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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凶悍的普通人,腰带掉下来的瞬间,就会不自觉的用手去抓裤子。这是条件反射。这些枪匪也是同样的道理去拉裤子。
但孙禄堂既然创造了这个机会,当然不会浪费。他左手忽然抓住一个匪徒的脖子,拎了起来。飞快朝着火枪兵冲过去。
“快拦住他。”火枪兵中有人大叫着开枪。虽然有几个人开了枪。但孙禄堂已经靠近了。
这个时代的火枪根本不像后世那样只要连续叩击扳机就能连续发射。比如毛瑟步枪,你开一枪,还要拉动一下枪栓,然后再次开枪。而像俄国的莫辛纳干那样的水连珠式的发射的步枪也就莫辛纳干能够做到。
趁着这些土匪拉枪栓的时候,孙禄堂长枪出击。他手上的长枪可不是专门定做的很重的专门用于练习枪术的那种大枪。而是粗制滥造的耗费很少的土制长枪。很轻!但孙禄堂涌出来却犹如毒蛇出动。
枪尖瞬间洞穿了两个火枪兵的喉咙。
孙禄堂见有人已经拉开枪栓准备枪击,不由冷笑。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说的就是武林高手。一旦火枪手被武林高手近身,任你再是枪术通神也只有死亡的份,区别只在于你是第几个死。
更何况孙禄堂这样的大高手,特别是这个高手还是含恨出击。他仍出长枪,干掉了离他最远的那个枪手后。整个人身子一缩躲到了另一个枪手身后,手在此人脖子上轻轻一捏,就捏断了他的脖子。同时不顾枪火,仿佛幽灵一样一会儿跳到这个人身后杀死一个,又一会儿拎着尸体往前冲,正面干掉又一个敌人。
终于在干掉七八个枪手之后,剩下的火枪手崩溃了。
可惜孙禄堂是不会放过他们的。刚刚出手太急,他还没有问出幕后黑手,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地放过这些人。而且他跟程庭华学艺,自从得知了程庭华险些被枪杀后,更是对用枪偷袭的人深恨之。
等到孙禄堂轻松抓住一个俘虏后才得知了结果。
“义和团?”孙禄堂苦笑。他也去了北京城,对于胡小岩在北京城大肆收捕义和团,并枪决了一批义和团中高层的事情知之甚祥。没想到现在却遭到了义和团的报复。
“滚吧!”孙禄堂知道了结果就更加担心。刚才是为了放开手脚,才让胡小岩先走。否则火枪手见到胡小岩而不顾队友远远地放枪,哪怕以孙禄堂和胡小岩之勇也只有饮恨枪下的命。程庭华师傅就是前车之鉴,当时放枪打程庭华师傅的也不过一队联军洋人而已。
而义和团既然搞出这么大的阵仗,又派出了十几把火枪,怎么可能这么简单地就放走了胡小岩,前面必然还有埋伏。他忧心忡忡地赶了过去。
可惜却没有找到任何人。
胡小岩此时也不好过。他奋力奔跑,才逃脱了又一波追踪,即使如此,腹部也中了一枪。若是平时左轮有子弹,或者没有背上的秦韵拖累,他完全可以轻松地杀死那七八个枪手。或者轻巧地避开。
但没有如果。他现在只觉得自己呼吸急促,伤口处隐隐的渗出血迹的感觉异常清晰。
必须包扎伤口,否则子弹没打死我,流血过多而死那就太冤枉了。
他已经不辨方向,看到前面有个小山丘。于是躲到山丘后面,放下了秦韵。
“你受伤了?”秦韵惊叫,她看见胡小岩捂住了腹部,手指上渗出血迹。
“大小姐,轻声一点。你回包扎吗?”胡小岩苦笑。
秦韵捂着嘴,点了点头。这让胡小岩有些诧异,不过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
他撩起衣服,从内衣上撕下一片长条子,交给秦韵。
“帮我包扎一下。”
秦韵眼角含泪,轻轻地给胡小岩包扎起来。
“重一点。不然血还是会流出来的。”胡小岩忍着痛。
伤口那里已经塞了一个小一点的布匹。重重地包扎后,才能止住血。
秦韵一眼用力在胡小岩身侧打了个结。
胡小岩鼓励地笑了笑。然后将衣服上有血的部分给撕了下来。现在情况不明,有伤在身会给人以可欺负的感觉。
两个人一前一后离开了小山丘,顺着天津城的方向而去。还没走出多远,就见后面一个人飞快地跑过来。这人一身宽大的袍子在跑动的过程中被风吹的鼓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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