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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着叶秉兆一起瞒着她。
“夏瑾,不是只有你一个身家都干净的女人跟黑道的人交往,可是你看,这是什么结果?我们的世界很残酷,你不怕死,也经过了考验,可是,如果是老大,你真的……”他及时住了嘴,以前他一直都是保持中立的立场,可是,在亲眼见到后,他也觉得残忍。
夏瑾真的能挺过去吗?如果真有那个万一?
眼下的他们跟克伦斯进入了白热化的阶段。
前段时间酒吧一直被查,也是跟他使诈有关。那些来历不明的小混混就是他们派了故意引起警方的注意来临检的。而这端期间,他们大小枪战不断。让他们危机更上一层的是,最经传闻季淳风已经加入了焰门,成为了斐迪南手下一员。
所以,他最近才有了这种顾虑。夏瑾会是牵绊叶秉兆的一个女人,如果没有她,他才可以放开拳脚,大干一场。
不光是他,其他人也有了这种想法,只是碍于他们身为下属的身份,不能直接提出反对。夏瑾是一个聪明勇敢的女人,但与他们想要的,还相差甚远。更何况,如过是她出事,叶老大不知还能不能承担第二次的痛苦。
他同情这对恋人,但在血腥战场,软肋只会给敌人刺入的机会,同情,没有半点意义。
夏瑾朦胧的眼看着那个悲切的女人,恍惚中,她好像看见她变成了她。她猛然摇着头,甩落眼泪。不,她绝不要站在那个抬上唱那首挽歌!
她的爱不会是诅咒!
此时她的心中终于下个了决定。
“路子,后天这里停业一天,我要用。”她擦了一把泪,在那还未停歇的歌声中踉跄着脚步走了出去,头也不回。
……
叶蔚蓝仍旧跟季淳风住在那个狭小的弄堂里。褪去了华服的她,身上的气质依然不减。即便是一身路边摊衣服,她也能穿出味道来。
经过几天的适应时间,她已然能够游刃有余。用叶蔚蓝的话说,就是,她可以征服上流社会中的人,在平民社会,她照样能征服这里所有的人。女王,走到哪里都是女王。
她不需要像黎妍那样装贤惠乖巧,只用她豪爽的个性就能赢得别人的喜爱。
她教这里的年轻媳妇、姑娘们穿衣搭配。
她跟弄堂里的孩子玩游戏,跟上了年纪的女人唠嗑聊八卦。她的嘴里有许多明星的八卦,亦真亦假拿出来说说嘴,但守着不透人*的底线,只聊杂志上写的。说到最后,她会用一句“狗仔队的笔,能写出什么真来?”忽悠过去。
她听老人们说他们过去的故事,听得最多的就是这个弄堂里发生过的事情。东边原来是什么,后来拆了改成了大马路,西边原来是什么,后来拆了建了高楼。谁家出了有出息的人,谁家的儿子出了国等等……
她跟这里的大老爷们斗酒,虽然十次有九次喝醉,但她随叫随到,绝不怯场。季淳风为此常常需要从哪家人家里把她背回去。在黎妍看来,叶蔚蓝这是在借酒想要引起季淳风的注意,让他怜惜她,唤醒他对她的感觉。
叶蔚蓝在这里很有市场,成了单身汗眼中的香饽饽。虽然她有可怕的“心脏病”,但依然挡不住青年们求爱的心。
今日,她左手一束野花,右手一大袋子的菜优哉游哉往弄堂里面走,嘴里哼着“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
季淳风刚好矮着身子从门里走出,抬眼就见叶蔚蓝心情颇好。“去哪儿了,怎么这么久才回来?”事实上他不是刚好出来,而是回到家时未见叶蔚蓝在内出来寻她。这个时间点,她应该在里面择菜准备做饭了。
