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友与情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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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清颖总在其喝酒时、金灿给她夹菜或理衣服等等的时候在自拍,却总能抓捕的到她,虽然都是秒删,但是这个称号能来的一半原因要感谢她。
奚雅有话应话的答道:“形容的真恰当,不过还是给金灿面子,没有叫我虫子,还给了我‘娃娃’这么可爱的名字。”这问题原先回答过金灿的,今天再提,更沉淀了许多。
“我不知道金灿喜欢你什么,起初和他们一样,觉的你非常不适合和灿在一起……”给各自倒了酒后,叶清颖坦言:“说实话现在也一样觉的,可是金灿没有放开你,所以我只好等着。”
奚雅抿了一口,呃……确实是好酒。
“所以你也应该听明白了,我是喜欢金灿的!”奚雅脸色不同,连眼神都是没有晃动,似乎早就猜到了,她就知道,会写出出色作品的作家,逻辑不会差,逻辑不差的人常善于思考,既然会思考就不会太笨,她早就知道自己喜欢金灿了……城府比外表看起深的多!
“一见钟情吗?”问问题角度还真与众不同。
“一见钟情吗?”叶清颖慢慢的回想当年的……
——夏季泳装的秀场就要开始了,她首次登台的机会,整个人都是哆嗦的,身旁搭配的男模特也是位新手,所以当她整个人摔倒,泳衣的带子断开时,他愣了几秒却是往回走了……当时不知如何是好的她在众人的目光中,不怕自己走光,而是想到自己的首秀和后台设计师的面部表情时,她觉的自己的模特生涯就在这里结束了。
可是接着下一组选手上来了,那时的金灿已是大红大紫,业界非常受捧的男模,还拍过一个电影,广告、代言都接的不断,是模特界内非常受人羡慕的,他淡定的过来,脱下身上的防晒服,搭在其身上,再抱起了她,低语道:“微笑,挥手。”
于是便自然的完成了整场秀。
虽然设计师的脸是黑的,可是看在金灿的面子上,前辈们都还是说:“谁不有第一次,等你成名后,这便是吸引商家的卖点。”
这件大家都安慰的“小事”在其心中一直是个疙瘩,可是那位“救命恩人”却没有机会道谢。
一直到半年后,在另一场的酒会上的走秀上,再次遇上,这一回他是以嘉宾的身份出席的,而在前一个月,他正好宣布退到秀台。
走台结束后,她特地上前道谢,金灿用了两秒便想起来了说:“别放在心上,整件事情都让她过去了才好。”
“你觉的我适合当模特吗?”聊了一些边角话题后,她问。
“为什么不合适?若是我有模特公司,我非常欢迎你的。”
“可以吗?”她受宠若惊。
“当然,你现在已经有经验了,若是有你比那些刚入行的小模特要好非常多。”金灿说实在话,但他始终亦真亦假,不知此话是否当真,叫清颖着急。
“你真要开立自己的工作室吗?”
金灿只笑,笑的随和却不诚恳,似看小女孩一样的看着她说:“若是有成立,随时欢迎你。”
可清颖却认真了,她说:“不,若是你真的设计了自己的公司,那么我一定要进去,而且定要是在这圈中有名气了,我才愿意去。”
“……”金灿只笑,举起酒杯与其碰着说:“比那时自信多了,祝贺你。”
说一见钟情有点太不负责了,金灿身上的光芒只能说她很快就发现了,而且因自己的个头才会想到入这行,不然是会没有男朋友的,加上发生了那样的事,金灿的解围和智慧,就足够让一个刚出社会的她倾心不已了。
接着自己真的出名了,他也成立工作室了,“非常”剪彩的那一天,她看着其的侧脸……心中扑通了一下,想着以后可以跟着这个男人——安心了!
只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才知道自己对他是情,他对自己不过是普通的朋友罢了!
但是即便如此看清了,也期待着未来会有所变化,才会有今天约奚雅见面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