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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文《矫情是种不治之症》
…………
“大学四年的时间里,包括即将精修出版的《昏黄的暮色中》,宁璐要为潮出版社贡献出六本大作。”
宋十江是诚意十足的,为了在众多出版社里夺得宁璐这个香饽饽,他甚至私下开出了附加条件,在合同期间每个月给宁璐打一笔生活费,让宁璐这个刚入大学的学生在吃喝不愁的情况下安心写作。
于是,宋十江的如意算盘打得啪啪作响。直到后来,宁璐的第二本书销量稍稍下滑他依旧满怀信心,可第三本书的风评也差强人意,第四本书再次遭遇滑铁卢,第五本书简直是噩梦……宋十江还是不愿意承认自己的眼光失准,强调道,
“起码在宁璐这个项目上,我们是不亏本的。她的影视代理权都在公司手里,《在黄昏的暮色中》要改编电影,这笔赚头和噱头,就值回票价了!更何况《在黄昏的暮色中》还多次再版呢!”
这话之后被口口相传,无意中传到了宁璐的耳朵里。正在筹备第六本稿子的宁璐顿时就觉得人生好没有意义。这三年来她没日没夜地想啊写啊改啊,甚至荒废了自己的学业,可到头来,她宁璐的价值,始终也只有那本三年前走了狗屎运的作罢了!
所以,当跟了她三年的责任编辑徐咏佳怀孕休假,公司居然指派了一个没啥经验的新人编辑给她时,宁璐的心里一片死灰,但是脸上,还是保持着一张”言情大神”该有的微笑,
“你好,我是宁璐。”
“你好,我是贺群立。”
^…………
宁璐后来回想起自己第一次在潮出版社的休息室里与贺群立见面,那时的彼此还是客客气气的。她甚至为了这次见面,带上了自己许久不用的loewe包包,轻巧地放在膝盖上,轻柔地和他打招呼。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把手机里的”贺群立”恶狠狠地改成了”鹤立鸡群”呢?
兴许就是从那次,她把第六本书稿子的大纲和开头拿给他看,还以为这初出茅庐的新人编辑才不敢对她这”言情大神”说三道四,可是她等待良久,却等到贺群立毫不留情地说,
“这不是和你前一本小说的内容差不多嘛?还有在前一本,也是这个套数。”
宁璐气得直瞪眼,贺群立的话简直是直击她的软肋!她不是不知道网上有多少对她的恶评:
“碧绿色的小兔子啊,也就前两本书还能看看。后面的都不行呢。”
“等等,她出新作了?怎么都没啥水花啊。”
“就是就是,她基本都是一个套路,看了开头就能知道结尾。”
此刻,她真怀疑眼前的这个男人也是网上的恶评者之一了,不禁反击道,
“你懂什么……你懂言情小说吗?哪里一样了啊?人物设定,故事背景,统统都不一样啊!”
“人物除了改了名字和外形之外,几乎都是一个类型的。故事背景除了从上海搬去北京之外,也没看出对故事有什么不同的影响。上一本是女主的爸爸死了,这本是男主的妈妈死了。上一本是车祸,这一本是意外。上一本是失忆,这一本是脑震荡,上一本是……”
“够了够了!”宁璐几乎要哭了,咬着嘴唇地说,“我知道了,我改还不行吗!”
“嗯,我正是这个意思。”贺群立满意地点了点头,转身貌似体贴地要给宁璐倒杯水,“要知道,重复自己是没有出路的。”
“你……你……”宁璐接过杯子的手都在发抖,真想把这杯水劈头盖脸地泼到贺群立的那张扑克脸上。
^…………
二死对头李好好
周一的宁璐在便利店打工,白天的活儿比较轻松,收收银结结账,帮人拿拿关东煮。没什么客人的时候,她可以放空脑内存,想想她的稿子,还有这个月的生活费。
宁璐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带着她来上海生活,不过当宁璐因为“一本成神”而进入大学之后,母亲的身体就不太好了。大城市的生活,无论是喧闹还是日益糟糕的空气都不太适合孱弱的母亲,父亲于是带着母亲回老家静养去了,留下宁璐一个人在上海念大学,老父亲也是忧心忡忡的,
“少买东西,好好读书,照顾好自己!放假了就回家看看。”
那时候的宁璐刚刚成名,意气风发,她甚至拒绝了父母给的生活费,笑着说出版社每个月都给她零花钱,够用了!
