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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几日修缮,州牧府西侧的屯军营舍焕然一新。
中间预留一片空处竖起标靶充作校场。
将台设在最北边,马厩设在西南角。
再于将台东侧彻底划出一片军舍改为民舍,砌高墙彻底隔开两边。
农舍用以安置女眷,作用与后世的家属楼相仿。
恰好屯营够大,隔出的民舍相当富裕,便是一千八百骑兵尽在此处安家也不显得拥挤。
豁口开在北边临近州府府西角。
这样一来,军卒们想要回家就要先出军营,然后绕过州牧府正门才能抵达民舍。
如此,就只有正常休沐的军卒才能回家。
否则整天让这些个糙汉子夜夜纵马,要不了半年,都得提不动刀。
陈丛入营时。
骑兵们大多躺在校场上晒太阳,只有原先隶属曹军骑营的三百骑兵还在练习骑射。
事实上飞熊的日常训练量很小,每日骑射几轮维持一下放箭的手感就歇息了。
对百战悍骑而言,杀敌立功才是他们真正的训练方式。
真让他们撒开膀子在校场上撒欢,战斗力提升有限不说,兵器、箭矢、铠甲、马匹、粮草的损耗,就足以让贫穷的并州牧抓破头皮了。
众军见到陈丛登上将台,不等鼓声响起,迅速结为四列站好。
“本将军今欲北上袭击美稷,择百骑骁锐,欲同往者向前一步。”
有人迅速出列,有人迟疑片刻后出列,有人踟蹰半晌,紧咬牙关缓缓出列。
然而陈丛的规矩就是:手快有手慢无。
凭他目力之锐,迅速点出率先出列百人,无一例外皆为飞熊。
与上次纯发福利不同。
相较于百战不殆的飞熊悍骑,骑营三百说白了只是经历过一场碾压白波贼的大胜而已,对于这些小菜鸟而言,畏惧生死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想要将两部骑兵合二为一,还需要一起经历很多恶战,绝非一朝一夕就能做到。
“尔等不惧死呼?”
“不惧!”
“不惧”
“不惧!”
陈丛笑着抬手止住呼喝之声。
除了极少数疯子外,世界上哪里存在真不怕死的愣头青?
无非是仗着自身悍勇搏一份富贵前程罢了。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跟这些个刀头舔血的莽夫糙汉谈什么理想抱负都是白扯。
这种时候,许足了好处他们就是最锋利的獠牙。
“每人准备一口布袋,盛七日口粮。不过本将军在这提醒你们一声,口袋最好准备大点,结实点。破城之日,你们爱装金银玉器也好,匈奴贵族所使器皿也罢,皆随心意。”
吼!~吼!~吼!~
陈丛再度抬手按住呼喝。
笑道:“每人再备两条绳索,一应所俘异族,自取其二,或用或卖尽随尔等。但有一点,无令不可掳掠城中汉民,听懂了吗?”
所选百骑无不沸腾,声浪起伏震耳欲聋。
“将军威武!”
“将军威武!”
“将军威武!”
出列慢的自然暗自懊悔。
这又是金银又是贵族所用器皿的,装一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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