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自由爱玛克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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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看着部落的日子正在一天天好过起来。剩下的日子只要利用工业利润的优势。慢慢的等着部落人口增加,实力增强,进而以目前的地盘为中心吞并几个部落的土地。
进可攻,退可守。不再担忧生存的问题后就可以想着再向中原发展。可是在和那些部落的使者闲聊的时候得到这么两个消息。
虽然自己心里早有打算,可是王皓还是感觉自己的头上瞬间套上了一个笼头。自己仿佛需要不断奋力的奔跑才能用与空气摩擦产生的高温去融化掉它。
要返回中原么?
王皓为此考虑了好久好久。
直到一句话闪现在脑海。亡国亡天下。
王皓释然了。大明朝这个国亡就亡了吧,皇帝轮流坐,谁坐都跟自己无关。与其把这个腐败到民不聊生的朝廷保下来,倒不如让李自成那些起义者狠狠的杀一杀那些肥猪。
不过这批起义者真的不成气候,最终也只能说是一群狡猾、没节操、幸运的**,或者说是一群活的久的蝗虫而已。
不事生产,只放粮不种地,只流寇,不建根据地。
让他们亡大明朝去吧,自己只要不让这个天下亡了就好。继续该干啥干啥吧。
几天后,王皓找了个时间,和老道士单独谈了一个下午。
老道士最后说了一句“我前半生在中原,后半生在草原。我若愿同流合污,在中原也可高官得做;你若愿意,到这草原任何一个部落里,帐下也可有无数奴隶。
部落里都是求生不易的可怜人,种地也好,牧羊也好,求活而已。只要上体天心,无愧本心,放手去做。老道士始终相信,你就是长生天的赐予!”
王皓对着老道士深深一躬,转身而去。
此后几天,王皓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奋笔疾书。期间王皓和老道士又与议事会的各部长讨论了几次。在大家都在方向和细节上不再有异议的情况下。
第六天,部落在最大的山洞里,召集所有十六岁以上的部落男女进行了全体议事。全体议事会全票通过了由王皓拟定的自由平等权利法。通过了部落名称定为“自由爱玛克”。
宣告:在自由爱玛克里,任何人从降生起,就有生存的权利,此权利不因该人的性别,民族,信仰,所说持语言等等而有所区别。而自由爱玛克须保证其在未成年或有劳动能力前获得生存的必要条件。
在自由爱玛克里,人生而平等,有不被任何人奴役的权利。任何人的劳动都要被尊重,并有权取得合理的报酬。
在自由爱玛克里,任何人都有自由的选择自己生活方式和对自由爱玛克建议和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除了对自由爱玛克的存在和发展已造成实质性伤害或对他人的生存和平等权利的施行造成阻碍,任何人不得干涉。
部落在册的成年男女都自然成为自由爱玛克的公民,以后加入部落并在自由爱玛克注册的成年男女在已为自由爱玛克服务三年后,期间如无不良记录则自动成为自由爱玛克公民。并与其他自由爱玛克公民享有同样权利。
三年中从事任何自由爱玛克由工作授予文书确定的工作或与自由爱玛克签订相关工作协议后,都应取得由自由爱玛克支付的报酬,且报酬不得低于其他从事该工作或相似工作的部落正式公民的报酬。但不享受自由爱玛克公民的福利。
自由爱玛克公民所生养和抚养的子女在十六岁后自动成为自由爱玛克公民。公民将在合适的时间开始,获得部落的身份证明,并享受自由爱玛克公民的待遇和福利。
自由爱玛克管理层必须保证自由爱玛克公民的工作权利和最低生存保障。否则任一公民均有权利向自由爱玛克司法部根据本法提起诉讼。
自由爱玛克全体公民一人一票选举的占部落十分之一人口的议事会,为自由爱玛克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力通过会议对自由爱玛克任何事项进行讨论,决定该事项是否施行,以及评定事项施行是否成功。
首领由议事会选举产生。首领提名各部部长,由议事会讨论通过后任命。
目前的首领和部长人选不变,又由王皓提名和议事会通过,任命了老道士兼任了司法部部长和内保部部长。司法部成员由老道士从议事会中选取,内保部则下辖由预备役中选出的守备团。
护卫队改名为自由军。自由军的最高领导为首领。
首领,部长为部落领导层。首领,部长人选亦从议事会中产生。任期暂定五年。五年一选。
议事会有权利通过决议,临时选举或罢免管理层或管理层中的任一人,包括首领。
王皓又把自己脑子里有的法律和经济法条规,自然法和一些基本的道德规范揉合在一起。确立了这个自由爱玛克得基本法律,又暗暗赋予了这个自由爱玛克需要不断开拓,不断攫取资源生存和发展的野心。
虽说这里有自己的私心,谁又能说这不是给了这个集体不断强大自我的可能?
内部一致后。王皓开始下一步计划。
派出人员鼓动各部落的穷苦人逃亡到自由爱玛克。
逃来部落的适龄男女编入预备役。在目前部落没有什么事的时候,对预备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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