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浩轩的粉丝(求推荐,收藏,打赏)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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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轩这话反倒是将诺澜弄得愣住了,诺澜红着脸摇头道:“我可没有男朋友……我从未交过男朋友。”
果然!
诺澜在这个世界也发生了稍稍的改变,不过浩轩倒是乐意见到这样的结果,不然诺澜这么一个大美女便宜了那个什么文森特,想想都让人不爽。
浩轩到了诺澜家,诺澜泡了杯咖啡,与浩轩又是聊了一会儿把自己的电话也给了诺澜,浩轩这才起身告辞。
浩轩离开诺澜的公寓,而浩轩则是端着早已凉了的咖啡,倚靠着窗口,目送着浩轩的背影离去,直到他的背影彻底消失,诺澜嘴角露出一丝会心的笑意,这才拿起手机,打开酷够音乐,播放《一生有你》,闭目入睡。
第二天当浩轩跟一菲她们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时候,浩轩的手机铃声响起,他一看是主编青花美女打来的电话。
“浩轩,告诉你个好消息,国内最大的出版商‘信华出版社’看上了《诛仙》的书稿,打算出版《诛仙》的简体,你什么时候有时间出来谈谈?”
这倒是个好消息。
浩轩心中微动,笑道:“那好,我今天一整天都在公寓,不过今天有点不方便出门,麻烦你们直接过来吧。”
“哦,对了,我都差点忘了你可是大明星了,肯定不好出门。”张莹也知道了浩轩出名的事,他现在名气这么大,怎么可能不知道。只不过当他最初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还诧异了好一阵,没想到浩轩还真是全才,不仅书写得好,还会写歌唱歌。
和青花约定了时间,浩轩便挂了电话。
“浩轩,怎么了?”胡一菲和羽墨跟婉瑜都关切的看着他。
浩轩简单的将事情解释了一遍,说约好了与出版商来谈合作的问题。胡一菲她们都为浩轩感到高兴。
“婉瑜,到时跟我一起去哦?”浩轩向着一旁的婉瑜说道。
“嗯嗯,我之前跟我爸爸的公司里学过这方面的事,刚好派上用场了”婉瑜开心的说道,毕竟能帮上浩轩她很开心,
……
下午,青花美女带着一位带着金丝眼镜,看起来很有文雅气息的中年男子来到了公寓。
青花为浩轩介绍道:“浩轩大大,这位就是‘信华出版社’的主编,李云先生。”
原来是信华出版社的主编,看起来倒是很儒雅,很容易让人顿生好感。
浩轩与李云握手,寒暄了一阵。
“浩轩先生,我们出版社很看好您的《诛仙》,所以想承担出版,我们是国内最大的出版社,价格方面一向从优,给您25%的分成,您看如何?”寒暄过后,李云直入主题。
25%的分成,是目前国内顶级作者的分成了,李云提出的条件确实是不错。
浩轩正想要回答,旁边的林宛瑜却抢先道:“不行,这个价格太低了!”
李云皱着眉头:“这位小姐,你是?”
“我是浩轩的助理。”林宛瑜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自己,然后道:“《诛仙》早就在网络上大火,拥有数千万的点击,有数百万忠实的读者,你们出版《诛仙》可以说是稳赚不赔的,却只给我们25%的分成,太少了!”
“那你们想要多少?”李云当即与林宛瑜商谈起来。
林宛瑜也拿出一副专业的架势商谈。最终双方敲定30%的分成,同时‘信华出版社’必须按月及时支付稿费,双方这才签订合约。
等到李云跟青花美女离开,浩轩讶然的看着林宛瑜,仿佛重新认识了林宛瑜一样,道:“婉瑜,你很厉害嘛,居然真的懂商业谈判。”
“我都是随便跟我爸学的啦,其实我刚才心里也没谱。”林宛瑜吐了吐舌.头,笑道。
林宛瑜又看了浩轩一眼,脸庞又是泛起红晕。
而浩轩则是心里暗爽,诛仙出版敲定,他又将多出一笔巨额收入!——
PS:大家觉得浩轩该不该收下自己的编辑呢,嘿嘿。觉得好看的话请大家都收藏,推荐下,最好能打赏下小鱼哦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