,那张夸张了的、变形的、想哭泣的却哭不出眼泪的脸?。
见常夏一直恹恹没精神,柏贤哄她,“走,我们去吃肯德鸡,好吗?”
像哄孩子般,带她到附近的“肯德鸡”店。试想在哪个小镇,会有一家“肯德鸡”店呢?只有坐上几个小时的巴士到附近大一些的城市才会有。
刚来都市的常夏,每次路过“肯德鸡”时,看着那透明闪亮的玻璃,感觉推开它仿佛就是走进了城市生活之门。
尽管日后,看“肯德鸡”,只是普通的快餐,还不如中式快餐让他们感觉更可口些。
柏贤让常夏坐在座位上,自己去点单。
常夏坐在座位上东张西望,后来又透过玻璃看着外面,外面的灯火正华丽,车灯闪着猫眼,一排排流水长龙;迷霓灯在高楼大厦的上面闪烁,划亮那一片黑暗,在城市的上空交响辉映。路灯也使路面成为一种不落的光带。
“我喜欢城市,这个灯火辉煌,一切才开始。而在那个小镇,夜晚九点钟街道便已沉入一片黑寂,整个街道沉寂无声,除了夜晚的风声和偶尔上下夜班的自行车的铃铛声,生命在那似乎被截止了。”
“但我不知道我有什么一技之长,可以换取这份城市生活。”常夏又将张望的目光从外面收回到里面,最后无意识地停在了柏贤的背影上。
柏贤穿着黄衬衫,他一只胳膊支在台子上,另一只手指着墙上的实物图案对头戴小红帽的服务员说着什么。
说完之后,常夏看到那只手习惯性地顺着另一只胳膊往上捋,一直捋到肩膀处已卷起来的长袖衫。
常夏的目光顿时停驻了,她这才意识到为什么她的目光会停留到柏贤这儿,柏贤明明还穿着长袖衬衫。
福城六月的天气早已炎热,女孩子早已穿裙子,男孩子早已穿短袖。他们四处颠波,衣服总带得很少,也许他的长衬衫留在了别处,但柏贤,即然你身边没带长衬衫,为什么,现在还不去商店买件短袖衬衫?
也许他舍不得买,常夏来之后,要花钱的地方还很多;也许,他觉得比短袖衬衫还有更重要的用钱地方,将就一下也就可以了。
那一刻,看着柏贤几乎卷到胳臂上去的重重叠叠的袖子,常夏鼻子不禁一酸,转过脸去,强忍着流动在眼睛后面和鼻腔之间那湿湿酸酸的液体。
那一刻,常夏深深感到,为了她的到来,柏贤将要付出什么?
她对城市生活的无知,她在城市里的几乎没有的生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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