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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月月的全部陈述,针对这个献血与卖血的性质问题,办公室里展开了热议。最后,大家一致认为,冤有头债有主,抓贼还是从擒王开始。
“咱们就从这‘献血者同盟’开始查访。”路名远道:“月月,你明天辛苦再跑一趟,把那个拉人献血的人找到,就从他开始追查拉人献血这件事。”
“这种事,是触犯国家献血法条例规定的,他怎么可能会合作,说出那些他拉过的人?”懒猫立刻提出反对意见。
“懒猫说的没错,月月一个女同志,怎么应付得来这种人,安全因素也得考虑呀。”冯老编辑也道。
路名远听了点头:“是我忽略了这个问题。”他重重地拍了一下脑门,想了下,立刻抓到了一个人,没有谁比他更合适的了:“月月,我给你推荐一个人,高山,让他陪同你一起去,必要时把那人送交治安部门,让治安部门帮助我们来查找他从中牟利过的那些献血者。”
“高山?”他仨人几乎异口同声。
“高山是谁啊?”秦月月连忙问道。
因为除了月月外,其它两人都知道高山是谁。“你不知道高山是谁?他就是打李重生的那个人。”懒猫回答她:“你这几天出外不在,主编已经把此人给找到了,这不,打官司,你刚才进来时听到了吧。”
“哇!真的主编。”秦月月瞪大了一双好看的杏核眼:“那么,高山就是阿美的哥哥喽?你是怎么把他给找到的?李重生告诉你的?”
“呵呵。”路名远呵呵笑着抓了一下头:“不是李重生告诉我的,是李重生住到我那儿,他自己认出来的。”
“什么?李重生现在跟你住一起呀。”月月更加的惊讶不已:“但他怎么会跟高山碰一块呢?”小女子糊涂了。
“哎呀,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懒猫抢着回答:“高山跟主编住一户,李重生搬去他那儿,打人与被打的自然就碰一块啦。”说着,俩手指并一起比划了一下。
“哈,这世界真是太小了。”月月忽然笑起来:“真是没想到会有那么巧的事。那打官司又是怎么回事呢?李重生把高山给告了,主编你却把高山推荐给我,他这个对立者能站在我们这一边帮我们讲话吗?”
“你这说的都哪跟哪儿呀?”懒猫也笑笑地望着眼前不明缘由的美女:“不知道情况,瞎掰个啥?”
“你说什么?”
看到月月立马要翻脸的样子,路名远赶紧地解释:“不知者为不怪,官司不是跟高山打,是跟汇丰茶楼的马老板打。”于是,他简单地把跟马上来的第二次谈判说了一下。
“哦,是这样啊。”月月总算闹明白了,看来自己不在的这三天,还真发生了不少奇迹哩:“那,能不能弱弱地问一下下主编大人,您,明天有事?”她调皮地冲路名远眨了下眼,其实她希望陪同自己的人是主编。
“是啊。”路名远无奈地也耸了下肩膀:“明天我有重要的事。”捏了下拳头:“去状告马上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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