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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流时,被当做腐朽的资产阶级生活方式,销声匿迹了。
改革开放后,又再次出现,1979年时,广州东方宾馆内,出现了第一家,不过不叫舞厅,可能还有顾忌,改了个名,叫“音乐茶座”,形式都差不多。
从特区开始,舞厅又再次迅速风靡大江南北,到1985年时,光沪市就已经开了五十二家,可见其火爆程度。
这是被鄙视了啊,不过林启风也不在意,挂羊头卖狗肉而已,二世为人,这事见得多了。
“哥,坐里面,到了这随便玩,我都罩得住。”胡同依旧嘚瑟道,赤裸裸的嚣张。
林启风摇摇头,当初那条淳朴的汉子,算是找不着了。
“哥,要喝点什么不?凭门票能换瓶啤酒的。”胡同跟着进来坐下道。
“啤酒这东西不需要票证的吗?”林启风有点惊讶道。
“老板牛呗,有的喝不就行了。”胡同无所谓道。
林启风点点头,这话在理,牛掰的人不需要票证,接着想起什么道:“我们也没买门票啊,拿什么换?“
“拿钱呗,虽然有点贵,但是,钱对咱们来说,那还叫个事?而且,我,大师的名头摆着呢,还用什么钱啊,免费喝。”胡同大手一挥,直接去拿啤酒去了。
林启风无语,合着他提门票换啤酒这茬,就是为了显摆一下自己的名号有多响亮,难道是因为刚才被打击了的原因吗?以前也没见他什么时候这么嘚瑟过啊。
一转眼的功夫,胡同就拎着啤酒回来了,一只手拎三瓶,六瓶啤酒啪的一声摆在桌子上,胡同的声音接着响起:“哥,随便喝,不够了还有。”
啤酒在现在还是挺稀罕的,重生回来,林启风别说喝了,见都是头一次见,主要也是他不好这口,没想起来有这事。
现在摆在眼前,突然来了兴致,拿起瓶啤酒喝了口,嗯,还行吧,这东西他也不懂,喝在嘴里感觉都是一个味。
“哥,口感怎么样?”胡同也拿起一瓶,吨吨吨,一口直接干掉半瓶,喝完擦擦嘴,问道。
“不错。”林启风随意道。
“是吧,我也觉得不错,第一次来的时候,我一个人就干掉十八瓶,那感觉就一个字:爽。”胡同炫耀着自己的战绩,末了又补充一句:“就是晚上起夜次数有点多了,好在也没人看到,要不然,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肾不好呢。”
说着有点后怕,“我可还没结婚呢,这名声可不能传出去。”
林启风看着胡同那颗光头,久久无语,这都想到娶媳妇了?还挺有梦想的。
随他去吧,林启风自顾自喝起了酒,胡同在旁边接着吹,一瓶没喝完,有人找来了。
那人年纪不大不小,三十来岁,留着一头长发,穿着件中山装,派头倒是挺足,可这天气,光膀子汗都流不停,也不嫌热。
林启风暗自鄙视一下,就听那人开了口:“大师又来捧场了,真是荣幸啊。”
“英哥。”胡同起身打声招呼,态度难得恭敬了点。
“这位是?”英哥冲胡同笑着点点头,接着看向林启风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