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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1,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2;九层之台,起于累土3;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④。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⑤。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6,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⑦。
[译文]
局面安定时容易保持和维护,事变没有出现迹象时容易图谋;事物脆弱时容易消解;事物细微时容易散失;做事情要在它尚未生以前就处理妥当;治理国政,要在祸乱没有产生以前就早做准备。合抱的大树,生长于细小的萌芽;九层的高台,筑起于每一堆泥土;千里的远行,是从脚下第一步开始走出来的。有所作为的将会招致失败,有所执着的将会遭受损害。因此圣人无所作为所以也不会招致失败,无所执着所以也不遭受损害。人们做事情,总是在快要成功时失败,所以当事情快要完成的时候,也要像开始时那样慎重,就没有办不成的事情。因此,有道的圣人追求人所不追求的,不稀罕难以得到的货物,学习别人所不学习的,补救众人所经常犯的过错。这样遵循万物的自然本性而不会妄加干预。
[注释]
1、其脆易泮:泮,散,解。物品脆弱就容易消解。
2、毫末:细小的萌芽。
3、累土:堆土。
4、为者败之,执者失之:一说是二十九章错简于此。
5、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此句仍疑为二十九章错简于本章。
6、学:这里指办事有错的教训。
7、而不敢为:此句也疑为错简。
[引语]
这一章从内容上讲与前一章相接续,仍然是谈事物展变化的辩证法。由于与上一章联系起来读,也可以说又返回到“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的道理。老子认为,大的事物总是始于小的东西而展起来的,任何事物的出现,总有自身生成、变化和展的过程,人们应该了解这个过程,对于在这个过程中事物有可能生祸患的环节给予特别注意,杜绝它的的出现。从“大生于小”的观点出,老子进一步阐述事物展变化的规律,说明“合抱之木”、“九层之台”、“千里之行”的远大事情,都是从“生于毫末”、“起于累土”、“始于足下”为开端的,形象地证明了大的东西无不从细小的东西展而来的。同时也告诫人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具有坚强的毅力,从小事做起,才可能成就大事业。
[评析]
老子依据他对人生的体验和对万物的洞察,指出“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许多人不能持之以恒,总是在事情快要成功的时候失败了。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老子认为,主要原因在于将成之时,人们不够谨慎,开始懈怠,没有保持事情初始时的那种热情,缺乏韧性,如果能够做到“慎终如始,则无败事”。老子认为,一个人应挥智能或技能的最佳状态,只有在心理平静的自然状态下才能做到。总之,在最后关头要像一开始的时候那样谨慎从事,就不会出现失败的事情了。
在本章的第二个部分中,老子运用三个排比句:“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由此,再看一下荀子《劝学篇》中所写的这几句话:“积土成山”、“积水成渊”、“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可见,他们在思想观点上有某些相同或承继关系,或者说,荀子吸取了老子的这一观点。但接下来的结论,荀子与老子不同,他说“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人要像蚯蚓那样“用心一也”,虽然“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也要“上食埃土,下饮黄金”;提出积极进取的主张;而老子则主张“无为”、“无执”,实际上是让人们依照自然规律办事,树立必胜的信心和坚强的毅力,耐心地一点一滴去完成,稍有松懈,常会造成前功尽弃、功亏一篑的结局。
[原文]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1民,将以愚之2。民之难治,以其智多3。故以智治国,国之贼④;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⑤,亦稽式6。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⑦,然后乃至大顺⑧。
[译文]
古代善于为道的人,不是教导人民知晓智巧伪诈,而是教导人民淳厚朴实。人们之所以难于统治,乃是因为他们使用太多的智巧心机。所以用智巧心机治理国家,就必然会危害国家,不用智巧心机治理国家,才是国家的幸福。了解这两种治国方式的差别,就是一个法则,经常了解这个法则,就叫做“玄德”。玄德又深又远,和具体的事物复归到真朴,然后才能极大地顺乎于自然。
[注释]
1、明民:明,知晓巧诈。明民,意为让人民知晓巧诈。
2、将以愚之:愚,敦厚、朴实,没有巧诈之心。不是愚弄、蒙昧。此句意为使老百姓无巧诈之心,敦厚朴实、善良忠厚。
3、智多:智,巧诈、奸诈,而非为智慧、知识。
4、贼:伤害的意思。
5、两者:指上文“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6、稽式:法式、法则,一本作“楷式”。
7、与物反矣:反,通返。此句意为‘德’和事物复归于真朴。
8、大顺:自然。
[引语]
本章主要讲为政的原则。有一种观点认为,从本章和下一章的内容看,老子这部书的性质,一言以蔽之,是谓“君人南面之术”。也就是说,不外乎为统治阶级出谋划策,而且谋划的都是阴险狡诈之术。对于这种观点,我们不敢苟同,我们的看法将在本章评析中详述。
[评析]
本章有“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数句,从文字的表面意思上去看,很容易得出“为统治阶级出谋划策,而且谋划的都是阴险狡诈之术”的结论。自古及后的封建统治者对人民群众实行“愚民政策”,与老子“非以明民,将以愚之”不能说毫无干系,但并不能得出直接的结论。因为就老子的本意来讲,他绝对不是为迎合统治者的需要而提出一套愚民之术的。有的学者说:“他是愿人与我同愚,泯除世上一切阶级,做到物我兼我的大平等,这样自可减少人间的许多龃龆纷争。”(张默生《老子》第6o页)也有学者认为,老子的愚民思想,后来被法家所吸取,成为越来越荒谬的愚民政策;而且一脉相承下来,要对形成以阿Q精神和不怒、不争为特点的国民性负责。对于这种论点,我们不能同意。正如陈鼓应所说,“老子认为政治的好环,常系于统治者的处心和做法。统治者若是真诚朴质,才能导出良好的政风,有良好的政风,社会才能趋于安宁;如果统治者机巧黠滑,就会产生败坏的政风。政风败坏,人们就相互伪诈,彼此贼害,而社会将无宁日了。居于这个观点,所以老子期望统治者导民以‘愚’。老子生当乱世,感于世乱的根源莫过于大家攻心斗智,竞相伪饰,因此呼吁人们扬弃世俗价值的纠纷,而返朴归真。老子针对时弊,而作为这种愤世矫枉的言论。”(《老子注译及评价》第315页)对老子“非以明民,将以愚之”的主张,陈鼓应先生有深入切实的评价,这个评价极为中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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