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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李商隐《锦瑟》
赵君堂出差已经半个多月了。他的房间还是以前的那个样子,凌乱而有条理,凌乱的样子几乎一成不变。
书籍散乱,占据了半张床的空间。有的还铺展到地上。被子随便地铺着,上去一拉就能够安然入睡,省力又方便。
白色的磨砂陶瓷灯的周围也摆满了书,灯成了书中的一个点缀,宛然茫茫书海中的一个灯塔。
床头柜下的抽屉里是一卷有点发黄的纸张,毛边卷起,那是他曾经写给她的情书,她打印出来的一部分。
她故意摆放在这里的,为的是他一打开抽屉就能够看见那本编辑成册的情书《不变的爱》。
她回复他的情书,赵君堂也曾经打印过一份,开始的时候放在床头柜里,等过了一段时间后,他就把那摞情书带到公司里去了,自己还设计了一个简单的封面放在了办公室的抽屉里,还上了一把精致的小锁。
也该打理一下了,今天正好是周末,再等上几天,他出差就要回来了。站在老公的房间,芷楠静静地想。拉下的紫色窗帘,依旧低垂。换洗的衣服无精打采地随便放在椅子的靠背上。
床头凌乱的书籍,像是一片片秋天的落叶,散乱无序,但说明的事实是一样的,那就是韶华已经逝去,秋意已经到来。
想到这里,她的心里陡然而升起一股凉意。
忽然,又想起前几天晚上的那个噩梦,她不由得又打了个寒颤。时间拉回了三十多年以前。
那个时候的她,个子矮小,瘦瘦的,细细长长的,脸上像涂了层起酥油,黄黄的,像块刚出炉的面包,那是她小时候得过黄疸的原因。
方圃是她的同学,从一年级的时候起他们就是同学。
那个时候学校就在她家附近,是三间土屋,那还是村里刚过世的一个老光棍的遗产。老光棍死去后,村委会翻烂了家谱也找不到个合适的继承人,于是,大家商议后一致同意把他的房子充了公。
那个时候的办学条件是很差的,学校里不提供桌子,靠近讲台的地方搭了几块长长的木板,下面是土坯搭的台子,板子往上一放,也能当张桌子用了。
个子小一点的就坐在前面,学生们从自己家里拿个小板凳,小马扎,连个马扎没有的人家就找块巴掌大的木板,再找上四根尺把长的木条,四个大铁钉一钉,人就可以往上坐了,只不过坐得太久了屁股会硌得疼,或者钉子会冒上来扎了屁股。
坐在后面的是个子比较高一点的,桌子是从家里自己带来的,有的是两个人合伙把家里供奉爷爷娘娘的桌子都请出来了,四根腿高高的,比现在一般饭店里的桌子不知道要高多少。
芷楠只记得自己刚上学的时候个头只比那样的桌子高一头。桌面上油乎乎的,那是逢年过节上供的供品留下的痕迹,用块抹布一擦就没有了,可是等桌面干了以后油渍又出来了,那个时候家里还没有洗洁精。
她就搬了这样的一张桌子去上学的。方圃家里更是穷得连张像样的供桌都没有。
班级里一共三十二个同学,二十一个男生,十一个女生。
同学们都合伙从家里搬来的桌子,等到芷楠的爸爸把桌子送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没有落单的女生了。
但是有一个位子还没有着落的男生,那便是方圃了。方圃的家里穷得连一张上供的桌子都没有,芷楠听说他们那家吃饭连个像样的桌子都没有,一家人端着碗围着锅台转一圈。
于是,老师就把他们俩安排在了一张桌子上。
那个时候的孩子跟他们的爸爸妈妈一样愚昧保守到了极点,男女界限分得很清楚。
别看方圃是她的邻居,家里的房子只隔着一个过道,现在sh市叫弄堂,他们那里叫过道,也就是胡同的意思。
芷楠满脸通红,左手握右手可以握上半天,方圃的头低得都要钻桌子底下去了。
下课了,同学们有的呵呵地开他们的玩笑,说他们现在就成了一对了。芷楠气得都要哭了。
方圃憋足了气走过去一拳打倒了一个小胖子,把满是老鼠洞的球鞋踏上去,露出黑乎乎的脚巴丫子,随手从口袋里拿出一张满是字的留着擦屁股的纸塞到小胖子的嘴里。
旁边站着看热闹的同学一下子惊呆了。方圃成了当时理所当然的小霸王。芷楠偷偷地看了一眼方圃憋红的脸,扭过身去,流的眼泪更多了。
在以后的日子里,在学校里他们谁也不理谁,可是一放学他们在路上碰见了,或者家里少什么东西让他们去借的时候,他们还是会去对方的家里的,因为毕竟是同学,比起别的邻居来讲显得更加亲热一些,但是在学校里,他们是不说话的。
不久,桌子上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一条三八线,是用铅笔画的,歪歪扭扭的,但很有力。
想到这里,芷楠苦笑了两声,唉声叹气。
他们一直做了五年的同桌,五年来在学校里他们没有说过一句话。
某一天,方圃忘记带铅笔或者橡皮了,会把一张小纸条放在三八线上,但绝对不会过了界线,上面写上几个小字,比如:我能借一下你的橡皮或者铅笔吗等等。
不过,小学毕业典礼结束以后要往家里搬桌子了,芷楠急的眼泪都要掉下来了,怎么办呢?爸爸今天早早地就出去卖牲口了。
别的女同学一组,男同学一组说说笑笑地抬的抬,搬的搬。自己的怎么办。方圃也垂首站在旁边,一张方脸臌胀得像是熟透了的茄子。
