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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事你肯定能做到的。”林夕兴奋地搓了搓手,“我向向你借点钱,不多,只要能帮我还了今天的饭钱就行,然后最多一个月,我肯定把钱还你。”
“借钱?”
程龙顿时面露豫色,倒不是他小气,而是和林夕刚认识不到半天,甚至连林夕到底是不是林树的儿子都不确定,这样冒然的借钱给对方,无论是谁都会有所迟疑。
但是,林夕之前的种种表现,又让程龙觉得他不太可能是一个骗子,何况他借的也不多,相比起程龙每月的收入,只能说是一笔小钱。
本着“多个朋友多条路”的想法,程龙最终还是答应借钱给了林夕。
林夕也不含糊,当场就写了张借据给程龙。
程龙表面上说不用这样,但是借据在手,心里却安心了不少。
帮林夕付了帐,程龙把林夕送到餐厅门口。
林夕走到路边,伸手想拦一辆的士,突然想起自己此刻身无分文,只好又讪讪地将手放下。
程龙见状,主动走过来帮林夕拦下一辆的士,让林夕上车的同时还主动帮他付了车资。
看着车窗玻璃外冲着微笑摆手的程龙,林夕感激地冲他笑了笑,心中暗暗记下了这个人情。
回家的路上,林夕一言不发的靠在后车座上,心里反复的思考着之前的那个想法。
发现古龙并不存在于这个时空之后,林夕便打定主意要将其作品作为自己在这个时代立足的第一笔资本,而依着记忆中的片段将这些小说复制出来并不困难,难的却是如何发表。
林夕并不觉得自己将这些小说写出来,随随便便寄给一家报社就能发表并且获得成功。
且不说现在这具身体只有十六岁,在这个同龄人都还在念书的年纪就写出几部长篇大作这本身就让人怀疑,单说古龙作品的深刻性,也不是十六七岁年纪的人能够写得出来的。
这和才华无关,主要是由人生阅历所决定的。
因为单亲家庭的关系,林夕这具身体的前主人确实早熟,但也远远达不到能够写出古龙小说中那那种精神境界的地步。
林夕不想被人当作妖怪,所以古龙的作品自然也不能以他的名义来发表。
幸运的是,林夕还有一个写武侠小说的老爸。
这些小说如果以林树的名义发表就不会存在任何的问题,而且还更容易被读者接受,至于小说风格的问题,可以说成是林树在武侠小说创作上的一种创新。
固然这理由也有些牵强,难免会引人怀疑,但只要林夕和林树都不说,外人再怎么猜测也不可能找到任何实质性的证据。
问题的关键,还是要怎么去说服林树。
这是一个让林夕非常头疼的问题,因为在这具身体的记忆中,林树对别人代笔这种事情一向反感,曾经有出版商提出让别人写一部小说,只需要林树最后署名就能拿钱,而且是占大头,但是林树想都不想就断然拒绝。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林树是一个非常爱惜自己羽毛的人,直接去找林树说肯定是不行的,林夕觉得自己要做成这件事,必须要想一个更加巧妙的办法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