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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军骑兵的标配是,高筒马靴一双;四石力弓一张,箭壶五筒;军弩一把,弩箭一排;骑刀一把;短刃一把,视个人喜好可另行打造;水袋一个;皮制披风一件;行军包两个,其中一个行军包内装有药物数包,绷带两个,另一个行军包里装有干粮和马匹蓄力的豆料一带;最后是皮毯一张,作为夜间休息用。
这是硬性配置,然后根据骑兵分工的不同,配备不同的数量的马匹。比如游骑、哨骑会一人三马,甚至四马,轻骑一人双马,重骑会有战马和各种驮马……
这些配置有些是汉军骑自己根据战争的发展慢慢演化出来的,而有些则是汉圣祖建立汉军时做的硬性规定。不管是怎么来的,总之汉军骑其实已经具备了沈云所想要的那种迅捷如风、奔袭千里的条件!
汉元1003年七月二十八日夜,沈云带着两曲骑兵悄悄摸到了忽媞莫部东侧的一个洼地,这里有片不小的针叶林,再往东就是莫尔希干部的地盘。这种草地与森林的交界处,除非是有什么节日,不然向来人迹少至,沈云他们躲在这里是再合适不过了。
夜幕降临,沈云也不多说,只是扯下面罩,无声地朝身后的骑兵一挥手,三千六百名骑兵由沈云、文萃、钟离泗三人分别带领,像从树林里伸出的魔爪,瞬间化成三股鞭形的队伍,狠狠地朝忽媞莫部抽了过去。
这次袭击忽媞莫部的目的很简单,摧毁这个匈奴镶红旗军的后勤补给中转站。在草原上要摧毁这样一个地方只有两个方法---杀光、烧光、抢光!三光政策才是王道!
忽媞莫部总人口超过了四万。如果让大祭司帐吹起聚兵号角,那些生来便在马背上过活的匈奴男子便会有组织地抵挡汉军。虽然是战力低下的克巴军,可也绝对会给沈云的“红狐部”造成难以想象的困难。为此,沈云已经有了应对---赵信的任务是在战斗发起后,不用管任何人和事,直取忽媞莫部的大帐,拿到忽媞莫的人头!
赵信在战场上的恐怖毋庸置疑。如果说查干湖一战只是让这个男人崭露锋芒的话,那淄木的一场血火之战就算是彻底将他这块好钢给淬炼出来了。
现在的赵信,普普通通地站在那里。就宛似一把出鞘的利刃,凛然的杀气都似乎能够伤人于无形---当然,这股杀气在沈云嘴里就成了“装b”---不管怎么说,信奉“一点寒芒先至,随后枪出如龙”的赵信,其百万军中取敌将首级的能力绝对是恐怖的!
而他麾下的警卫曲军官都是从查干湖就跟着沈云的老卒,经历了淄木血战。这些老卒的忠诚和战力都已经可算拔尖,战场上的分进合击、左右翼护都已经做的不能再纯熟,轻易就撕开了忽媞莫部那根本算作没有的防护阵线。
当然,赵信之所以能够快速穿透忽媞莫部,最重要的还是有内应---鄢家商行设在这里的行商早就将忽媞莫大祭司的帐篷位置给标注了出来。
从亥时开始,匈奴营地里的纷乱就从没有停息过。飞骑卫红狐部遵照沈云的命令。不与顽敌作战,分进合击,保持马速,遇到难以一下冲开的营盘便绕开,见有骑在马上的人。不论男女老幼一律射杀!
忽媞莫部根本没想到汉军会突然冲杀进来,又是夜里。根本形不成有效抵抗。当然,在这之前,汉军对匈奴人的袭击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应该说匈奴人也比较有经验应对。但他们却从没遇到过像红狐部这样似乎并不以占领和杀戮为目的的汉军骑!
