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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续赶来的十几个黑白两道上的大人物,听了半晌郭天雄、柏荣夹杂在痛骂里面的你一言我一语,也听得出一个大概了——采花大盗再怎么“大盗”,说到底,终究不过是区区一个采花贼罢了。但这个yin贼可不仅是色胆包天而已!他不但将印记放进了郭小姐的闺房,甚至,今天在众人离开郭府后,还主动向道上大豪袭击,妄图杀人!杀人不成后,又当着“小孟尝”郭天雄与“断碑手”柏荣这两个大高手的面,居然还逃(谐音诗经原文“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夭夭了!
用句孔圣人的话——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怪不得这两个大人物连自己的身份都不顾了,止不住地破口大骂!不管换作是谁,若变成了双眼红肿,流泪不止,恐怕此时也无甚风度可讲了……
就连白道上原先主张将白牡丹捉捕然后送交官家的侠客们,也是闭嘴再不提什么送交官家了。没办法!这白牡丹是活不成了!尽管送交官家,按照建隆四年颁行天下的的《宋刑统》中的《贼盗律》所判,白牡丹也逃不过非“斩”即“绞”的下场。
秋水按:《宋刑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印刷”(宋太祖下诏“付大理寺,石刻板摹印,颁行天下。”)的成文法典,是刊版印行的印刷品。本书到目前截止,年号是宋真宗咸平四年(见第三章徐有财与苏中行对话)。虽然在咸平四年,因大臣柴成务的建议,对《宋刑统》做了些修订工作,但主要是将《淳化编敕》中与《宋刑统》中“令”、“式”重复的内容删除,对《宋刑统》本身则未作改动。这“斩”、“绞”并非作者杜撰,读者须知。主要参考文献——《〈宋刑统〉说略》作者郑显文。
但这白牡丹的武功之强,也是令众人为之一惊!那最后使用的催泪烟雾弹与绝佳的轻功配合,虽是白牡丹脱身的关键。但此前他与郭天雄交手了三十余招,可是来不得半点虚的!
“对付这等yin贼,我们实不必固守江湖规矩!那一对一的单打独斗,不适于引起公愤之人,这也是祖上传下来的江湖规矩。”开口的是蓬莱派的姬仓。他是蓬莱派掌门人范志和的师弟,他与蓬莱派掌门范志和并称为“登州双鹤”。虽然这姬仓年龄不过稍长郭天雄几岁,但他师兄弟两人弱冠时便已成名,至今已有廿余载,辈分极高。是郭天雄、柏荣等晚出道之人的前辈。
(秋水按:关于“弱冠”,在《秋水之传奇》里已讲解过,不赘。至于江湖上的“论辈前后”,通常以出道或成名年限而论。这和门派内部以入门先后论师兄师弟是类似的排辈法。还有,“辈分”其中“分”字发轻声或一声,不可发为四声。更不可写为“份”!须知“辈分”、“辈行”、“同辈”、“同行”、“前辈”、“后辈”、“辈出”…等等的出处是“车以列分为辈”——《六书故?工事三》。我们从“辈”的象形上也可看出——车辆以“列”、“行”区“分”。“辈”字另有“车百辆”义,“辈”亦可通用于古代战车布阵上的“方阵”。当然不存在任何辈“份”的道理了!)
姬仓精通蓬莱派独传的“分筋错骨手”,不同于武林中“分筋错骨手”有“错骨法”、“分筋法”之传统,他与掌门师兄范志和对敌时,俱是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必是错骨分筋兼具——错骨必分筋,分筋必错骨!无论是江湖上,还是武林中,均交口称誉这师兄弟二人是真正将“分筋法”“错骨法”合一,是名符其实的“分筋错骨手”!故而还有“分筋错骨手”姬仓、“分筋错骨手”范志和之美誉!须知各家各派大多都有各自的“分筋错骨手”这门功夫,能将众皆所习练的功夫名称作为“尊号”的,实是鲜少!因这师兄弟两个都是下手极狠,从无例外。以至于少有人敢触犯其威。他们二人自弱冠成名没几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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