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世家公子的年少白月光134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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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训》还没有编写完,就出了一桩案子。
赵郡的胡三郎被族中亲生父亲强行嫁给了郡城中的富商钱娘子为夫,他对这门婚事不满。
新婚之夜,想要趁着钱娘子熟睡杀死钱娘子,行凶途中,钱娘子醒来剧烈挣扎,下人听到动静闯进来,制住了胡三郎。
钱娘子头破血流,身上满是青紫,俱是被胡三郎所伤。
下人们连夜将胡三郎扭送官府,这桩案子闹得很大,赵郡中的人各执一词,郡守犹豫不定,最终将这桩案子送到了京城。
胡三郎年方十六,长相俊美,他的亲生父母贪图钱娘子给的钱财,将他嫁给了钱娘子。
钱娘子年过四十,育有一子一女,她性情古板,现在的人家大多是能接受娶进门的人独自出门游玩的,钱娘子坚持认为娶进来的夫婿就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辈子都不该有走出后宅的想法。
胡三郎是她的第三任夫婿。
按照当时的律令,谋杀亲夫者,一律处斩,胡三郎该被判处斩刑。
但是郡县中的人听了这件事,对他多有同情,胡三郎本该是男子,却被家中人压着嫁人,从此失去自由身,这桩婚事不该存在,钱娘子贪图美色,活该有这种祸事。
他们更加厌恶类似钱娘子这样的女人,只娶一个男人好好过日子就算了,可是前前后后娶了三任,每次这边夫婿刚下地,那边媒婆已经上门,没有一点为亡夫守孝的想法,更别提她后院中的莺莺燕燕。
本朝律令,娶的一方死后,嫁的一方当为“夫婿”守孝三年,而对于“夫婿”则没有这种要求,一般都是各凭良心。
有人就此事指责钱娘子,可钱娘子却毫不惭愧,说她周边的人都是如此。
往往这时读书人就会语塞,因为这么做的富商多了去,而说出他们的真实心思——你是女子,不该这么做,你娶了夫婿,也应该要守着一点妇道吧,这是会被当下的人认为他连最基本的嫁娶之风都分不清楚。
赵郡的府学中就此事已经争执了数日,双方剑拔弩张。
律令推行有产者长女不得嫁人,大多的官宦人家都会将长女送进学堂,以便之后能够自立,府学中大约有两成是女子。
“你说什么?我就问你胡三郎是不是触犯了律法,按照律法判他死罪,这毫无问题!”一个穿着浅绿色裙装的女子说道。
“钱娘子为人苛刻,不将夫婿当人看,她有此祸是平日行事所致。”
女子们笑了起来,她们问道:“按你这么说,以后只要是像钱娘子这般对待家中人的,就算被杀,朝廷也该判她无罪了?”
“这是当然……”话没说完,就被人捂住了嘴拉了下去。
胡三郎的处罚轻重对于天下女子来说都有着好处,因为钱娘子代表的是“夫婿”啊。
处罚按照律令,可以震慑天下人,以“妻”杀“夫”,无论缘由,必定是处斩,那么只要不是被逼到一定的地步就只能接受现在的状况。
如果不按照律令,一定要根据情况分析,那么朝堂上的女子也可以通过这个废除这条律令,以后天下间的妻子都会少些桎梏,一步步地逼迫他们亲手取下曾经加在“妻子”身上的枷锁。
朝堂内因为这件事争论了数日,有是对钱娘子的作风不满,认为这件事应该例外;有对胡三郎的遭遇心生同情,觉得应该宽恕他并且修改律令;也有认为就该按照律令执行的……
但是哪怕是现任长兴侯——她的祖母柳仪曾亲口说她不学无术,对经史子集一窍不通的人,也能说出一长串引经论典的话。
因为类似的案子在历史上已经有过,当时在朝堂上的诸公有人同情案中的妻子,认为案中的妻子不该被处斩,但是有更多的人反驳他们,最后案件中的妻子还是被处斩了。
心怀正义、仗义执言的人一直不缺少,只是有时候他们的力量在其中起得作用太小。
现在像是被倒转了一样,长兴侯是女子,却说的都是该严判“妻子”的话。
“荣王,你有什么看法?”
荣王出列,心中骂天,他能有什么看法,长姐被废的两年后,他已经入朝听政一年半,却还没被封为储君。
明眼人都知晓这是在等着荣王有继承人,可是荣王膝下都有七个儿子了,还没一个女儿,荣王急得嘴上的泡一直没消下去。
上个月,帝子山的二帝还派人去看了长姐的幼女。
萧宛对他明示过,如果实在不行,就准备让自己过继长姐的幼女为嗣,问荣王怎么看?
荣王能怎么看,他当然不愿意啊!
别和他说等过些年他当上皇帝再换储君,荣王就怕过些年,长辈直接把自己也换了,萧宛直接扶持孙女继位。
尤其是宗亲、朝中勋贵大多数人对他都不是很亲近。
有当年邵俊康的事情在前,萧家担心他登基后会找亲生父亲,抬举父族。荣王骂骂咧咧,他有病给自己多一个爹啊,在他眼里那些都是伺候母亲的,生养之恩都该找萧宛报啊。
颜家则是担心他的后嗣是男子,以后亲近外戚,再想提高男子地位,颜家会被强行低了萧家一头。
朝中的人看荣王迟迟不曾册封,有的是想再观望一二;有的不知储君被废内情,想着之前几代帝王都是女子,觉得过几年储君会被复位。
也有人不希望看到连续两朝帝王都是男子,起码你生一个女儿吧,我们都不要求资质了……
萧宛的心腹重臣,如今的首相,为人正直,一心顾虑朝事,就是这样的人,看到储位空悬,朝中人心不稳,都私下委婉地劝荣王要不要找名医看看,切莫讳疾忌医。
荣王:……
荣王顶着萧宛的压力,说出了自己的看法:“应当按律令处斩,给天下做表率。”
抛开朝臣们的小心思,这桩案子从一开始就非常明了,胡三郎是被亲生父亲嫁出去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桩婚约肯定是作数的。
出嫁从夫,自此,胡三郎就归属于钱娘子。
胡三郎意图杀钱娘子,属于以卑弑尊,自然该按律令处置。
荣王知晓有些人的心思,无非是看着他可能是下一任皇帝,想试探皇帝和其他人的想法,将造成这桩事归于钱娘子为人暴戾,以此来提高嫁人的“夫婿”的地位。
但又不损伤他们的利益,他们的妻子还是要遵守千百年的限制。
萧宛她们改变了“夫妻”的含义,他们想在“夫婿”中再次划定男女,再能顺理成章的用圣人之言压下来,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说圣人之言,说女子该如何,自动被曲解为妻子该如何。
首相提出了反对,她是一直反对重罚胡三郎的,她想的是不该将错就错,应该修改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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