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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账房,一共十几个人挤在屋檐下。
“哪个是新来的伙计?”秦无病问客栈老板。
客栈老板先是一愣,他不知道这位不知是什么官的大人,居然知道店里有新来的伙计。
客栈老板指了指站在最后的年轻人。
“上前来!”秦无病背着手,冷声道。
年轻人显然吓得不轻,只见他面色苍白至极,浑身颤抖,磨磨蹭蹭的往前挪,外侧的肩膀被房檐滴落的雨滴淋了,像是都没有感觉。
“来人!”秦无病爆喝一声。
年轻人双腿一软直接瘫到地上。
大长公主惊愕的看了眼年轻人,忙低声问:“你怎知是他?”
秦无病耐心解释道:
“刚才我在想凶犯杀人分尸后离开的场景,怎么想怎么觉得不对,你想,他分尸埋尸之后,要带走头颅,要带走死者的衣物,要带走挖地的铲子,要带走他带来的东西,还要将三处院门重新锁上,还要将三把钥匙偷偷放回到柜上……他如何忙乎的过来?”
大长公主想了想道:“即便半夜三更也有被人看到的可能,所以他必须快,没人帮他快不起来。”
“我想过凶犯是两个人,但如果都是住客的话,偷钥匙和事后将钥匙放回柜上这个事,依旧是难题,但不是没可能,可还有另一个可能,客栈中的伙计是同伙,这样一来,凶犯无需考虑其他,只是杀人分尸埋尸即可,完事之后,带着头颅回房间,转日早晨早早结账离开出城,更是稳妥!”
大长公主点头道:
“所以你试一试这几把钥匙和门锁,若是凶犯锁门,必定会留下血迹,若是没有,便是有客栈伙计参与其中。”
“你刚才也说了,这家客栈接待的住客非富即贵,客栈伙计见多了富人,想要见财起意比较难,除非是新来的伙计,还有一种可能,伙计跟凶犯本就一伙的,成心到客栈中做伙计,等的就是报仇的这一日,若是这样,更会是新来的伙计,但……这名伙计没有跟着离开,说不太通。”
“问一问便知道究竟是哪种可能了。”大长公主说着看向地上的年轻人。
……
客栈堂内,秦无病翘着二郎腿,悠哉悠哉的喝着茶。
福尔摩斯找到了一间带血迹的房间,倒不是赵光的下人打扫擦拭的不干净,而是家具缝隙太多,清水擦拭和烈酒还是有些不同的,尤其是已经干掉的血迹,跟家具混为一色,不易辨别出来,没有擦到也属正常。
秦无病能理解赵光命人打扫擦拭厨房,但是想不明白的是,赵光本打算住到后面的院子里的,前面这些客房他又不住,还命人全部打扫擦拭,这种洁癖是否已近病态?
同时,秦无病觉得那些随从在擦拭的时候,一定擦到过血迹,但是他们都没有吭声,为何?怕是一天擦了两家客栈,实在不想再擦第三家了。
可院子里的臭味掩盖不掉,挖出尸块儿更不敢隐瞒,这些随从也是无奈的很。
既查出哪间房间有血迹,再查登记的账簿便知道是谁曾住过那间房,正如秦无病推断的那样,此人在前天一大早结清了账,离开了客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