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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总是有。
总之,为了弄走尸体,警方也尝试过联系家属,却始终联系不上对方。
先前,章全蛋说夜总会老板是林兰亲戚。
但是,警察顺着我提供的线索一调查,却发现他俩哪里有什么“亲戚”呀?
根本就是情人的关系!
夜总会老板带着农村出来的林兰见世面,作为交换,两人发生过好几次关系。不过,后来林兰借用他的场地赚钱,两人的关系也就断了。
这却也是司空见惯的。
很多这种农村姑娘在离开老家的时候,压根不想让人家知道自己的出身,其实这没什么,刘备还卖过草鞋呢!
但是,她们就有这种心理。
觉得如果让别人知道了自己家境比较贫困,就会矮人家一头。
连天下人间夜总会老板,这个把林兰带到大城市收留的男人,同样不知道林兰家在哪?甚至于,警察竟连她的身份证号码,在本地住在哪里同样找不到……都有人提议往火葬场一扔,标注个“无名女尸”,反正往常相似情形下,都是如此处理的。
他们正为不知道该如何收敛,为此,而感到头疼。这种情况下,我自己主动提出来,要帮他们解决这个麻烦?
他们再乐意不过!
总不能找不到家属,就把女尸留在局里当咸鱼干存放吧?咸鱼干好歹能吃,一具女尸能够干嘛?
取得警方私下同意后,我去联络了“一条龙”服务人员,然后直接去了警局。警方干脆把林兰的尸体直接交给了我!
此刻,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薄衣,近乎于透明的。
或许,活着的时候平躺下来,她前面的二两肉会变扁平,但死后僵硬了反倒更加挺翘。作为男人,看到这样的情况,无论是我还是负责交接的警官都忍不住咽下口水。
大家都是男人,不奇怪!
紧接着,在警官奇怪的目送下,我推着尸体到外面装车。
正所谓“抬喜棺”,自然需要的是红色的棺材。
为此,我顺路专门买一块大红色的棺材,准备将其放入其中。
由于女警已经帮忙洗过她的身子,所以我没有清洗女尸,按照抬喜棺的习俗,直接为其换上了一件红色的寿衣。
在换衣过程中,当然会碰到她全身上下,自己又邪恶的感受了一把那天夜总会内感受过的身材……
且不论其多给自己添麻烦,一个美女在这样的年华就这样死去,的确可惜了呀!
但,我却没有想过“趁热”之类的亵渎念头。
流浪汉的“老婆”,我可不想用。哪怕为了不让琴晶晶难受,没有喊她来,现场只有自己一个人,自己也不想干这样的事。
把林兰装进大红棺材后,等了半小时,“一条龙”的汽车就赶到了警局门外。
本着好人做到底的精神,给每个人塞了三百三十三块的习俗红包,他们接下抬喜棺的活计,盖上了棺材盖子,由四个壮汉抓住了棺材的四个角。
这也是当地习俗,“333”象征着吉祥,是红事抬喜棺时必须给服务人员的。
否则……人家嫌不吉就不会接这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