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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难怪余男要到这里来躲难,作为一层旅修,李伴峰都走的如此艰难,换作其他人,光走这一趟,就得掉层皮。
峡谷的尽头,也不是李伴峰想象中的正常出口,又是一面峭壁。
准确来说,这条峡谷,就是镶嵌在峭壁上的石缝,现在李伴峰要从石缝之中走出来。
站在峭壁边缘,他有两个选择,一是直接跳下去,二是手脚并用,从悬崖上爬下去。
脚下的峭壁有数百米高,貌似这两个选择都不科学。
李伴峰最终做出了最科学的选择。
他打开了随身居,在进门之前,把钥匙扔下了悬崖。
坐在屋子里等了片刻,李伴峰离开了随身居,在一棵树下捡起了钥匙。
眼前是树,周围都是树,茂密的树干和枝叶占据了李伴峰九成以上的视野。
李伴峰往前走了一步,满地的枯枝落叶淹没了他的脚踝。
再往前走一步,他被隐藏在落叶下的一条树根绊了个趔趄,一脚踩进了淤泥之中。
这一脚踩的够深,淤泥直接淹没了大腿根。
李伴峰手快,抓住一根树藤把大腿拔了出来,刚站稳脚步,忽觉有危险正在迫近。
不是迫近,是已经来临了。
李伴峰感到小腿一阵麻痒,卷起裤管一看,密密麻麻的水蛭,正在李伴峰的腿上吸吮,仿佛给李伴峰的穿了一条毛裤。
李伴峰扯下了一只水蛭,这还不是寻常的水蛭,力气非常大,咬的非常紧,直接从李伴峰腿上扯下来一片皮肉。
要是把这条“毛裤”都扯下来,李伴峰的腿上估计也没皮了。
他回了随身居,脱下裤子,拿来一罐盐,洒在了水蛭身上。
没想到这群水蛭非常强悍,撒了盐,依然咬住不放。
李伴峰打算用刀子先把水蛭的身躯割下来,忽见唱机喷吐一片蒸汽。
高温烧灼之下,水蛭剧痛难忍,纷纷松口。
唱机又用蒸汽在李伴峰的腿上吹扫几轮,为满腿的伤口消毒。
有点疼。
但疼过之后很舒爽。
唱机还放了一首曲子安慰李伴峰:
“如果没有我,日子怎么过……”
我记得原曲的歌词是“如果没有你”。
娘子,你这是安慰我,还是自夸?
耿志威的魂魄早就被吃光了,尸体也被铜莲花吃了,花叶紧闭,还在炼制丹药。
地上散落不少杂物,李伴峰简单清理了一下,趁着铜莲花无暇下嘴,赶紧把耿志威和两名武修的兵刃收拾了起来。
他们的兵刃都不错,一个武修的兵刃是根一尺多长的铁刺,铁刺根部还有两个三寸长的小刺。
李伴峰就叫它铁刺,结果被唱机无情的嘲笑了。
“笑话我干什么,你知道这个东西叫什么?”
唱机不回答。
另一件兵刃也很特别,像一大一小两个月牙交错而成的叉子。
李伴峰叫它叉子,又被唱机嘲笑了。
耿志威有一把手枪,弹夹里还装着子弹。
李伴峰把兵刃收好,把没用的杂物扔出了随身居,按照余男绘制的地图,继续在森林里穿行。
走了一个多钟头,李伴峰按开怀表看了一眼。
已经快九点了,天怎么还不亮?
……
药王沟,江月山新地,陆家大宅。
一缕阳光照进正厅,陆家家主陆东良的二姨太卓裕玲,端起茶杯,轻轻抿了口茶水,静静等着客人到来。
大约等了一个钟头,一名中等身材男子,在管家的引领下走进了正院。
这男子身穿一袭黑色燕尾服,头戴黑色礼帽,脸上戴着一副黑色圆框墨镜,脸颊饱满,五官端正,带着满满一股绅士气息。
他摘下帽子,朝着卓裕玲行了一礼:“私家侦探,达博伊恩斯为您效劳。”
达博伊恩斯?
对面站着的,明显是黄皮黑发的本地人,却给自己起了个洋人的名字。
而且他和卓裕玲还是旧相识。
卓裕玲没有回礼,她甚至没从椅子上站起来,看着行礼的男子,却只回以略带轻蔑的嗤笑:“几年没见,你怎么变成了个假洋鬼子?”
声音很柔和,但话语很刺耳。
达博伊恩斯礼貌回应道:“夫人,绅士不论血统,风度不分国界。”
卓裕玲指了指旁边的椅子:“坐吧。”
达博伊恩斯戴上了礼帽,对卓裕玲的傲慢有些不满,但还是坐在了椅子上。
卓裕玲点了一支女士烟,吸了一口,缓缓说道:“我找你来,是为了做三件事,第一件事是为了开荒,第二件事是为了找人,第三件事是为了杀人,
开荒的事情不必说了,行情你懂,
找人的事情,我信里跟你说了,那是我的女儿,这件事情最紧要,
杀人的事情,那人的名字叫李伴峰,这有他的照片和情报,最好能抓活的。”
达博伊恩斯看了看李伴峰的照片,默然片刻,说了一声:“可惜了。”
“什么可惜了?”卓裕玲一怔。
达博伊恩斯笑道:“没什么,就是觉得这少年人可惜了。”
PS:诸位读者大人,跟沙拉说说话呀,沙拉一刻也离不开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