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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牢狱之灾
铁牢里,一盏孤灯青光闪闪,烟气弥漫,发出呛人的油烟味,几乎能令人窒息。有一条好长好长的身影搖曳在石墙上,朦朦胧胧,充满着怪异,弥漫着肃杀之气,让人不寒而栗。
铁牢里的墙角,一个长发披散身穿着囚衣的人正倚墙靠坐着,沉重的脚镣锁着他的双脚,脖子上套着沉重的枷锁,双手并铐着,是个死囚犯。透过灯光,隐约间可看清这个人的轮廓,浓眉大眼,鼻直口阔,隐隐透出一股浩然之气,只见他双眉紧锁,黑白分明的眸子呆呆地凝视着那牢里的某一定点,像在思虑着某一件烦乱的事,看着是一个年轻人,约摸有二十四、五的年纪,深刻的五官,给人一种乐于亲近的感觉,其虽然坐着,也可以看出来,这人如果站立起来,也定是个颀长身材的俊逸清新的美男子。
铁牢里就他一人,连监禁也不见一个,只有那两只老鼠贼兮兮地转动着四只老鼠眼,正悄无声息的试探着偷偷往铁牢里爬,因为那里有着一碗犯人没有动过的饭食,想窃为己有。
朋友有好多种,有酒肉朋友,有口是心非的朋友,有说人话不干人事的朋友,当然还有知己的过命朋友,郑飞与他李侠无疑的是有过救命之恩的朋友,情谊最不可能変质。常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郑飞是仁人君子,当然忘不了他李侠的救命之恩,当他听说李侠犯了命案,欲要处斩,着实吓了一跳,便迅即来到牢房,买通监禁,探望李侠。
疾风知劲草,动乱识忠臣,路遥知马力,事久见人心。人与人的了解不能只凭一件事上,而是在多次的供事磨合中才能彼此了解,加深友谊,于日俱增。感情这玩意,就像是坛醇酒,放的愈久,也就是愈浓烈、醇厚、绵延香醇,令人陶醉。
在好的美酒放久了,如果不严密封存,会完全蒸发掉,在享受不了那种清醇令人难忘的味道。一个人与一个人的友谊,如果不像美酒那样严密封存,随着时间的流失,距离的疏远,心境也会改变。而郑飞正是把那情纯浓厚像朋友情谊的美酒严加封存,致以愈来愈浓厚,绵延久长,永不变质。
大牢里,郑飞正面对面地看着他,顿生怜悯之心,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看着朋友受苦,就像一口吞了二十五只小蛤蟆——百爪子挠心。
李二少看着郑飞来看他,心如死灰,并没有掀起他的激情,或者向朋友诉诉自己的苦闷,及蒙受到的不白之冤,竟不发一言,仍然目光呆呆地看着那空茫的一点,脑子里好像一片空白,成了个失忆的人。
“二少,我知道你是委屈的,蒙受到这么大的冤屈,搁谁也是意志消沉,受不了,可你为什么不说一句话,我也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既是死,也得像个男人,轰轰烈烈的死,难道你愿意就这么窝窝囊囊的死吗?”
李侠仍是不言不语。一个人想死,别人有时还真拿他没办法。
郑飞谆谆劝导说:“我只求你,求你能告诉我事情的真相,有我及你一帮朋友在,难道你还信我们没有能力替你查出真像为你洗刷不白之冤?”
他忽然想到对方李侠自己也有能力替自己洗清不白之冤,至于此脚镣手烤也难束缚住他的手脚,只要他想越狱,对他来说易如反掌,可他没有那么做,却在此甘愿受罪,甘愿就死。常说好死不如赖活着,不知道他李侠心里怎么想的,脑袋瓜子缺了哪根筋,只急得他郑飞抓扯自己的头发,直替他李侠努劲。
他还是不言不语,气得郑飞站起身来,望着他那俊逸的脸庞,为难的摇头叹息,他实在是不明白他李侠为什么要这么做,两个人谁也都明白,这件事根本就是一件极其荒唐与可笑。
“你不愿说,我自己去查,定要为你洗刷冤屈——走了。”
李侠听到郑飞要走,才方转过头来,眼中闪过一抹感激,叹口气说:“郑兄,你不用费心了,我不是不让你为我查清我的冤屈,因为陷害我而设置的这个圈套实在是太完美,无懈可击,完美的甚至连我自己也都相信,这件事是我做的,就算你为我查出了什么,别人又怎么会相信呢?因为别有用心的人已把这件事为我做实,我即使跳进黄河,也洗不清自己的身子。”
李侠,江湖上较为熟悉他的朋友,向快手王憨,弥勒吴等人,都尊称他为李二少,所谓二少爷,那当然表示他排行老二,上面还有个哥哥,也表明他家道殷实富有,是生在富贵之家,既然他在江湖上有那么多朋友,认识那么多人,黑白两道通吃,可表明他是个练武之人,有所成就,不是纨绔子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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