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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长大了一样。
作为先生,对努力勤奋的学生,自然不会泼冷水。
眼看着就要到午饭时间,黎锦也不多留,出门买纸笔了。
宋先生家里也不慎富裕,他的妻子是同村的一个女人。
并无任何妾室。
中午吃饭的时候,妻子看到那两百文,有些惊讶。
“孩子说黎锦来拜见你,我还不当回事,他这怎么突然送礼?”
顿了顿,“早知道应该留他吃饭的。”
两百文虽然不多,但也得普通庄家汉赚半个月了。
宋先生想,自己的妻子什么都好,就是对这黄白之物看得太重。
在他看来,黎锦拿多少束礼都行,礼轻情意重。
宋远说:“无碍,我让他明日来把《四书》《五经》抄了回去背诵,你明日可以留他吃饭。”
妻子:“………………”她真的只是嘴上说说。
她家丈夫别看是个秀才,做人却如此木讷。
不过这样也好,做事一板一眼,正正经经,一辈子都不会出什么幺蛾子。
黎锦这回在正街上逛了两三家,比对了一下纸笔的价格。
他之前写病历都习惯了用电脑敲,最多就是签字的时候用一下钢笔。
一朝穿越,一切都回到解放前。
黎锦最后选了最便宜的兔毛毛笔,至于原主之前的纸笔,好像都卖掉买酒喝了。
酒瘾上来后什么都控制不了,这种人黎锦上辈子也见过,只是没想到原主居然也是其中一位。
至于抄书和练字用的纸,黎锦打算买不一样的。
抄书是为了着墨均匀,以后好拿着背诵;但练字,那就比较耗费纸,黎锦打算买最便宜的毛边纸。
“少年郎,宣纸一刀一两银子,买起来不划算。不若买四开的竹叶纸,只要两百文一刀,毛边纸一刀四十文。
如果你两个都各买一刀,送你两支兔毛笔和一块墨,如何?”
店家看黎锦年纪小,虽然穿着读书人的长袍,但因为洗的次数多,颜色已经有些褪去。
一看就不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所以他也让着一点,寒门出贵子,万一这年轻人以后飞黄腾达、考上秀才了,那他这家店肯定不愁没生意!
反正这么卖他也不亏,只是赚的不多罢了。
竹叶纸的主要原材料是竹子,纸张表面光滑,没有宣纸那样着墨方便,抄了书需要晾干一段时间。
但却比宣纸实惠太多。
黎锦觉得老板人委实不错,把竹叶纸和毛边纸都买了,放进背篓里。
至于毛笔和墨,他包起来放进袖口里。
老板见黎锦买完还在店里打量,他推销道:“我这里还有些字帖,颜体和柳体都有,少年郎可需要?”
黎锦最后把两本字帖都买了去。
虽然他上辈子学的是柳体,但这辈子活在了古代,他不想单单只学一种字体。
柳体和颜体如今已经是科举写文章的主流字体。
但正因为主流,所以成了每一位考生都会写的字体。
要想让自己的答卷从一众考生中脱颖而出,那自然不能一味的临摹和模仿。
黎锦思考着,或许,等到他练字十几年后,可以集众人之所长,写出有自己独特风格的字体。
比如,明清时侯盛行的馆阁体。
现在已经六月中旬,明年二月就该考试,黎锦现在也只能从临摹起步。
他只希望在考试前,自己写出来的柳体可以又快又整齐。
给考官和上司看的文书,整齐、干净才是最主要的。
如果为了炫技,那就本末倒置了。
这是科举考试,而不是书法比赛。
黎锦自问不是什么可以开创一派书法主流的天才,但练字是真的可以陶冶情操。
他打算以后有多余的时间,就去好好的习字。
天赋不够,勤奋来补。
这么一来,黎锦一共又花出去六十五文。
但他要买的还不仅仅是这些,黎锦想,鸡蛋和蔬菜可以跟村里人买。
少年最近身体已经在恢复期,饮食可以不用这么清淡了,他打算多买点五花做红烧肉。
而且街口的肉包,少年好像很是喜欢,黎锦又买了俩带回去。
——少年啃肉包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一脸满足。
老板娘看着他笔挺的背影,觉得熟悉又陌生。
就说这身长袍明显感觉挺眼熟的啊,怎么就想不起来这人是谁呢?
突然间,老板娘的女儿想起来了。
“娘,就是那个特别喜欢在小酒馆里喝酒的那个人!不过他最近好像挺久没来了。”
镇子上人多,大家没那么熟,谁也不知道谁的跟脚。
故此,黎锦那点破事也没人知道。
最多,就是经常做生意看到了,才会留意一下。
这么一提醒,老板娘自个儿也想起来了。
她说:“俩人长得倒挺像,但总感觉跟换了个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