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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卫珍儿信起神佛,在内室建了小间佛堂,中间以纱门相隔。移开两窗纱门,就见林采晏躺在席上,以蒲团为枕正在小睡。
卫珍儿不好意思打扰,便小心翼翼地将烧鸭粥放至案上,刚要离去,冷不丁地有只手抓住她脚踝,吓得她差点失声惊叫。
林采晏毫无预兆地醒了,像是做了噩梦,脸上满是惊恐。他的力气很大,几乎要捏断卫珍儿的脚。卫珍儿不适地轻哼几声,他方才缓过神,两眼迷茫地看了过来。
“林公子,是我。”卫珍儿蹙眉道,脚被他捏得疼了,不由往后挪去。
林采晏像是舒了口气,慢慢地把手松开,再坐起身子。
他的脸依然苍白,经过几天调养未见起色,卫珍儿不禁在想伤他的人会是谁,怎么下如此狠手?她想问,还未开口,林采晏便开始打坐运气,就像座纹丝不动的石像。
卫珍儿见此略微不痛快,这林采晏落难那晚与她说过几句话,之后就再也没搭理过她,开口也只说自己要吃什么、喝什么,皇帝似地指使她去采办。
请神容易送神难。若一开始卫珍儿叫人逮走这位林相公,眼下也就不会如此难堪了。她看粥已凉,心想干脆端走罢了,谁料林采晏心有明镜般,忽然睁眼对她说:“我饿了。”
卫珍儿摸摸碗盅,仅有丁点儿热气,于是便说:“这粥凉了,我再去盛碗热的来。”
“凉了没关系,给我吧。”说着,他伸出手且朝她莞尔而笑,就像个要糖吃的娃子,着实有几分可爱。
卫珍儿被他瞧得脸红,娇羞扭过头,把手中碗盅往他面前一推。林采晏接过粥碗之后便持勺吃了起来。他盘腿坐得笔直,吃食不出声不露齿,温润优雅,比云海洲那群抠脚大汉好上千百倍。
卫珍儿不由看呆了,目光留恋于他的五官,越发觉得他长得精致,这眉眼鼻口都恰到好处。
墨华虽说俊逸,但他不像汉人,而眼前这位公子算得上是汉人中的翘楚,想必潘安宋玉也不过如此。
卫珍儿芳心暗动,但她毕竟是姑娘家,总得有几分矜持。见林采晏放下粥碗,卫珍儿便走过去伸出葱葱玉手收拾起来,巴望着能从他口中听到一个“谢”字,然而等许久,林采晏没道谢,反而吩咐道:“麻烦卫姑娘替我做件事,出卫府往南走,在土地庙边有个乞丐,请你给他三枚铜板。”
嗯?这是何意?卫珍儿心里纳闷,刚想要问,林采晏又闭起眼打坐。卫珍儿无奈,出佛堂之后便闭上房门,照林采晏的意思去找土地庙边的乞丐,并扔给他三个铜板。
那乞丐一捡到铜板就像捡到宝,傻呵呵地笑着走了。卫珍儿拔长脖子以为乞丐会留几句话,没想人跑得远远的,一会儿就没了影。
卫珍儿只好回去了,她一进门,林采晏就从暗处现身,低声问她:“是否已办妥?”
卫珍儿点点头:“公子请放心,那乞儿拿了三个铜板后就走了。”
林采晏如释重负,阴沉的面容终于有了丝笑意,他朝卫珍儿拱手揖礼,且道:“多谢姑娘照顾,您的恩德我定会报答。”
卫珍儿以为他要走,竟然有点舍不得,忙回道:“公子伤势还未好,眼下就这么出去岂不危险?”
林采晏听着低眸一扫,只见她的手搭上他的臂膀,抓得有点紧。林采晏暗暗嗤笑,原来这喜好狗眼看人的云海洲第一美人竟如此轻浮,真有点看不起她。
卫珍儿见林采晏许久不动声色,心里略有诧异,缓过神后方才察觉自己正抓着人家的手,一下子就面红耳赤,羞涩地捂上半边芙蓉面。
林采晏轻笑道:“姑娘多虑了,我伤没好,怕是还要打扰姑娘几天,望姑娘别介意。”
卫珍儿不出声,微微点头,而后情不自禁地偷瞥他几眼,心突突跳得更加厉害了。
过了没多久,小红把燕盏买来了,卫珍儿便花心思烹制一盅燕窝银耳羹。她的手艺一向好,连吃惯百味珍馐的林采晏都赞不绝口。卫珍儿听他说好吃,好像这金贵的燕窝入了自己口般,混着冰糖滋味一路甜到心里。
卫珍儿看着林采晏把所有事都忘了,忘了墨华、忘了卫绛、忘了那些对不起她的人。她觉得自己找到了一条出路,凭着它能离开这潮湿且咸脏的小岛,能去看江南烟雨,能去游冰山雪岭,而林采晏就是这条摸不着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