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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心心念念的小金表!
直到小金表戴在手腕上,冰冰凉凉的触感令李星星回过神!
“哇!劳力士的钻石小金表!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只手表?居然被你买了!你可太油眼光了!”一股欢喜从李星星的心眼儿里透出来,像泉水冒泡似的,汩汩地往外流,她恨不得原地蹦一蹦,以表达自己收到礼物的兴奋。
虽然两次光临没买到它,但最后还是落在她手里了。
好高兴!
好高兴!
和原本戴在左手腕上的英纳格相比,小金表显得太有档次了。
小巧、精致、漂亮、高大上!
钻石亮亮闪闪,散发出璀璨的光芒,却又不是很灼人。
李星星毫不犹豫地摘下英纳格手表,即使它已经陪伴自己好几个月。
就这么喜新厌旧!
夏明星笑道:“你喜欢就好!”
“非常喜欢!”
要不是时代局限,李星星都想奖励他一个香吻了。
抬手仔细端详,她忽然觉得金表配黑皮带更好看一些,没那么高调。
可惜,她自己不会换。
对夏明星一说,夏明星就道:“我给你弄。我怕表链太长,你戴上后得修改,就找钟表匠借了两件工具,和金表、皮带一起放在盒子里了。”
考虑得周全吧?
夏明星动手能力很强,很快就给李星星换好表带。
李星星把手表重新戴在左手腕上,金表、黑带、皓腕,别提多好看了。
虽然表盘金灿灿的,但一点都不显得张扬。
越看越喜欢。
就是怕当街被抢。
仇富,自古以来就存在某些心里不平衡的人心中。
李星星笑嘻嘻地道:“我出门时,就用一条棉布手帕扎住手腕,金表藏在其中,这样外人就看不见了。”
她可真是个小机灵鬼儿!
夏明星听了,冲她竖起大拇指,“好主意!”
李星星得意洋洋,想了想,说道:“你等我一会儿啊!”
出了厨房,回到大厅,李星星拿起夏明星装饭菜的挎包,把几个饭盒掏出来,跟李秀红说道:“我楼上还有自己从沪上带回来的东西,给夏同志装点儿。”
“应该的。”
刚说完,李秀红就注意到她腕上的小金表,立刻叫住她,“星星,哪来的?”
李星星低头看了看,举起手对她笑道:“夏同志送给我的,是不是很好看?我有了这块手表,以前买的英纳格就给您用吧!我先上去给他拿东西。”
蹬蹬蹬,直奔楼上进卧室。
稍稍考虑几秒钟,李星星从随身批发超市里翻出两听麦乳精、两大包大白兔奶糖、几斤红糖、一包红枣和一块二斤重的腊肉。
撕掉一些不符合年代的塑料包装,用油纸包好,装进挎包里。
见挎包仍有空间,李星星又用小布袋装了点花生米塞进去。
拎到厨房交给夏明星,李星星道:“给你战友寄过去,补补身子,也是我的一片心意。”
“星星,你可太好了!”夏明星心中的感动又多了几分。
李星星笑眯眯地道:“所以你要对我更好一点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