“哼……”后来想想,这点碎钱哪里够花啊!
此刻的宁璐愁眉苦脸地瞪着空荡荡的便利店,自从她拿了第一笔稿费,买了自己的第一只lv包包,得到朋友们第一缕羡慕的目光时,就注定她将会成为一个月光族了!当然,如果她后续的作品得给力,兴许还能承担她买买买的生活。
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她的收入越来越少,可她的信用卡账单却越来越长。
当然,如果她停住在微博上晒自己的法式晚餐,sk2全套护肤品和普拉达的新包包,她的确可以过上自给自足的生活。
但,那还是她宁璐吗?
她沮丧地摇了摇头,打起精神,因为便利店里来客人了。给一个学生妹的巧克力雪糕结账后,那姑娘好似多看了宁璐一眼才离开,吓得宁璐赶紧把头深深地低下去。
这家便利店位置比较偏僻,客人不多,宁璐也正是看上这点才来打工的。要知道早年自己爆红的时候,书的里页可都贴着自己的照片!不过幸好,那时选用的都是夸张得不得了的艺术照,现在看还真是土土的,与本人也有一些差距,再加上便利店难看的制服和帽子,宁璐确信自己没有被人认出来过。
可就算被认出来,她也有对策:“我想给自己的下一本书增进一些素材,所以特地来体验生活的!”
无论什么时候,都给自己准备好借口,万无一失。
^…………
便利店今天的排班到下午为止,她坐公车回到家后,心情却依旧不轻松。
刷了刷微博,同为潮出版社作者的李好好用微博了她,提醒她记得晚上的闺蜜约会。宁璐翻了翻白眼,她和李好好哪里算得上是闺蜜啊,但有些应酬的场合实在不得不去。只见不少粉丝都在微博里求今晚聚会的爆照,宁璐只得打起精神洗澡换衣服,然后摊开一桌子的化妆品开始倒持起来。
宁璐长得很漂亮,大眼睛小嘴唇翘鼻梁,不过这种场合不化妆还是不行的。
她看着自己阿玛尼的粉底液又快见底了,想着便利店的工资来了就赶紧去买一支,撑门面的东西可不能省!有一次她贪便宜用了一支便宜的粉底液,在出版社撞到李好好时,就被对方讥笑最近是操劳过度了吗,脸色怎么那么差。气得宁璐简直都要哆嗦,她李好好当年没出道时,连粉底液和防晒霜都分不清楚好吗!
说起来,她和李好好还真是一段孽缘。
几年前的李好好还是个小城市的高三学生,成绩很差,成天发梦做作家,高考失败后,只有一家不入流的职业学校肯要她,她于是干脆就放弃了读书,来上海投奔了宁璐!是的,当年那个淳朴天真的傻妹妹李好好居然还是碧绿色的小兔子的粉丝呢,当时的宁璐还没开通微博,李好好就天天给宁璐的粉丝邮箱写信,写了一封又一封深情的告白信!
宁璐偶尔会选几封看上一眼,随意虚荣心满足的她也会回复几句,
“好好加油,高考失败不是你人生的结束,如果有机会来上海我们可以见一见。加油!”
自然,这只是一个大神对小粉丝的客套话罢了。于是当某天下午,宁璐从下午茶店回来后,发现有个瘦弱的女孩儿背着行李坐在她家门口时,她简直惊呆了!
“你好,我是李好好!”女孩儿擦着一脑门儿的汗水,兴奋地冲上来打招呼。
“你是怎么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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