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商贾 2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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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亲政后,采取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但是,那时的儒家已经不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原始儒家了,而是与法家和阴阳家合流以后的儒家。此时的儒家已杂糅了许多法家和阴阳家的理论,这种儒家学说将汉朝初期重农抑商的政策上升到了理论高度,使汉初重农抑商的政策有了理论的依据。原始儒家对经商还是持相当赞同态度的,孔子的学生当中就有好几个商业奇才,如子贡。事实上孔子本人是认为,只要有利于民生的就应当鼓励,不存在重这个轻哪个的问题。
尽管如此,抑商的政策到了汉武帝时期达到了顶峰,盐铁专卖、均输、平准、算缗等政策均是针对商人大贾,军事出征时也往往征调商人组军。
纵观整个汉朝,在其历代皇帝执政中,只要遇到战争什么的,就要商人与罪犯、倒插门女婿等一起到边疆打仗送死。这整个汉代历史中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且汉武帝最喜欢干这种事的。
但是商人的破产代之以官商的出现,西汉后期,官僚经商成风,这些拥有势力的官僚、外戚不比普通商人那么容易打压,朝廷也往往采取放任政策。因此,西汉晚期,众多富商豪强重新出现。这些豪强,不但拥资数万,而且从事土地兼并,往往成为独霸一方的实力雄厚的豪强地主。
东汉的建立,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众多豪强地主的辅助,光武帝刘秀本身就经过商,因此对商业并不像西汉那样抑制。东汉对商人一向放任,盐铁也已重回到私人经营的老路上,全国出现了众多繁华的商业城市。
东汉的豪强巨富同时也往往是士族大阀兼大官僚,他们不但身家巨亿,而且权势熏天,他们参与政事、自养门客,地位早与西汉时期的商人不可同日而语。当时许多豪强自家的庄园往往就是一个工农商兼具的小社会,东汉末年豪雄四起决不是偶然的。
但即便如此,商人的社会地位依然没有明显的改变。
尹铭曾经读过许多,有关古代商人的社会地位为何如此低下的文章,其实说白了都是统治阶级刻意贬低的,原由何在,众说纷纭,但不外乎三点:其一是赋税:中国古代是农业社会,从秦朝直至清朝,均以农为本,这其中确有传统的关心百姓的衣食温饱以及王朝的稳定,但更重要的是赋税和统治的方便性。封建王朝的农民对国家承担税、赋、役三重的责任,帝王通过大小官吏收取全国土地的地租为税,收取人头税为赋支派民众出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例如:修河、建陵甚至戍边等等。
税赋的方便收取,劳役的便于支派,则在于百姓驻地的固定性和良顺的性格。所以有户籍制、保甲制等等,限制百姓人员的流动。尤其是在盛世,人口急剧增长人头税成为很重要的国家收入组成,就更强调人员的相对稳定。
而商人的特性是随利而走,商人的流动性对当时的社会的稳定统治也产生威胁,很多限制流通的物资例如盐、铁等物,都可以通过商人来流通,还有许多不利于封建统治的思想,也是由商人传播开来的;更有甚者,商人手中堆积的大量财富将直接影响到的权威,他们可能招募私人军队干涉政治,从而积聚其挑战统治阶级的力量,这也是古来帝王们最为恐惧的,当然不会受统治者欢迎。
其次是经济思想的长期落后,以及科学技术不够先进:古人特别是统治者没有意识到商业的重要性,古代大富之人多是一些朝廷命官,他们治富多是靠官而不是靠科技,也不是靠经商。古人只看到了商人在流通领域低买高卖,赚取中间差价,便认为其奸黠狡诈,不事生产而徒分其利!认为商业本身不创造价值,反祸害了农桑,故有颁布重农抑商的政策,从而限制商人的政治和民事权利,不允许做官,不允许衣丝乘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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