自从叶蔚蓝来了以后,她自动包揽了厨房。她庆幸自己跟着夏瑾学了一点三脚猫的厨艺,可以在这里显摆,只要比黎妍做的好就成。
原本每天一大早,是季淳风从外面带回早餐,后来变成了叶蔚蓝煮好早餐等他回来。而叶蔚蓝在准备完早餐后就直接上市场买午餐材料,完美的配合,将黎妍完全剔除在外。
用叶蔚蓝的话来说,一个这么“穷”的家,当然每一分每一厘都要用在刀口上,怎么可以这么奢侈吃外卖早点。
季淳风眼睛自然注意到了那一束鲜艳的野花。明黄色的花排在内圈儿,有点像是非洲菊,又不怎么像。外面一圈白色花瓣的野桔花,再有几根狗尾草支楞在其中,倒也好看。但在看在他的眼中,只有“刺眼”两个字,尤其是叶蔚蓝一脸春风的模样,更是扎他的眼。
“这野花是从哪里来的?”他皱了皱眉,下巴冲那束花抬了一下。
“嗯?买茼蒿菜的小高送的。他说他家的菜地里,茼蒿开花了,一整块田都是这种黄黄的花,很漂亮,他还叫我去看。”叶蔚蓝眼睛里亮亮的,眼底都映上那一层明黄。
叶蔚蓝的魅力已经蔓延到了菜市场。只要她去买菜,不需要讨价还价,自动有人给她降价,甚至白送都有。巷子里的人常常跟叶蔚蓝结伴而去,为的就是可以沾点那个小便宜。有时候,干脆叫叶蔚蓝带回来。因为她一人出去,得到优惠的幅度更多。
季淳风鼻子里哼出一个“嗯”字,好像瞧不起似的转身走进了门内,冷声道:“以后别随便拿人东西,你跟人又不熟,去别人家里做什么,还有,早点回来。”
叶蔚蓝眼睛更亮了,笑得像是一只狐狸。她了解季淳风。每次他有那个表情的时候,都表明了他在吃醋。她追在他的后面,笑着道:“淳风,你是不是专门出来等我的?你是不是担心我了?”
他有这个情绪,说明她成功了一大步。他不再排斥她跟在他的身边。
季淳风抿着嘴不搭理她,但是站在洗碗槽那边的黎妍听着着她的话脸色变了变。她压低的声音冷冷的:“叶蔚蓝,你注意点好不好,淳风是你叫的么?这个时候你是他的小姨子,我的妹妹,你该叫他什么?”
叶蔚蓝的存在,完全打扰了她跟季淳风的二人世界,让他们不能培养感情。反之,季淳风越来越不能控制对叶蔚蓝的心,有时候,连他也不由自主说一些不合情境的话。她真怕他们仗着她看不见,偷偷做一些逾越、情难自禁的事情。
刚才季淳风的两句她听出了他的醋意。他在对那个给叶蔚蓝送花的人吃醋,即使只是一簇野花。
叶蔚蓝生气,像是被扎到一样一下子甩了手里的菜袋子:“我不叫你姐姐,反叫季淳风姐夫才奇怪吧?你不爽可以将耳朵堵上。”
季淳风这个时候插在两个女人的斗嘴之中是最头疼的。有时候她们不注意,会被隔壁邻居听到。他只好解释说,这两姐妹常常闹脾气。一家人吵嘴,才更像是一家人。无形中,这也给他们的戏添了三分真,所以他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出去调停的。
他一声不吭,装作没听到,等她们自然消停。
弯了腰,他拎起环保袋的底角,“哗啦”一下倒出叶蔚蓝买的菜。里面一只被绑了翅膀的鸡被上面的菜压的几乎要翻了白眼,在那直挺腿。
“叶蔚蓝,你买只活鸡回来算是怎么回事?你准备自己弄?”他拎起鸡提到已经撩起袖子的叶蔚蓝眼前,成功阻止她喷出的火。
叶蔚蓝看着眼前陡然出现的鸡吓了一跳。她眼睛转了转,道:“等着杀鸡的人太多了,我不想等,就直接拿回来了。你不是问我为什么今天这么晚回来吗?不就是等这只鸡咯。排了半天的队,后来我就不想等了啊,然后就回来了啊。”她说的一副轻松的样子,却是欲盖弥彰。
