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高手过招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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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天,你很强!”阿明擦擦嘴角,反手将刀从墙壁上拔了出来,一把撕裂了衣服,露出了同样肌肉虬结的身躯说道:“可是我今天必须杀了你将公子带回去,要不然我真的想留你多活几天。”刀在手,阿明的自信瞬间膨胀,使刀才是他一向喜欢的杀人方式。
秦重同样不会傻到赤手空拳跟人拼刀,尤其是这种高手,所以丛林王军刀迅速的握在了他的手上。
再一次,两个人撞在了一起,刀身都撞出了火花,借着力量的优势秦重一鼓作气将阿明抵到了墙角,阿明却一脚踢在了他的腹部,秦重一吃痛条件反射的一低头阿明的刀锋就划了过来,秦重眼角的余光看到了刀锋,用力的往后仰去,整个身子躺倒在地上才堪堪避过阿明这足以致命的一刀,看着耳朵上被划出一刀血痕秦重还是捏了一把汗。
听到楼下车喇叭的声音秦重不再恋战,如猛兽般斜斜的冲窗台撞了过去,阿明正奇怪秦重的举动,秦重已经破窗而出,他奋力的伸手,将重心太高,在快落地的时候迅速的屈膝然后侧滚卸力,李奎的车刚好在他的面前猛地刹住了,不顾浑身刺骨的疼痛,秦重一下子从车窗跳进了车,车就发动飞飙而去。
阿明发现的时候车已经走了200多米,这个距离上他无论也没法追上飞驰的车的,他捡起被自己撕裂的T恤看了看,搭在背上走出了房间。
“你开什么玩笑?!四楼也敢跳?!”李奎一边狠狠的踩
着油门一边吼道,越野车巨大的轰鸣声已经将他的声音掩盖了很多。
秦重默默的包扎着刚才仓促之下摔伤的小腿对李奎的话充耳不闻,吴光辉天真无邪的哼着一支曲子不时的欣赏着窗外的夜景。
“刚才是什么人?”天要亮的时候,李奎还是忍不住问道。
“应该是来找他的,他提到过公子。”
李奎看了秦重两眼说:“兄弟,你没吃亏吧?”
秦重说道:“还好,他的确很厉害。”秦重揉了揉胸口的位置,那个地方已经淤青了一片,而耳朵上的伤口秦重干脆就忽略不计了。
“第一次看你这么狼狈,难道这个人就是‘耳机哥’阿明?”李奎疑惑道。
吴光辉却突然满脸兴奋的拍着手叫到:“耳机哥!耳机哥!”
李奎听了说道:“一定是了,只有他才有这样的身手,连这个傻子都知道。”
“阿明到底是什么人?”
“这个说来就话长了,说实话我没有见过他本人,却听过关于他的传说。你知道,在金三角没有永恒的传说,可是这些大哥们都承认他算是一个。据说他出生在泰国,从五岁开始练习泰拳,十二岁的时候就杀了人,然后流浪金山角,跟过许多大哥,在这期间他跟随许多名师学过杀人的技巧。后来因为争抢一把刀一夜之间将泰国政府一个政要全家灭门而出名,也正因为如此,他被迫去了美国。他到了美国后很快就加入了美国黑帮,在那边的时候有了“耳机哥”的名号,可能是语言的问题他听不懂英语就干脆天天带着耳机吧。五年前听说他回到了缅甸,只呆了两个半月就杀了五十一个小有名气的人物,赚了一千多万美金,也正因为如此金三角许多大哥都震怒了,生怕哪一天遭他的毒手要一起干掉他,靠着吴连峰和吴全的松动他才得以到日本避难。我是三年前才到这里的,所以没有见过他,想起来他也就刚才那副模样,按年龄来说他现在也就刚刚二十五六岁,杀人的经验却比谁都丰富。”
“他的那把刀……”
“估计就是那把,看上去没什么特别却算得上一把杀人的利器。”想到刚才秦重跟阿明的对峙,李奎心中都捏了一把汗,如果换成自己肯定是躲不开阿明的那一刀的。
秦重问道:“这么多年他竟然有一大半时间是在杀人?”
“准确的说是自从他十二岁后就一直在杀人,那把刀下不知道有多少亡魂,而且据说这个阿明执着的很,他要杀的人除非死在他的手下否则不死不休。”
“你害怕了吗?”秦重调侃道。
李奎白了秦重一眼说:“怕?敢在这个地方生存的人能说这个字吗?说出来了只会死得更快。不过即使要死我也不愿死在他的手上,那种感觉很不爽,我不想死的毫无尊严。”
“尊严?”
“对,毫无反抗之力的死在这样的人手里跟自杀有什么区别?”李奎倒是一点也不掩饰,大大咧咧的继续说道:“像我这样的人也想死的时候来个垂死挣扎,至少要拉个垫背的才会瞑目吧,你可别笑话我。”
秦重摇摇头说:“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