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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法力的呢,研究之……又是三个月。
加之雾气中灵气不足,几乎每过半个月便要换一处灵气充裕的地方修炼。
再者无良大蜈蚣总是在周围转来转去,也不知它究竟知不知道我的存在。虽然我凭借隐息之体,自信它无法发现我,但不得不提防这不长眼的昆虫数脚踩在我头上,想想就不寒而栗。
【枯燥的闭关修行之旅,胡思乱想类似吐槽文插曲一篇】无良作者并非有意恶心读者大大们,亦非恶趣味,为何以丑陋的蜈蚣来折磨众人弱小的心灵,完全是出自向金庸大大致敬的崇敬心态。
可还有人记得杨过于雪山上与洪七公同食肥美蜈蚣的场景,看《神雕侠侣》时怎么想都难以将那恶心的东西放进嘴里,但当蜈蚣被洪七公剥去裸露的外壳和张牙舞爪的触角,炸成大龙虾一样鲜嫩色泽亮丽的Q弹有劲的美食时,我似乎有了将其放上舌尖的勇气。
记得小时候并不知道蜈蚣有毒之前,第一次见到蜈蚣满身触须从乱石底下爬过,全身鸡皮疙瘩乱跳。
人类对丑陋的害怕着实胜于对危险的害怕呢,试想若是前有狮子一头,后有大蜈蚣一只,你必须选择一个方向送死,我想大部分人更宁愿被威风凛凛的狮子咬死,也不愿被蜈蚣恶心死。
至少我是如此,正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当然若非真的遇上生死关头结局都难说,毕竟逼急了的时候性命优先,再怎么说一条蜈蚣总比狮子好对付。
人对美的喜爱和对丑的讨厌是与生俱来的天性,而《巴黎圣母院》中驼背独眼的丑陋敲钟人,打败阴险卑鄙的神父,着实为丑人争了一口气,可惜跳舞女郎明白得太晚,一直妄图心爱的帅气骑士来拯救她,死前才明白这人世的荒芜,二人只得相守下辈子。
不看古典名著的读者大大们可以看看《怪物史莱克》,异曲同工之妙,人的魅力不在于外貌。
所以我们的大蜈蚣在将来的日子会“陪伴”句之小童鞋很久很久。
【七七八八吐槽结束,回归正题】
铃铛始终紧握在手心,不敢让其发声,一晃三年艰难而逝,不知墨竹是已经死了轮回转世到另一个身体里去?还是找了个某某夺舍成功又多了数年寿命?
不论如何,在走到绝境之前,我是不会向墨竹或者重溪宗求助的。
三年了,我仍然没想好要不要跨入这个残酷的修仙界,虽然早已身为重溪宗的弟子,但心始终是凡人的心,情始终是凡人的情,总觉得一旦进了弱肉强食的仙道我的人生就不对了。
收起火宵剑准备奇袭巨型蜈蚣,先离开这才可能创造想要的人生,我还期望着某一天看公公和爹爹吵架呢。
目测蜈蚣外壳的坚硬程度,一剑不足以击碎,需要两剑,先进入它的防御范围,再行发动法力。
正面进攻不可能是它的对手,得避过嘴钳,利用冰封术使触须有一瞬间的停滞,这一瞬间可以刺入一剑,攻击部位就决定为最脆弱的肚子,而后收敛法力彻底“消失”不让蜈蚣寻着灵力波动发现我,再刺入一剑就可以制服它,命令它认主。
虽说计划这东西难防万一,但好歹心中踏实一点。(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