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两眼泛光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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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志听了卖肉掌柜的如此一说,他的胃里更像是有百只的小手抓挠着。
这不,到家放下买来的东西,就听春兰说,季博明带着丑媳妇在邱英海家,便顾不得什么,马上赶了过来。
春兰,就是那个让季博明休了冷小熹的黑脸姑娘。
这春兰原是村长老婆马大脚,亲妹妹的女儿。
马大脚的妹妹嫁了个,大户人家人家的病秧子,给人家做了填房,哪成想结婚不到三月,那病秧子的腿一蹬一命归了天。
那有钱的人家见儿子死了,媳妇又生了个丫头,写了封休书,什么都没给赶这女人出来。
马大脚的娘家穷苦的厉害,这马大脚的爹娘又去的早,几个弟弟相继娶了老婆。
家里的房子都不够住,哪儿还有这对母女落脚的地方,这马大脚心疼妹妹,怎会看着亲妹妹流落街头。
便跟当家李大志商量着,让妹妹到村里闲置着的场院里来。
李大志对马大脚极好,便答应了,马大脚便去了娘家,接来了妹妹母女。
自此,马大脚的妹妹安定了下来,闲暇时,帮衬着马大脚带带孩子,日子过得倒也安慰滋润。
可哪成想,这妹妹的命实在是不好,不知何时,被那病秧子染上了肺痨,只在杏山村住了一年的光景,也随着那病秧子归了西。
自此,这可怜的春兰便,从那场院里搬到了马大脚的家里,自小留在了马大脚的身边。
李大志自是不介意,权当做他们多了个女儿。
这春兰长到十岁左右,有心计的她,不知怎地,偏就看上了不念声不念语的季博明,一心想着长大了,定要嫁给季博明。
这件事情春兰跟马大脚的女儿,秀兰知道了,这秀兰就把这事告诉了母亲。
马大脚得知了此时,自然不会答应,先不说这杏山村地界偏僻,就单说这尤氏爱小的毛病,还有那火爆脾气秉性,马大脚就不会把外甥女送入尤氏的家里。
还有这季博明又是个来历不明的野孩子,邱家人都不许季博明跟他们家姓邱,偏偏的给这孩子起了个名字,姓季,叫博明。
可这春兰的脾气拧的狠,每日里想着法的要见季博明,这叫马大脚极为的焦心。
后来,季博明充了军,这件事情便搁置了下来,马大脚也心安了。
可哪成想,季博明腿伤回到了杏山村,这春兰便死乞白赖的非季博明不嫁,那上门来提亲的媒婆被春兰赶跑了多少。
这可真急坏了马大脚,季博明身体好好的时候,她都不同意这门亲事,如今季博明成了瘸子,马大脚就更不应这门亲了。
这马大脚买通了尤氏,要尤氏亲口对春兰说,季博明没有看上春兰,嫌春兰长得黑,没有女人相。
尤氏到的听话,原封不动的在春兰的面前,学说了马大脚教她说的话,春兰听了,伤透了心,自那天之后,春兰便恨死了季博明。
而这件事情,尤氏也曾经跟季博明说过,而季博明许是,自小认识春兰,春兰的样貌太过男人化、加上又太过的熟悉缘故,反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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