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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寻一直觉得沈星繁这孩子有个难得的优点,就是心特别大。小时候经历了那么多破事儿,如今照样长成一个好姑娘,能贫能笑能干架,有个喜欢的人就能毫无顾忌地跟在人家屁股后面追。
所以,即便现在沈星繁沉浸在“我的天呐萧城竟然有个儿子!”和“谁来掐我一把那个移动冰山竟然是唐暮歌的前男友!”的双重打击中,仍然在叶辰试图往唐暮歌衣兜里塞把枪的时候,及时制止住了她。
叶辰疯起来和唐暮歌没什么区别,唐大仙,纯法医,池寻这种尚且还在射击场上练过,唐暮歌算是被明令禁止离枪五步远的。就是这种只要对准头绝对射中屁股的准头儿,叶辰还敢给他递枪呢。
叶辰是打算要谁的命?
韩冽、池寻没管这事儿,他们已经坐上了萧城的那辆低调奢华的保姆车,萧不错乖乖地自个儿坐在儿童座椅里,软软的一张包子脸,眼睛眨啊眨的,从萧城看到池寻,从池寻看到韩冽,被韩冽冻着之后又看回萧城。
小孩儿还在反应,到底谁是我爹啊?
不过这孩子特别乖,脑子里一堆问题,也绝对不去烦萧城,萧城递他一个小鸭子,他就自个儿低着头在那儿玩儿半天。
萧城也不大说话,主要是有点尴尬,毕竟刚才意外见识到了那么一场大戏,他一个外人,实在该自觉当什么都没看见。
车上也就池寻和韩冽还表情正常,韩冽是无论什么情况下表情都一如既往,池寻是觉得这事儿倒也不算大。叶辰觉得唐暮歌这个人,外冷内热,他记忆太好,心眼太死,看不开也想不通,只能陷在回忆里,越陷越深,无法脱身。池寻倒觉得,感情的任何事儿,往前走一走,能发生什么,都说不准。
车拐了几道弯,进入一片极空旷的小区,独栋的别墅,每一栋之间隔着八丈远,在这寸土寸金的城市里这样使用土地,简直奢侈。池寻倒也听说过这片地区,房子建好之后就没对外卖,住进来的都是那个圈子里的人,非富则贵,物业费一年十几万。
车进入院落前的大门时,韩冽微微偏了偏头:“安保不错。”
“还好,是出了这件事情之后,我又专门雇了专业的人。”
进屋后萧城把萧不错交给保姆,然后带着韩冽和池寻去了书房,他从一个书桌的抽屉里面拿出一沓信封,转身交给他们:“这就是那些信,我已经按照时间顺序排好了。”
韩冽将最外面固定信封的皮筋拆掉,整体看了一下,信封由下到上,颜色由暗黄渐渐变为信封本身的颜色。信封很普通,就是邮局里常用的那种,单抽出一份来很薄,里面只有信纸。抬起对着窗外照进的阳光观察,没有问题。
信封封面上是工整的墨水笔迹,上面写着萧城所签经纪公司某个部门的地址,应该就是官方对外公布的可接受礼物、信件的地址,还有完整的:
萧城(收)
十分规矩。
他将信递给池寻,池寻看了一下外面字的笔记,邮票粘贴方式等细节,打开信封将信纸抽出来。
两张纸,暗红色的字迹,一首英文诗,花式斜体,写的很漂亮。
Shall.I.compare.thee.to.a.Summer's.day?
Thou.art.more.lovely.and.more.temp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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