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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虎自从病好了之后,常常揣着个暖和的铜汤壶,大摇大摆地在街市上晃。他脸上表情总是美滋滋的,意气风发,仿佛刚娶了天仙般的老婆,又或是得了一笔横财。为这事情,李虎那只剩下光秃秃的墙壁的家里还被贼盗过两回。
但这丝毫没有影响他的神气。
“虎哥,你真的见过盈王爷么?”
若是当一两个人这么问起他来,李虎就会把胸脯拍得砰砰响,脖子也梗起来,红光满面,又气势十足地点头,好像真的成了山中的猛虎般。
“那可不。我和盈王爷手底下的大将是拜把子的交情,自然是见过真人的!那场灾难,啧啧,真是九死一生的事儿,可我李虎命硬,托了王爷的洪福!”
李虎说到一半,周围同样经历过的人就会心有余悸地点点头。
此时,他便更加神气了,仰着大声头道:
“但凡有天仙一般善良聪慧的盈王爷在,我们有什么好怕的?和你们说,那样的美人,光是看上一眼,就觉得自己白得了十年寿命!更不用说,盈王爷还是菩萨心肠,一点不顾及自己的身体,为了咱们的病症是一门心思冲上了那冻死人的雪山呐!这才换来我们这些人的小命!”
见附和点头的人更多了,羡慕的目光也撒了他一身,李虎心里飘飘然,高兴不已。
有这样记挂百姓的好王爷在,他们一定能平平安安地享福一辈子!
明束素从楚羽手里拿过兵符的时候,内心意外地没有一丝波澜起伏。
于是她披着张牙舞爪的红袍子,骑着一匹上等良马,郑子和青彦各骑一匹黑马,领着二十二个好手,不快不慢地向绛雪州边界的军营驰去。
路上,明束素望了一眼身侧,那儿空落落的。
这是第一次,她的身侧没有任何人,所有人都在她的身后。而明束素的身上,带着兵符,那象征着一支属于她的军队,是她今后强大的根本。
明束素有点兴奋。
此刻连半分对百姓,对风清嘉的思念也没有。
她摸着手上的佛字珠链,畅快淋漓地笑了起来,先生,想来扎头在熟悉的案牍工作中,也十二分地安心吧。
明束素已经为了这一刻筹划了许久。
这一路,从苍平到廪余,生死关头也走过几趟。明束素不是没有害怕过,犹豫过,但她不可能放纵机会溜走。
十年前,明束素被风清嘉留在苍平,她就知道,她只有正大光明地拿着兵符,一步步登上皇位,用自己的手得到所有想要的东西这一条路可走。
至于那张宝座意味着的孤家寡人,明束素当时认为,反正她已经没有什么好失去的。即使是现在,她的想法依旧没有变。
因为,先生一定不会再舍弃她了。
所以,她一样没有什么好失去的了。
明束素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
明子染有名正言顺的皇帝身份,明子元有肯豁出命去帮他筹谋的深宫太后,楚羽若有心造反,手里有兵,又能扛起光复前朝的大旗。在这场王位的角逐中,她是最弱的那一方,甚至不被考虑在候选人中。
所以她必须利用自己拥有的一切,也必须敢舍弃自己的一切,包括生命。
手腕上珠链清凉如水,这对明束素来说,足够。
她轻吻了一下那圆润饱满的珠子。
楚羽给明束素的军队人数不多不少,三千。
整个绛雪州有两万兵马,是七州中最多的。三千人是储备军,包括乡勇,平日里驻守在三个主县和十余个乡中,保卫平安,操练并不多。一万五是常驻军,驻守在绛雪的边境,他们是直面冰霜和剜族的第一道防线。还有两千,是每年服役的普通百姓,他们在储备军和常驻军之间。
明束素手里领着的三千,是常驻军中较好的军队,胜绩多过败绩,有些自负,老兵也多,并不好管,但做他们的主将,最多被鄙视欺负,决计不会丢了性命,若是有些手腕的,能打好关系,轻松领点功勋并不是什么难事。
楚羽几经衡量,做出了这个对娇弱的贵客来说较为客气的决定,而后便收到了一件来自风家价值颇高的“礼物”。
若真的能造出几件鲁圣新研究出的武器来,实在是太美妙了些。
明束素到达军营的时候,夕阳烈得似火球,在云端上悬悬欲坠,仿佛随时会咆哮着滚下来,肆意喷洒怒火。这景象在绛雪很寻常,空气稀薄的地方,夜晚星星特别美丽,触手可及,但滚热的太阳也就更加狰狞可怕。
一如这儿的人们,纯良简单,又武力至上。
尽管如此,脚下的冰雪没有半分融化的迹象,反倒漫漫地铺散远去,越远越厚,越远越高,间或裂开一道骇人的口子,据说剜族的人民长久住在那恶劣的环境中,手中杀人的弯刀,也制成了冰裂般的可怖模样。
明束素停下了马,面前是一排十二个士官,早早地等待她的到来。
消息显然十分灵通。
“参见盈王殿下!”
他们单膝跪地,给予最高的尊重,但明束素却轻轻地皱了皱眉头。
“军营内,我并不是什么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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