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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只能回味,如果让我说人一辈子最神奇的是是什么,那大概就是人生只有一次。一旦错过,只能回味。
记忆是有重量的,随着一个人年纪的增大,它会压弯一个人的腰,直到他再也爬不起来。小孩的时候,每个人都步履轻盈,充满活力,而老年的时候,差不多都步履沉重,叹人生多艰。
墨阳养尸地一案后,我终于迎来属于自己的时间。而羊欢也回到学校继续未完的学业,她说她之所以选择医学,完全是抱着治病救人的想法。
“你想想,当你通过一番手术或药物成功从救回一个人,而当这个人拿着锦旗前来鞠躬致谢的时候,那又会是什么感受?”
我并没有告诉她,这世上大多数将死之人是没有机会得到救治,得到救治的大多数人也难以存活超过5年,即便存活超过5年的人恐怕也未必有那个精力和心情来送锦旗。现实的情况跟理想相差太远,这便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但话说回来,人总是要靠希望生活。没有希望,人也就不再是人。
我常在公园里冷清的角落里喝茶,因为我爱清净,也爱饮茶,不想有人打扰。每当一个人静坐其间的时候,总是不经意间回想起一些往事。
我实在活得太长了。但我仍然并不了解眼前的这个世界和那些身边的人,这实在是悲剧。
正当我端起一杯金骏眉准备畅饮的时候,羊欢不知什么时候从身后跑出,在她的身后还站着一个看起来极为羞怯的同学。她穿着格子衬衫,低着头站在羊欢身后。
“师傅,这是我同学许晴。”
羊欢并不客气,而是径自坐下。
“老板,再来两杯茶,跟他一样。”
羊欢对着老板的方向大喊道。此处老板是我朋友,我叫他老方。老方年轻时是一个志在四方的旅行爱好者,二十年间他走遍全国山山水水,最后选择在兰城定居,回归生活。他在本地娶了一个老婆,现在经营着茶馆,没事带着女儿去公园野炊,生活还算惬意。
“这两位是?”
老方悻悻走来,看着眼前的羊欢和许晴。
“我不知如何解释,你自己说吧。”我对羊欢说道。
羊欢站起,抖抖衣上的灰尘。
“我叫羊欢,李荣成的徒弟。”羊欢说完径自坐下,一脸得意。
“行啊,都有徒弟了!”
老方极为高兴,甚至于有些激动。而一旁的我差点将刚吞下的金骏眉一口喷出,这一出是我完全意料不到的事。
“别听她扯,我没徒弟。”我缓缓说道。
老方不再言语,大小离去。
“怎么,我当你的土地很丢人么?”
羊欢凑过来跟我说到。
“能收到你这样的土地,怕是很多大师梦寐以求的事,不丢人。只是我不收徒弟罢了。”我解释道。
其实在我心中有一种情愫一直挥之不去,那边是我还没当够徒弟,师傅便离我远去。在内心深处,我真的还想再当一次徒弟,可惜叫我徒儿那个人早已驾鹤离去
,我甚至连他的尸骨都没能找到一分,是为人生第一憾事。
“那你为什么每次都这样拒人千里?”
“我说过,我不收徒弟。”
“真是怪人。”
许晴坐在一旁,她双手卷着自己的衣角处,似有话说,又不敢言语。只得静静坐在一旁听我和羊欢争论。
“好了,都是你有理。但我今天来不是跟你说这个的,许晴你过来。”
羊欢快速转移话题,真是机灵又聪明的丫头,活像当年的她。
许晴慢慢靠向羊欢,一脸尴尬。
“是这样的,她最近总觉得不适,你看,整个人都憔悴了。”
我看向许晴,她有些消瘦,眼窝深陷,想必最近睡眠不足,营养不好。
“你们应该去医院,而不应该来我这里。”我说道。
“难道你忘了?我们就是医学生啊!”
羊欢再次强调道,她端起老方送上来的金骏眉,如同干杯一般一饮而尽。
“我非常确定,这不是生理问题,因为我自己是医生。”许久不言的许晴说话了,她的声音之中带着几分疲惫,好像今天未睡一般。看样子,她最近确实是在经历某些磨难和困苦,再加上她的身形而后声音,让我心中升腾起一丝疑虑。
“那好,我看看。”我说到。
“右手给我。”
许晴挽起袖子,伸出右手。在她挽起袖子的一瞬间我看到她近乎枯黄的干燥的皮肤,通常这种褐黄只能在严重的肝病病人身上才能见到,就像肝硬化或癌症一般。但是这样恶劣的病变通常则不太可能出现在年轻人身上,这似乎并不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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