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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应该在你舅舅那里吗?怎么会在京城?还……”
“还沦落风尘?别再提我那狠心的舅舅了。我到他家才几个月,他就嫌我是个无用的大包袱,把我骗到京城卖给了青楼。若不是我拼死反抗,今日就该在那青楼之中以泪洗面,无颜见你了。”
厉锋听了林探幽的遭遇,怒发冲冠,一拳击在石桌上,大有要将其击碎的架势。
“那个狼心狗肺的东西,竟然将自己亲姐姐的女儿推入火坑。若是让我再遇见他,一定饶不了他。”
“这么多年过去了,谁还想去恨那种人啊。幸而我最后脱离了火坑。”
“那你是怎么来到同艺馆的?”厉锋转而问道。
“当年我在青楼学艺学到十三,**让我接客,我抵死不从,还差点还毁了自己的脸。**怕人财两空,便允我做了个艺妓。
后来,我不堪忍受**每日苦苦相逼,又听说同艺馆是风尘女子的避难处,便跑来找凌雪姐,偷偷将自己卖给了同艺馆。凌雪姐听了我的情况,便让我直接留在这里别回去,怕到时**扣着人不肯放,并派锦枫姐去同**交涉,把我赎了出来。此后,我便一直留在这里了。”
同艺馆的姑娘们虽然面上风光,但几乎个个都有一段不堪回首的悲苦往事,多是为梅凌雪所救,所以大家对梅凌雪的尊重是不言而喻的。
厉锋感叹道:“这些年你受苦了,早知道当年我就不该把你送到你舅舅那里。”
林探幽笑道:“受苦也无所谓,顶多就是饿两天,打两顿,我都忍得了。而且还好忍下了,若是我一时冲动用这把匕首自行了断,那我就永远没法知道你的真名实姓了,来生想报恩都没处找人。
这些年我一直以为你叫什么轲,原来不是。要是当年你把你的名字告诉我,我们不就可以早点相认了嘛,还矫情得想当无名英雄。对了,你怎么会有两把相同的匕首的?”
“哦,轲就是厉轲,是我同胞弟弟。我爹自己开了个武馆,他希望我们好好习武,将来继承他的武馆,所以在我们五岁时,他就给了我们这匕首,一人一把。可惜小轲早早夭折,他的匕首便到了我这里。后来,我给你防身用,离开时却忘了问你要回来。”
“原来如此。那你要把匕首收回去吗?”
厉锋笑道:“不必了,它跟了你这么多年,恐怕早已变心易主。况且,死者长已矣,留着这些也只是徒增伤感罢了。”
“我就不客气地收下了。说实话,我还真离不开它,你都不知道它有多好用。”
“你平常好好的用匕首做什么?”
林探幽笑道:“这个嘛,是秘密,反正不是用来杀人做坏事就是了。厉大哥,我们好不容易别后重逢,就别说这些感伤的话了,应该庆祝一下才是。”
“好,你说怎么庆祝?”
“我去找碧桐姐,让她吩咐厨房给我备一桌好酒菜,我们好好叙叙。哦,还可以叫上秋夕。你们的事我都知道了,我就是从她那里看到你的匕首的。”
“是嘛。本来我不想让大家知道的,看来是瞒不住了。”
“这样的好事有什么可瞒的,我们大家都支持。凌雪姐知道的话,肯定也会高兴的。”
当日,林探幽聚了些好姐妹为她巧遇多年前的故人而庆祝。梅凌雪、碧桐、锦枫、宋秋夕、静媛、吟吟和柳心言等人都被邀来了。林探幽不仅讲了自己跟厉锋的事,还代厉锋把他跟宋秋夕的事也公布了。两件事都是喜事,众人皆向他们道贺。
唯有吟吟大失所望。在她的想象中,林探幽的故事应该更加传奇和曲折才对。尤其是主角还是厉锋,怎么说也得有个与高手大战三百回合或者以一战百的情节才合理。结果,就是个小流氓。
她忘了,十年前的厉锋也就是个被迫流浪江湖的十多岁的少年而已,就算是习武出身,也算不得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