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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才配女貌,豺狼配虎豹。
豺是群居动物,但大豺群一般是由几个豺家族临时搭伙组建的,它们趁着自己数量多,还敢去抢夺熊虎豹与狼的食物。
它们极其凶残,捕猎时,它们先弄瞎猎物的眼睛,然后攻击猎物的肛门,疼得猎物生不如死。
后来有回张春福老爷子喝多了,酒后讲过一件事,他认识一个人亲历了一群豺与一只东北豹干架的整个经过,吓得他连猎物也不敢打了,匆匆忙忙跑回家,从此,他再也不敢踏进山半步。
还有说是参帮在林子里休息的时候,会将自己头朝里脚朝外,并且还会在自己的鞋里面放上一点点肉。
这样就是为了达到吸引豺的目的,它们也像其他动物用撒尿来划分领地。
只要采参人身上沾上了豺的味道,即使在林子里遇到了其他野牲口,大多数也会选择避而远之。
小时候屯子里小孩晚上不睡觉,大人们就会说“你再不睡觉,一会豺狗就把你叼走吃了。”
甚至有砖家分析,正是豺导致了亚洲猎豹的灭绝。
听完李爱民几人七嘴八舌讲的豺的故事,张初一二人头皮发麻。
这畜牲天生胆大凶猛,它们喜欢嚎叫着召集同伴狩猎,尤其是在清晨和黄昏。与狼类似,这个点正是他们的狩猎时间。
冬天又是母豺下崽的时候,估计是饿急眼了才会盯上颜红军。
李爱民他们几个生起了火把,躺在架子车上的李勇更是害怕的捂紧了大棉袄。
他可是听人说过,豺这玩意最嗜血,鼻子老灵了,这腿上的伤口还隐隐作痛,唯一的沙喷子也让卵泡子咬烂了。
这特么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麻绳专挑细处断,李勇此时此刻满脑子都是他老子当年死在林子里的画面。
天越来越黑,队伍走的更加匆忙,几人一脸紧张也不交谈,林子里只传来了嗖嗖嗖的走路声。
李爱民和张初一走在最后面,总感觉后面不远处有东西跟着他们一行人。
“爱民哥,红狗子是不是还跟在后面?”
张初一说完下意识想回头瞅一眼。
“别!初一,别看,传说看见红狗子的绿眼睛就会中幻术,鬼打墙!”
“哪有那么邪乎儿!”
其实不回头也是对的,豺这玩意喜怒无常,你要冷不丁跟人家对视,万一被当成挑衅,一拥而上,也不是没有这可能。
五六七只敢夺食,十七八只敢猎虎!
“离屯子还多久?”
张初一也是满脸紧张,这一直被跟踪的感觉太刺挠了,要是直接当面开磕,是赢是输死也死的痛快,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不远了,还有七八里地,要不是勇子闹一下子咱们早到屯子了,老天保佑吧!”
李爱民也是心中害怕不已,可这时候不能露出一丝胆怯,他专门和张初一走在最后,就是怕其他人一害怕再炸营了,这帮野牲口没准就在等着这个机会。
“初一,别怕,红狗子猛归猛,那也是对其他野牲口来说,咱有人有火有刀,那小体格子来一只捅一只,来两只捅一双。”
之所以好多跑山的不愿意打他们,是因为红狗子虽然是犬科,也带着一个狗字,但是他们的肉很难吃,腥臭无比。
而且,皮毛也不值钱。
不然,哪有它们放肆的地步。
倒是有人捕捉红狗子的幼崽,想要训练成猎犬打猎。
可惜,红狗子桀骜不驯,驯养的难度,比狼还要大。
“爱民哥,你帮我照点亮儿!”
张初一手伸进兜里,从兽栏空间里取出一小捆二踢脚。
留下一个,边走边手里不停,把其他几个的引线拆了下来,搓吧搓吧绑在一起,这就是延时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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