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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它就听话了。”
令点了点头,颇为不好意思道:“主人,我还想再试一次。”
王炀道:“去吧,这次要小心一点。”
令这一次明显小心多了,野马性子都烈,感觉到有人骑在背上,马上开始疯狂的跑动,使劲想把背上的令颠下来,令学着王炀的样子,抓住马脖子,双腿紧紧扣住马肚子。直到这匹马精疲力尽,乖乖任令骑在上面。
令开心地咧嘴大笑,露出十多颗牙齿。
王炀也高兴道:“给你的马取一个名字,今后它就跟着你了。”
令兴奋抚摸着马的鬃毛,爱惜道:“名字?我能叫它令吗?”
王炀哭笑不得,道:“那是你的名字,如果我喊令,你说我是在叫你呢?还是在叫它?”
令想了想,抓了抓头道:“那就叫做跑,它很能跑。”
王炀对令的取名能力彻底失望,道:“奔跑奔跑,就叫做奔吧。”
令低声念了两遍,道:“就叫做奔,谢谢主人。”
王炀笑道:“好好爱护它,它会是你忠实的伙伴。”
令点头。
封一脸毫不掩饰的羡慕,让王炀心里一动。这几天的相处让王炀发现封是个经验丰富的猎手,而且脑子很灵,条理清晰,最重要是记性很好,只要走过一次的路,他就不会记错,他就是个活地图,这也是个人才,如果不是自己部落有弓箭和吹箭,封在狩猎大会上肯定能名列前茅。
王炀对封道:“我很欣赏你的能力,如果你愿意,欢迎你和你的家庭来我的部落。”
封早就听说了王炀喜欢勇士的传言,王炀邀请自己,这不就说明了自己也算是个厉害的勇士了,封心里有些小得意,对王炀的提议很心动,自己也见过王炀部落的条件,那是个强大富裕的部落,还有很多神奇的武器。但是,主人对自己有恩,封摇了摇头道:“很高兴您邀请我,但是我喜欢我的部落,我要呆在我的部落里。”
真是个忠心的人,王炀越发觉得封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继续游说道:“如果你来我的部落,我给你一匹马。”
封眼睛顿时亮了,一匹马!
这次总共就抓了五匹,王炀居然可以给自己一匹马,封的心脏在扑通扑通的跳动,看着眼前这些漂亮的马,封还是摇头,道:“感谢您的慷慨,我还是不能同意。”
王炀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没事,你记住,我的部落永远欢迎你来。”
封也笑了,他感受到了王炀的诚意,很领这份情,道:“谢谢,我不会主动告诉族人您驯服马的事情。”
这是他的承诺,如果他的主人问起,他可不能说谎。如果他的部落知道马可以被驯服的事情,很有可能会来抓野马。
这些马可都是自己的,就算现在不是,迟早都是,王炀对马匹可是势在必得,封的主人,那是一个宽厚和蔼的人,只要封不去进言,那样人是不会冒险来抓马的,王炀点了点头,他觉得封是个聪明人,比大多数人都聪明,这样的人不来自己的部落,还真是可惜。
王炀一行人原地宿营,王炀喂了草给跳豆,心里想着:三十多匹马,能组织起一个小的骑兵队了。王炀眼巴巴地计算着这群野马的价值,算得眼睛都红了。王炀很想把这群野马全部抓到,但是刚刚驯服的马还不是很听话,而且只有自己和令两人能骑马,追上马群的希望不大。况且腿上还在隐隐作痛,看样子,王炀这几天都不能骑马了。这群马,看来只能放弃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懒懒玲扔了一个地雷 许久不见的地雷啊(>_
一回来就会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