片刻后,方圃脱下了外面的蓝色褂子,露出红色的背心,双膀用力,胳膊往上一轮,抗起了桌子,往她家里走去。
旁边的吴老师,一个年纪跟自己妈妈差不多的女老师,看后打趣地说,你看,跟男生做同桌,咱们女生不会吃亏的。听到老师这么一说,她的脸更红了,拎着自己的书包跟在后面走了出去。
芷楠回来。
吴老师把她叫住了,你只拿你自己的,人家方圃的你就不管了?人家可是替你出力哦,等一会儿教室就要锁门了,你想让他爬窗户进去呀。
芷楠被吴老师说得低下了头,脸红得像个小灯笼。最后,很不情愿地把方圃的书包,还有那个带有他体味的破褂子拿在手里。
从那一天开始,她才知道原来男孩子的体味是这样的,像是烂泥塘里泥鳅的味道,带着一股土腥气。
谁知道,方圃到芷楠家把桌子放好后,并没有立刻就走。而是从芷楠手里接过书包,手胡乱地在书包里乱掏了一阵,拿出那个走了样的铅笔盒,把零零落落的各种各样的笔拿出来,从盒子的有点发黄的纸垫子底下取出一个纸条,说给你,然后脸一红,塞到芷楠手里,头也不回地扭头跑了。
至今,芷楠都记得,她傻傻地望着他跑远,直到看不见他的身影。转回身来,小心地打开那张折叠得皱皱巴巴的纸条:爱——只一个字,小蝌蚪般地游出来。
啪嗒,纸条掉在了地上。她的手仿佛被什么东西咬了一口。她的心一哆嗦,赶紧又捡起来,捧在手心里胡乱地看了两眼,然后又小心地把它重新叠好,放在了自己铅笔盒的垫子底下。
以后,上初中的时候,他们就分开了,分在了不同的班里。上学也要去别的村子了,中间要经过一个村庄,并且还有很长的一段坑坑洼洼的洼地。
那个时候那个村子经常有傻瓜疯子出没,年龄都不大,有的还是大小伙子,疯劲儿上来力气大得要命。女生们一经过那个村子就怕,吓得你拉着我我拽着你,比比划划地不敢往前走。
那个时候的男生和女生分得很清,女同学是不跟男同学一起走的,往往是男的一伙,女的一伙。一放学,女生往往要抢在男生的前面走,但走着走着就慢了下来,因为要过那个村子了。
求救男生?女生一般是不会的。但是,女生会走着走着就落了后,为的是让后面的男生赶到前面去开道。
方圃是男生群里的傻大个。他长得块头很大,个子一米七八这个样子,远远看去哪里像个初中生?分明就是个壮汉。
其实他从小就是个大个子,有的同学说他为什么长这么大的个子呀,都是因为有一天他把往地里撒的化肥当成了白糖,吃了足足一大袋子,所以他的个头就一直长个不停。
有的同学说那你为什么不去吃化肥?你也可以长个大个子呀。对方什么话也不说了。
但是,方圃是吃了化肥才长那么大个子的说法像是春天的种子,在同学们中间传播开来。方圃听了后,也不辩解,就当没有这回事情一样。
方圃说你们不要怕,你们就在前面走,有疯子出来我来对付。
女生一听心里有底了,不那么害怕了,过了村子,又过洼地,过了洼地还要过一座小桥才能够到自己的村子,方圃成了女生的保护神。
那个时候他们已经懂点事了,也不再乱开玩笑了,方圃说这话的时候,男生没有一个笑的,仿佛方圃说出了全村男生的心里话。
方圃成了女生眼里的英雄。芷楠更是心里高兴。五年来的同桌,她没有看错他,她知道他是一个有胆量的人,一个有担当的人,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初中毕业以后,芷楠继续读高中,以后考上了外地的大学。
而方圃却初中没有读完就辍学了,那个时候还不是义务教育,升学是要参加考试的,不合格的直接刷下来,可以允许你留级,所以,那个时候的学生高中毕业读到三十岁的都不罕见。
刚刚毕业的老师一上讲台,往下一看,呀,自己的老同学在下面坐着呢。芷楠以前做高中老师的时候,她的同学邓玲就坐在下面呢。
那是一个怎样的时代呀!
留给她的只是美好的回忆。以后,芷楠又读了研究生,彻底脱离了那个生养她的故乡。
据老家的同学说,方圃辍学后就去当兵了。以后就没有听到他的什么消息,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其实,他们俩同学一场,在学校里几乎没有说过一句话,除了那个一字纸条。
一个人静处一室,面对赵君堂那厚厚的十几万字的情书,芷楠忘不了的还是那一张纸条,那一个字的情书。
跟君堂的相遇纯粹是一次偶然,三生石畔,一个特定的时间和一个特定的地点遇见了一个五千年前早就遇见的人,那个人就是他了。
她说要他写满一百封情书后才答应跟他交往,他说好啊,一个晚上,一个小时,一分钟就能够写满,我每封情书只写一个字爱不就可以了。
他说这个话的时候,是在一个美丽的校园,荷塘里的荷花开得像女孩子圆圆的红红的脸。
她手里拿着一本厚厚的书,他推着辆除了铃铛不响,各处都响的破旧自行车,估计是被换手无数次了,也不知道是从哪个学哥学姐那里弄到的。
吧嗒,书落地了,里面跳出来一个发黄的皱巴巴的纸条。她的手像是被什么东西咬了一口,她觉得很痛,不知道是新痛引发了旧痛呢,还是旧痛引发了新痛。她猛地一个弯身,把那张纸条捧在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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