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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某个逃家的家伙找回来而已。
兴云庄正处于危机之中,龙啸云莫非还想在外逍遥?真要说起江湖人脉,能比得上龙啸云的人的确不多,另外,若是日后有人先找到了龙啸云,拿他当人质来换怜花宝典,那是要给还是不给?
要脸面的人到底还是多的,何况那消息还只是个谣传而已,而真要打上门了,难道还有谁会怕吗?只是最让人担心的,往往是未知的变化,龙啸云在兴云庄外,这就是个变数。
“找到我爹?我现在……我不知道他会在哪里。”龙小云垂下头,他修习五仙教武学已经上了正轨,可是离他能随意而为,走遍江湖去找龙啸云,却也还远的很。再者,这也不是能一蹴而就的事情。
曲欢叹了口气,果然弟子太早熟也是让人操心的,“我原先是打算让你自己去寻他的,可如今不是事态紧急么?也是该共患难的。”
听了曲欢的话,龙小云也多出几分了然,还有什么比共患难更能消磨矛盾,更能看透人心的?想到这里,龙小云到底是带着些哀求看向了林诗音,无论为了什么,他还是想见他的爹爹,龙啸云不管怎样,对他这个儿子是没有一点可以挑剔的。
到底是为人娘亲的,林诗音受不住龙小云的哀求,心里也未尝没有给龙啸云一个机会的意思。人这一辈子,能有几个十年呢?再者,林诗音不是江湖女子,她更像是个世家娇养的闺秀,成了亲,于她而言,就不会再有什么可以改变的了。
“我有一蛊,可以搜寻血脉踪迹,饲之至亲之血,可寻人。”曲欢犹豫了一下,把掌心里的青碧色小飞虫露了出来,“这儿出了大事,龙啸云必定得在附近出现的,只是要小云放点血出来。”
也只有确定了那人会在附近出没,才好用这蛊虫,否则这虫子把人吸干了也找不出什么踪迹来。而若是龙小云一杯血下去,还是没能找到龙啸云——曲欢表示,这种连家都不顾的男人,要来何用?早早看清了,也比日后受害的好。
龙小云眼都不眨一下,一点反应时间没给林诗音,就动刀子划了手腕,小虫一下子被血腥味吸引,覆在他手腕上吸了起来,不过几息,那青碧的躯壳就变得隐隐泛红,而蛊虫也越发躁动不安,龙小云终于松了口气。
蛊虫躁动,说明要找的人就在附近,这也意味着,龙啸云到底是放不下自己妻儿的。曲欢也跟着呼了口气出来,但蛊虫喝饱了,龙小云的手腕还淌着血,她登时心疼得要命,立刻就唤了碧蝶围绕在龙小云身侧,那道血痕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收拢结痂,最后连个疤都没有留下。
“我爹就在这儿,他在看着这地方是不是?”龙小云脸上显出些许惊喜,他可以接受自己的父亲并不是那么光明磊落,并不是什么大英雄大豪杰,却无法接受自己的父亲想要逃避,尤其是在兴云庄陷入险境的时候还在逃避!哪怕只是偷偷地看着,龙小云心里都觉得很是熨贴的。
在场的人里反倒是林诗音和李寻欢最为淡定,他们都并不意外这个结果。如果龙啸云真的一无是处,李寻欢当年是怎么也不会把表妹交给他,而和龙啸云一起生活了那么久的林诗音,也不可能真的对龙啸云的感情视而不见。
曲欢把乳白色的玉笛凑到唇边,吹出了几个清脆短促的音节,那只碧中带赤的小虫立刻振翅飞了起来,她向李寻欢点点头,“跟上就行了。”
小虫的速度很快,身形又太小,在半空中迅速划过一道碧色光影。曲欢直接就想抱起龙小云追上去,伸手时却触了个空,扭头时看见龙小云咬牙切齿地被李寻欢拎着,突然就觉得自家男人有点可爱。
“小欢,走吧。”李寻欢干脆无视了龙小云的不甘,也不再给他开口的机会就提起追上了那只小小的蛊虫。
江湖上的人提起李寻欢,总是只记得他用的一手好飞刀,却不知他轻功也是不差的,而曲欢的轻功也早早在苗疆密林里练了个纯熟。这两人并肩窜出去,不过数息就赶上了那被放出的小虫,还明显的略有余力。
蛊虫并没有飞得太远,但是李寻欢他们追踪得却有点为难。是的,为难,因为蛊虫去的地方实在和江湖人太格格不入,那条街上住的几乎都是朝廷官员,人是不多的,也不过才七户而已,可是这七户人却都不是简单的小官,就比如他们现在要进的那一家,就是当今清流之首,左都御史樊林泉的居处。
再怎么不可思议,他们也还是翻进了这家院子。
——曲欢信任自己的蛊虫,而李寻欢和龙小云都信任着曲欢。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等着龙啸云怎么倒霉……谁让他有个倒霉孩子。咳咳,熊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