是的,沈云并没有打算彻底占领这里。毕竟匈奴人有数万,他只有三千六百人,这点人马想要占领这里是不可能的,他只想把这里搅乱,然后尽最大可能的破坏这里的后勤供应和补给能力,同时拿下忽媞莫大祭司的人头就足够了。
所以汉军的目标是那些马厩、草料包、兵器库,当然,还有那座立在高粱上的帐篷。
……
汉军发动攻击时,术可正在忽媞莫大祭司的帐篷里,垂涎欲滴地看着那些柔美的侍女被大祭司压在身下肆意蹂躏。
忽媞莫并不把这些女奴当人看,经常蹂躏到一定地步,就会将这些女奴肆意地赏赐给身边的卫士。所以守护忽媞莫可是个美差。术可早就想来了。
可今晚没等忽媞莫完成第一次发泄,就听见远方草原传来隆隆马蹄声,更远处的帐篷群已经发生骚乱,更大的喧哗呼啸声由远及近,似排空的雷声滚滚而来。
“发生了什么事?”忽媞莫在帐篷里恼怒地吼道。
术可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他正望着忽媞莫肥肥的肚腩下露出的一双美腿,被这一大吼才惊醒过来,擦去嘴角的口水,匆匆跑到帐篷外一看,顿时,刚收住的口水又流了下来---不过这次不是馋的,而是吓得。
只见漆黑如墨的天地之间,三条火龙由东南西三个方向瞬间插入忽媞莫部的驻地,火龙过处,大火也在瞬间弥漫开来,形成更大的火场。到处都是尖叫和惨嚎!简直宛如一副末日景象!
在这一瞬间,术可便意识到是汉军杀来了!对于常年居住在这里的忽媞莫部来说,汉军偷袭虽然不是常态,但总有心理准备。但眼前这三纵列火速前进,并且不断引起骚乱和动荡的打法,术可却是从没见过。
长生天在上,他术可才十九岁,连真正的战场都没见过呢!
术可还在发愣时,忽媞莫已经光着脚,摇晃着肥胖的躯体从帐篷里冲出来,见这情形也是一愣。但随即就猛拍术可的后脑勺,怒骂道:“还愣着干嘛?赶紧吹号聚兵啊!我的勇士察合马。怎么会有你这么个像草原猪猡一样蠢的儿子啊!”
术可立即清醒过来,手忙脚乱地去安排吹号。匈奴人的号角有很多型号,一般聚兵的号角需要两人抬---数万人的部落,号角小了可无法将声音传那么远。同时,还有十几个亲卫也赶紧举起小型的号角,配合着大号角的声音,将聚兵的消息传递出去。
“呜呜呜呜……”
沉闷的号角声传遍已经完全陷入混乱的忽媞莫部,顿时就有数十数百的匈奴人骑在马背上。向着高粱处疾驰而来---谁都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聚集在一起才有可能抵挡汉军的偷袭,各自为战只是找死。这么混乱的情况下没有聚集在一起,单单是慌乱中逃跑的匈奴人就能将自己人踩死。
忽媞莫揪着一块皮毯,光脚在旁边大声呵斥着,将身边的亲卫组成一个简易的阵型。应该说。忽媞莫还是有一点能力的,再加上他头上那顶代表祭司身份的顶冠,顿时让高粱上的混乱有点清楚起来。
这个时候,已经有许多匈奴人骑着马冲上高粱,不断汇聚在祭司营帐周边,不过术可就是个笨蛋。根本不能及时有效的将他们整理清楚,只是一个劲的在那里大呼小叫,一会儿让新来的人排在外围,一会儿又让来人往后面去增加队形的厚度……一时间,祭司营帐外围反而乱成了一锅粥。
就在这时。又有一支骑着马的队伍向高粱上狂奔,也没打火把。看不清是什么人。术可骑在马上,张嘴大叫:“里面,里面还有位置,新来的往里面去,让开点!”
术可这个小子别的不好,就这嗓门还算大,一时间前面的队伍倒是让开了一个马身的空隙。就在这时,奔近的队伍终于让最前面打着火把的匈奴人看了个仔细。
“我的妈呀,是汉军!”最前面的匈奴人透过火光看见奔来的队伍居然是身穿丘山铠,身披红披风的汉军制式军服时,顿时吓得大叫一声,火把都掉在地上,下意识的就要去摸腰间的弓箭。
可是太晚了,这么黑的天气,火把能看清人的时候,已经是二十几步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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