季淳风眼睛眯了起来:“你不是号称‘菜场女王’,男女老少通吃吗?连买个菜,别人都能白送,买鸡倒是需要排队了?是哪个人不给你面子,让你干等着?”他上前一步,叶蔚蓝就后退一步。
这时候,鸡缓了过来,鸡头竖起,炯炯有神的眼神盯着叶蔚蓝,似是在谴责她对它的虐待。尖尖的嘴也往前凑去,“咯咯”叫着要啄她。叶蔚蓝本来面对季淳风的逼问就在心虚,再加上这只鸡的趁机报复,只能往后仰着脖子,躲闪起来。
今天她先去了一趟冥夜的一处分点,将她新得到的情报递了出去,然后才赶回了菜场,时间所剩不多,她怕引起季淳风的怀疑,赶着买了点菜就回来了。没想到他连这点蛛丝马迹都不放过。
“我也是有自知之明的好不好?”被逼到墙角,她横了起来,抬手对着向她啄的鸡头一下猛拍,一下子将鸡拍的晕头转向,缩了回去,半天没敢伸出来。
“老沾别人便宜,让那么多人等着我优先,那是扰乱市场秩序。市场又不是我一个人的,万一其他买菜的人不高兴,对摊主有了意见,我又不能去给人赔礼道歉。这个世界上,小鸡肚肠的人多了去了,嫉妒我的人也多了去了。”说到这里,她的眼向在那乐着看她被季淳风逼问的黎妍扫了一眼。
“不就是杀鸡吗?我来。”她一把夺过季淳风手里的鸡,提了一把菜刀出去。
鸡一到她的手里,像是预感到自己会死的很难看,激烈挣扎起来,绑着的绳子松了,扑腾起翅膀,飞了一地的鸡毛。叶蔚蓝的好心情被破坏,扬起刀一下子砍了鸡头,“倏”一下,飙出一股鸡血。好在她的反应快,躲闪了开来。
她恶心,一下松了手。于是诡异的场面出现了。一只没有了头的鸡在巷子里面扑腾得更加厉害了,鸡血混着鸡毛斑斑点点,落了一地。若是在夜黑风高的晚上,配上几声惊悚的叫声再加上婆娑的树影,还以为是在拍恐怖片。
叶蔚蓝像是被吓到了,只是站在那里怔怔看着那只鸡没头没脑得乱跑乱撞,鸡血随着它跑过的痕迹,留下一滩滩的血污。这下子还真是没头没脑了。她手里的菜刀“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锋利的刀口上面除了一层银光,还有鲜艳的血跟沾着的几根小绒毛。
“啊呀,蔚蓝啊,你在干什么?”隔壁出来的李家媳妇看着那只没了鸡头的鸡在胡乱蹦跶,吓了一跳。
季淳风本不想出去哄叶蔚蓝,但听李大妈的声音赶紧出来查看,看到的是已经流完血侧倒在电线杆边抽腿的没了鸡头的鸡。
“叶蔚蓝,看你做的好事!”季淳风气的瞪了眼,爆吼一声,走过去捡起那只鸡。走到叶蔚蓝的面前时,却见她流了满脸的泪,眼中满是惊恐,站在那里瑟瑟发抖。
她杀过人,也看过很多的恐怖片。杀一只鸡本不至于令她怕成这样。可是她杀得不得法。人若被砍了头,除了碗大的疤跟一地的鲜血,是不会再站起来的。恐怖片不是身临其境,也不会感到那么的害怕。
可是,今天的她,是亲眼见到一只没有了鸡头的鸡在那没有叫声得跑了差不多有三分钟,却是骇住她了。
她的嘴唇全白了,瞪大的眼睛好像犹在刚才恐怖的一幕中。
季淳风见她这模样被她吓到,忙丢开手里拎着的鸡,一把抱住她,将她的头按在自己的怀里,缓了口气低声安慰她:“好了,没事了,没事了。”
站在一旁的李大妈见到着一幕,眼睛瞪得更大了。她是个乡野女人,没放干鸡血的鸡胡乱扑腾的场面也不是没见过,所以在起初那一幕见到过后,也没觉得什么大不了的,很快就镇定下来。
但是见到眼前一幕就叫她吃惊了。这不是小姨子跟姐夫那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