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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晚上后,在清晨的阳光笼罩着世界的时候,他跟小骨头出现在了地图上标志着“衰老之城”的城门前。
系统因为过度使用抹除指令而进入了两天时间的自我修复。
趁着这个空挡,林志使用诅咒直接出现在这个雷龙王国几百公里之外的地方。
不然的话,光是系统叽叽歪歪的声音,就足够他烦上一阵子了。
没有人可以忍受耳边蚊子嗡嗡嗡的吵闹声,就算是可以一巴掌把蚊子拍死的人类,有时候也会无可奈何。
林志跟系统的关系差不多就是如此。
身边,小骨头安安分分地站着。
经过一个晚上的吸收,它的骨头表面弥漫着的微弱电流已经消散。
雷龙骨里面蕴含的能量,除了化为电流浪费掉的,其余的都已经被它吸收。
等到被吸收的这部分能量缓缓转化为体内白线咒力的一部分后,小家伙的咒力便会变得更为扎实,冲刺到初阶不死骨族的巅峰。
在那之后,它只需要再多进行一次大能量的吸收或者生死之战的锤炼,就可以成功突破初阶,成为一只中阶不死骨族。
这样的进阶速度,堪称不死骨族中的兰博基尼!
其中一个原因是,小骨头本身的天赋非常可怕,领悟能力极其凶残。
另一个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它有一个无敌的爹,什么恶龙骨雷龙骨之类的超高阶骨头,想啃就啃,完全不用担心!
“等到小家伙体内的能量完全转化以后,再让它跟什么东西打一架吧。”
林志在心中给小骨头作好规划。
在他的想法里,还是得让小骨头多经历一些实战,这小家伙吃的骨头,确实有点偏多了。
哒哒?
浑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安排得明明白白的小骨头歪着脑袋,疑惑着耙耙为什么还不走。
“好了,现在就进去,看看这座名为‘衰老之城’的人族城镇,到底有什么神奇之处。”
他带着小骨头缓步朝城门内走去。
在经过城门的时候,他们遇见了一队全副武装正打算出城的佣兵队伍。
以附加力为核心,这个世界的人族最常见的两个职业就是“骑士”与“佣兵”。
顾名思义,骑士就是负责各种王国城镇的安全、参与战争,领固定的工资。
而佣兵,则不会受到上级长官的约束,以接受各种委托,做任务赚钱为主。
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
“唉,都跟你们说了,不要随便来衰老之城接受委托,进去一趟再出来,我感觉我都要老好几岁了!”
“怎么可能会那么夸张,根据那些专门研究衰老之城的人的说法,进去一趟,最多也就老上一两天。比起讨伐委托书的奖励,这么一点时间根本算不上什么!”
“也是,除开丰厚的奖励不说,要是能拿到讨伐数量最多的那件额外奖励,那才是最令人兴奋的!”
“噢,我要是衰老之城的原居民就好了,不会受到衰老的影响。”
“哈哈,你要是这里的原居民,那咱们村口的蕾塔丽小姐就不会跟你相遇并爱上你了。”
“噢该死,你不要跟我提那个比男人还要威猛的生物好吗迪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