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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当今圣上,会不会以为那‘光器’……”小个子刚一说出口立刻就后悔了,赶紧捂住自己的嘴巴。“嘘!”虬髯大汉也即时做了个禁止的动作,二人不再说话。赢宇翔也知趣地告辞后闪身走人。
“大爷,您老人家帮着把大蛋送回家,我们今晚就不回去,明后天,自己走着回去……也没多少路……那麻烦您老人家了!”赢宇翔从茶室出去后,在路边的小摊上给大蛋买了点小零嘴,然后,就把大蛋托付给了老驴头。他带着虎克准备到海边去逛逛,他就不信,那里没有晒盐场。就算没有晒盐场,渔家的船上也不可能没有海盐。
数了数手里剩下的铜板,赢宇翔揉了揉额角,吃包子花了二十,给了老驴头十枚,买小吃的用掉十三枚,现在还剩下一百五十七枚桐钱了。要是住店,就那种最便宜的车马大店里的二十几个人一张炕的大通铺,睡一晚上二十个铜板,他和虎克两个人,就得花掉四十个铜板。晚饭还得吃一顿,有十来个铜板差不多了。两人吃光面算了,三个铜板一大海碗,每人两碗,准能吃得饱饱的。
如果要去海边买盐,区区的一百个铜板,能买多少呢?不过,只要能买到一斤盐,就可以给那老婆婆一个交待了。
这是不是就是他的宿命啊,天生的穷鬼,手里不能有钱,只要有了点钱就得出事。这一回更邪乎,不就从那死人妖手里拿了二百多万美金么?怎么就一蹦子蹦到这种鸟国家的鸟地方了?
又得白手起家,重新打天下了。
三岔口虽然离海边不远,但怎么也得走一个时辰,也就是两个小时的路。赢宇翔看了看天色,想了想,还是等到明天吧,在天快亮的时候走,到了海边正好天大亮,或许能赶上出海的渔船呢。
既然,不准备下午去海滩了,赢宇翔就和虎克继续在街边上遛达。当他俩走到大光路,也就是三岔口镇的中心城区最繁华的一条街时,在一家大酒店的门前,他看到一辆超豪华的马车。
赢宇翔脑瓜子一转,他想到了一个主意。
于是,他先把虎克带进一家茶室。为什么会选择茶室呢?赢宇翔发现,这大华民国的茶室,就跟那世界的“麦当劳”、“肯德基”似的,只要花二个铜板买壶茶,坐在那里就是一天,也没人管。还可以时不时地叫小二往那茶壶里续些热水。
赢宇翔把身上的背篓摘下来,背到了虎克的身后。通过这一段时间的观察,赢宇翔发现,虎克就是个一脑筋的人,睡觉不知颠倒,吃饭不知饥饱。让他坐哪儿不动,他就真能坐那儿一整天。简直,比机器人还像机器人。
从背篓里取出一只旅游鞋来,剩下的那只仍放回到背篓里面。赢宇翔把鞋塞进自己的衣襟里,然后给虎克倒好水,示意他喝,并且跟他说,让他等在这儿。一连说了好几遍,还用手拍拍桌子,再拍拍他坐的凳子,赢宇翔看着他的眼睛,知道虎克听懂了,他就往外面走去。
进到一家布店,花五文钱,买了一尺红布。于是,赢宇翔在无人的地方,用那红布把鞋包好,拿在手中,悠闲地踱着方步。当走到离那辆豪华马车不算太远的一个墙角时,他站在那儿。赢宇翔准备时刻盯住马车,等着它的主人的到来。
“有样东西,不知你有没有兴趣?”当那个人出现时,赢宇翔隔着他好几米,就大声地喊着,向他举起手里的红包,在空中来回地甩动了两下。
“滚开!”他的周围好几个保镖性质的人,对赢宇翔大声地斥喝道。
“你真得没兴趣?”赢宇翔往后退了几步,大声地问。“可不要后悔啊?”他继续摇动着手里的红包。
“让他过来!”那人对一个保镖说。
于是,赢宇翔就被带到了那人的身边。“是什么?”那人问。“你身边的这些人可靠吗?”赢宇翔问。“上来吧!”那人蹬上马车后,向赢宇翔招了招手。“公子!”一个男人喊道。“没关系,不用担心!”他挑着帘,让赢宇翔上了马车。
“从邵元大帝墓中得到的,这只是其中的一只,不知公子有没有兴趣?”赢宇翔解下红布,把旅游鞋递给了那公子。
“邵元大帝?”他吃了一惊,“这真是从邵元大帝墓中得到的?”他警觉地望向赢宇翔,“有多少人知道?”赢宇翔摇了摇头,“除了我的一个朋友,再没人知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