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女儿塔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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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到我在恐怖堡的房间。
“莱雅拉的卧室”?我早就不住那儿了,我住在女儿塔。
洛克说,末代红王罗加·波顿当年被北境之王哈龙·史塔克围困在恐怖堡,他将他的两个女儿关在了这座塔里,留下充足的粮食和水。因为当年红王颓势尽显,罗加以为自己很快就会完蛋,没想到围城围了两年多,他的战士英勇强悍,让他欣慰不已。
可是战争让他忘了自己的女儿,两年以后,他带领儿子们在城墙上抵御史塔克的大军,弹尽粮绝,想起这座塔里还有他的女儿和食物饮水。他打开塔楼紧锁的门,却发现粮食发霉,清水变污,两个女儿相拥而亡,尸体已成白骨。
罗加·波顿看到厚厚的橡木门上,锁死的窗台上,还有长出青苔的石墙上到处是长长的指甲印,他不知道女儿是怎么死的,但是他能看到痕迹中显现出的绝望。总之,罗加·波顿因此崩溃,开城投降,不经年就与世长辞。
他的墓位于红王林和伯爵林之间,是一颗枯死的老树,匍匐倒地,哀恸难掩。
这座塔楼因此被从公主塔改名为女儿塔,我猜想还有另外一层意思,红王不在,公主不存,否则史塔克会闹别扭。我必须得感慨,同样是父亲,同样是波顿,怎么如此的不同?
暗红色的螺旋楼梯上是灰色的长地毯,火把静静燃烧,我的卫兵住在塔楼的底部,我住在塔上,比起“莱雅拉的房间”和卫兵的屋子,高处的卧室要更干燥,也会少一些气味,住得更书信一些。
我足踩地毯拾级而上,走向我的房间。刚住进来时,我幻想过塔楼里的公主,还有在月光下偷偷来幽会的骑士。我蠢到准备了麻绳,藏下伪装的衣物,期待哪一天有某位干净秀气的青年带我远走,瞎想。
“你先出去,达莉。”达莉是渔民的女儿,面目丰腴,她声称自己游泳很棒,不过我觉得是因为她体积大,所以浮了起来。她是我的第二个侍女,我自己找的,来自泪江沿岸。
房间里非常干净,卢斯·波顿的仆从没的说,忘了保持整洁的都挂树上了。我打开衣柜,这是我从白港买的胡桃木家具,我掰开最里面的暗屉,摸了摸里头。
满是灰尘,无人发现。
我拿出了几年前第一次与亚瑟·河文相见时拜托他买的东西,一开始他没买到,是后面捎给我的,两瓶。我没发现有什么异样,然后给一匹马试过,非常有效,所以现在里头只有一瓶了。
“里斯之泪”,可溶于水或酒中,无色无味,让服用的人像得了肠胃疾病一样,病情由轻变重,慢慢死亡。
就那么一小瓶,我曾经想用来毒死卢斯·波顿,但是多米利克·波顿未归,我怕卢斯一死,在多米利克还在谷地时,会有卢斯·波顿的其他亲戚搞出继承权纠纷,我不给多米利克·波顿添麻烦。
更何况波顿防着我呢,谋害他的风险也大。
我甚至想过要不要一了百了杀掉夫妇俩,我下得了这个手,但是没机会,卢斯·波顿疑心病那么重,我知道进餐堂的食物看管得有多严,他也很自律,从不突发奇想地吃东西,我猜是我的原因,他教我用毒药,该防着被我下毒。
卢斯·波顿摧残我的心理,蓓珊妮·莱斯威尔迫害我的身体,哪怕无辜,她也想把我给安排了。我不怀疑黄迪克说假话,反正蓓珊妮会安排我的婚事,我根本就不乐意的婚事。
总之,两相比较,蓓珊妮的危害更大,我得把这瓶毒药用在她身上,需要计划一下,别被抓到。
我来到楼下,我卫兵的值班室,“洛克。”
“女士,我在。”我的卫兵正聚在一起烤洋葱吃,味道真重。
“去问问谷地的宾客什么时候到。”
“好的,女士。”洛克挠了挠他的胡子,正在用一块布满污渍的亚麻布擦手。
“你们这里该打扫了,注意点,要是大人突然过来,你们这样会挨罚。另外,我们下一趟去白港的车队是在两个月以后出发,对吗?”
