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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不解,直到抬头看了眼学校远近驰名金光熠熠的大招牌,一阵顿悟状,“啊!你不会也想去傍了吧!”
我瞥了她一眼,跑到马路对面采用了一个撩人的姿势趴在跑车的引擎盖上,腻兮兮地问:“小姐,等人呀?”余光里,晶晶以为我饥不择食,在街对面抱着肩膀乱颤。
明明没有一丝阳光,车里的姑娘却戴着一副超大的Gucci墨镜,几乎遮去了大半的脸,露出一张抹着Dior新出圣诞限量口红的小嘴,她冷眼瞧着我如瞧一粒生菜,半响终于开口:“程景飒,你要不要先下来?我两个礼拜没洗车。”
我顿时从引擎盖上掉了下来。
“上车,请你吃饭。”她太后姿态的手一扬,我就差谢过隆恩,然后蹦跶蹦跶地上车,一转头,晶晶已经眼睛闪着小星星盯着车屁股,很失态地流着口水喃喃, “我什么时候才能买得起这种车啊什么时候……”
我说:“落落啊,我能带个低智能外包么?”
沉落若有所思地看了仍在犯痴的晶晶一眼,点点头。
沉落一路架着一张黑脸,我想着大约是因为我那天在她安排的相亲宴上表现欠佳惹得她犹在不快,也不敢说话。
她问我怎么不接手机,我从包里翻了一阵,徒然,“大概放家里忘记带出来。”
她的脸更黑了,晶晶明显被这气场震慑,也一言不发并且甩出了她毕生精绝的保命*——一直转头眼神涣散状地看风景。
我与沉落相识于一个叫直浅的小县城里 ,那年我失婚休学后去那里采风散心,她则快活待产并于当年生下夭夭,因为一些机缘我们成了好友。而回城后为了给夭夭正当上个户口不致落人话柄,沉落的父母一直致力于给小夭夭找个后爸的事业,故此不停为她制造相亲的机会,可直到她爸用手里的大钱小权把夭夭的户口以曲线方式搞定时她也没能遇上人生里的“第二春”。
江沉落此人,逢人做事感觉至上,对这种男男女女抱有某一目的的见面表示严重轻蔑与不屑,又不敢忤逆家严,再看我年纪轻轻吃了上顿没下顿,遂把那些老中青才俊统统转让给我。于是,在近一年中,我就像个二道贩子一样即将会遍这座城里的所有老中青才俊,兼带尝遍这座城里所有知名酒店的招牌菜,并编下了一长串催人泪下的故事而成功蹭了五十次饭。以至于现在走在路上,如果有两位才俊同时喊我“江小姐”,我也能淡定地回头对他们会心一笑,尽管他们至今不知我只是个替身。
前天这个故事,相对于我白血病初愈这类惊艳的和肺痨未愈这类惊魂的故事相比,是比较不离谱的,第五十一个。
我真有些词穷了,唯一没有穷的,是我的体重,于是我决定终止这种变相倒卖。
显然沉落对我这种阳奉阴违叛变革命的行为相当不齿。
这顿饭,沉落选在一家高档的西餐厅里,介于她的脸色一直未能多云转晴,我吃得浑身不适,晶晶也是战战兢兢,只顾低头盯着盘中的牛肋排研究它的骨骼结构,一个半小时未已。沉落只点了一份生菜沙拉,并拿着叉子以万箭穿心之势猛插番茄,可到底晶晶这个外包在边上,她这一口气吞吞吐吐始终未能自喉口发作出来。
饭毕,她丢下一句:“明天记得给夭夭上课”,我来不及告诉她才两岁的孩子实在没有必要学画什么几何,这完全是拔苗也助不了长,但她已经重重地关上了车门,晶晶站在餐厅门口听着呼啸而去的马达声一阵感叹:“这姑娘,是失恋了吧?”
我刚想告诉晶晶,驾车而去的这位姑娘在平均一个月恋一回的高频率下却从没机会失过恋,实是当代女性之典范,可晶晶已经开始发挥她天赋异禀的想象力,低头弹了弹指甲,口气笃然:“肯定是富家女与穷小子,家中棒打鸳鸯什么的,电视上都这么演。”
我挑了挑眉毛,与她分道扬镳。
到家后,我从冰箱里取出昨天晚上打包得红烧肉和米饭,用微波炉加热后很痛快地吃了起来,嚼着嚼着只觉得脚下踩到了一个硬东西,低头一看,我的山寨橘子手机。
捡起来一瞧,十五通未接来电。十四通来自沉落,最后那一通……
简乔。
这两字无论是组合抑或分开,从前每次见到,心底某处都会自然而然地养出草木蓊郁,一片绿绿滴滴,甚至一下有了通感,仿佛闻到他身上一股淡淡的薄荷味道,仿佛看见他特别喜欢皱着眉笑,仿佛听到他在我耳边低低地说:“飒飒,别闹”。
而现在?
我关掉手机,专心对付碗里的几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