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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着积雪前往长歌要塞的路上,李察顺手召唤了一个山贼。
就见魔法阵一闪,一个光着膀子、赤脚、扛着一柄锋利斧头的短发壮汉出现。
“啊——啊嚏!”这山贼一出场就打了个喷嚏,不过马上擤掉鼻涕,搓了搓手,笑嘻嘻地看着李察。
“头儿,这什么鬼地方,好冷啊,”山贼搓了搓肩膀,抽了抽鼻子,“这么冷的地儿,就算找到人家也抢不到什么好玩意啊。”
李察眯起眼睛。冷不丁一听抢劫这个话题,他本能地反感,不过脑子里有灵光一闪,可惜没抓住,让他一阵神烦。
摇了摇头,李察把棉衣脱下来扔给西格,“你叫什么?”
“头儿,俺叫西格。”山贼一边穿衣服一边回答,顺手朝李察比了个大拇指,“头儿你真够意思,等找到村子,俺抓只鸡做烧鸡,鸡腿鸡翅全给你,嘿嘿。”
李察面颊一抽。
鸡腿鸡翅什么的无所谓,他在意的是西格这个名字。
玛德一个山贼叫西格,是想当山贼王吗你?
一路上西格各种耍贱,然后在李察默许之下,被布露妮娅好好教训了一顿,顿时乖巧了许多,至少不会在两位女士前口花花了。一行人继续前行,终于在黄昏前看到了要塞的轮廓……
外面城墙上,骑士、卫兵们与邪兽的战斗如火如荼,而在要塞内,某位伯爵的府邸上,此刻却灯火通明,贵族们正在享乐狂欢。
今天是伯爵家二小姐的生日宴,这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美女此刻在人群中穿行,不断回礼,胸口高耸的白亮吸引了不少年轻贵族的目光,一个个蠢蠢欲动。
其他贵族们觥筹交错,一边聊天,一边用餐刀、餐叉和桌上的烧鸡、猪肉、黄油面包、煎鸡蛋、生菜不紧不慢地战斗着,尽显贵族的优雅。
“四王子竟然是男巫,这是我今年听过的最好的笑话。”
“那些逃来的贱民们可是信誓旦旦地说四王子有着女巫一般的能力,可以大变活人,而且当场烧死了一个大臣和一个骑士,应该不是假的。”
“你竟然和边陲镇逃难的那帮低贱家伙说话了?我的天,你究竟是如何忍受他们身上的污浊和臭气的?”
“你的脑袋里都是猪肉和黄油吗?我当然是从仆从口中得知的,那些贱民这辈子也不可能有荣幸与伟大的贵族对话。”
“听说公爵大人要派人去探查边陲镇?”
“要我看不用去了,邪魔之月降临,边陲镇别说城墙,连土坡都没有,那位男巫大人怕是已经进了邪兽肚子了。”
“看来我们不用担心那位四王子对长歌要塞指手画脚了?”
“敬邪魔之月!”
“敬邪魔之月!”×N
贵族们欢声笑语不停,突然间一声高喊让弦乐声戛然而止,也让贵族们全都扭头看了过去。
就见一个穿着破旧皮甲的士兵跌跌撞撞地跑了进来,浑身是血,“不……不好了!男巫……男巫打进来了!好多……好多骷髅!”
一帮贵族看着这士兵全都皱眉。
男巫打进来了?
好多骷髅?
这家伙在说些什么啊。
要塞上可是有各个家族的骑士们把守,甚至都佩戴了可以对付女巫的神石,足以确保万无一失,不然他们哪有心思在这里开宴会?
就算那个四王子真的是男巫,他也不可能无视邪兽和守城的士兵越过城墙进入要塞内啊!
这谁家的士兵?被邪兽吓坏了就算了,在长歌要塞这所有大贵族齐聚的场合里敢如此胡言乱语,简直丢死人了!
应该拉出去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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