“是的,女士,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直接信鸦,我想曼德勒的大人们会乐意帮您采购的。”那么我大概知道,蓓珊妮·莱斯威尔夫人喜爱的葡萄酒还有多少了,一桶。
“好,对了,今晚巡夜的口号是什么,你不会忘了吧?”
“水蛭,女士。”哇,那么大胆,有点非议卢斯·波顿的意思。
“你不怕割舌吗?”
“日子苦闷总得找点儿乐子,您不生气就好,咕噜被割舌了不也活的好好的。”
咕噜啊啊叫了两声。
“而且,这不是我想出来的,女士,我都没想到会被您问起。”洛克说道。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把房门给锁死。
我脱掉我如今材质尚可的裙子和女衫,穿上镶钉皮甲,套上了恐怖堡的罩袍和马裤,踏着皮靴,。一副卫兵的模样。
我在过去的日子里得上罗加·马尔锡的武器课,所以我有这些东西。
我和我的卫兵舞蹈家达蒙身材相近,发色有些区别,不过天色已晚,灯光昏暗,绑上布带裹住耳朵下巴,戴上头盔,谁都看不出来。
没从塔底走,那会让我被自己的卫兵发现。我把麻绳的一端系在床腿上,另一端在自己腰上绑紧,然后大开窗户,从这爬出去。晚上静悄悄的,仅有的哨兵都在高处和门口,我慢慢滑到女儿塔和内墙的连接处,还好身体矫健,娇躯轻盈,这绳子撑得住,我踩上坚实的地面。
我把绳子留在这里,待会儿原路返回,小心翼翼将垂下来的绳索藏在藤蔓中,任它在绿叶之间摇摆,这样就不好分辨清楚了。然后我沿着城墙上的楼梯来到庭院,途中用泥巴抹了自己的脸,举步走向主堡里的厨房。
门口的卫兵看到我,简洁地唱道,“口令。”
“水蛭。”我没带武器,而且刻意没有用仕女那套曼妙优雅的步法,用的是干农活的汉子踩的步子,满是乡土味儿。我经常要和庄稼汉为伍,这点伪装不难,所以没被认出,也没被防备。我不能让人知道我去下了毒,虽然这种毒药发作缓慢,难以识别,但是要以防万一。
“等等,你是谁?”我听到一个粗鲁的声音,是铁腿沃顿,他在走近我。
“我是‘麦麸’,老爷,”我瑟缩地说道,眸光胆怯,压低的嗓音像极了未变声的高个儿男童,我吓红简妮时这么玩过,特别琢磨出来的腔调,“新来的卫兵,来自泪江北的泥巴村,上个月跟着税官来的,老爷,我家没人了,税官老爷收走了我家的地和房子,让我来报到。”
“谁给你的这一身?”
“红鼻子,老爷。”
“武器呢?”
“没有,老爷,我不知道。”
“天杀的红鼻子,又来!那你去干嘛?”
“去厨房,老爷,我一天都没填肚子了,我之前在外头问了一位老哥,这才知道去厨房要吃的,厨房在里头,对吗?”
“去他的酒,异鬼为什么不把红鼻子给抓走呢?”铁腿沃顿脾气非常不好,“那只又蠢又笨的披甲猪,你去吧,今晚你做事,记得找苹果派。”苹果派是个卫兵。
“遵命,老爷。”我刻意把“遵命”这个一般农人说不来的单词给讲得怪模怪样。
葡萄酒大概在酒窖里,还有两个月才买新的,那么就是剩下最后一桶。我不愿去想下了毒以后,厨房里的人会不会偷喝,也不去想蓓珊妮会不会和她的侍女分享她的最爱。我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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