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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裹回到侦探所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感觉两条腿都断了一样。相反的,林若雨和小玉两个人却兴致很高。
小玉欢天喜地的把林若雨给她挑选的六七套衣服全部都试穿了一遍,这才逐渐了安静了下来。
我在心里哀叹一声,妈的,你可是女娲圣人的后裔啊。好歹也要有个身为圣人后裔的样子吧,怎么也和普通女孩一样,这么爱臭美。
老马则是捂着钱包,一副痛不欲生的表情。这货不断的咕哝着“瘪了、瘪了”,简直比死了亲爹亲娘还要难过。
我把两条仿佛灌了铅的腿扔在了茶几上,掏出一根烟点燃,抽了两口,问凌云子:“你怎么好像没事人似的,难道走了这么长时间,你都不感觉累的么?”
老马在我的兜里翻出来一根烟点燃,道:“他累个屁,买这么多东西全都是咱们两个拿的,他光背着手溜溜达达的了,怎么会累。”
凌云子斜视了我们俩一眼,道:“能够和至亲至爱的人在一起,你们怎么还会感觉到累?”
老马道:“喂喂喂,你可要分明白一点,那两个一个是张小凡的女朋友,另外一个是他的妖宠,和我有啥关系?”
我心中一动,问凌云子道:“那个凌前辈,有件事我一直很好奇,你生活的唐朝到底有多繁荣,比起现在来怎么样?”
听了我的话,老马也来了兴致,在一旁支棱着耳朵等着凌云子的回答。凌云子慢条斯理的理了理一身休闲套装,然后露出了一个看傻逼的表情看了我们俩一眼,道:“虽说唐朝是盛世,可是和现在根本没有可比性啊。”
停顿了一下,他又说道:“唐朝所说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也只是后人记载的,你们还真就当真了?就好比一个大山深处的村子,不愁吃喝就会觉得生活条件很好,可是这个村子能够和现代化的都市相比较么?”
我和老马对视了一眼,均感无语。
被一个活了几千年的老古董这么教训,我们这两个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的社会主义好青年,简直都有心找块豆腐一头撞死了。
等到夜色完全降临之后,老马提议去夜市那边的路边大排档吃一顿得了。凌云子没有意见,我和林若雨也赞同。
听说路边的大排档有很多人吃饭喝酒,非常热闹,小玉当即兴高采烈的嚷嚷着让老马带路,赶快去吃。
此时华灯初放,整个城市仿佛刚刚苏醒的绝色佳人,正一点一点的露出倾世的容颜,准备开始一段醉生梦死的旅程。
我们一行五人,当即杀奔了夜市,随便找了一家东北烧烤的摊子,点了一大堆烤串还有冰镇啤酒,惬意的大吃大喝起来。
老马好像已经完全走出了失恋的阴影,除了和凌云子学习了一会唐代的行酒令之外,剩下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吹嘘他的家乡有多好玩,多少好吃的。
我上大学的时候倒是去过东北几次,所以并不为老马吹嘘出来的家乡有什么感觉。反倒是小玉和凌云子,却生出了极大的兴趣,一个劲的问东问西。
如此一来,惹得老马吐沫四溅,又多喝了两瓶啤酒。
这顿饭一直吃喝到了晚上十一点多,我们五个人一共喝了整整一箱子的啤酒,这才作罢。
结过了账,因为明天还要赶火车,众人约定好了明天早上十点在火车站碰头之后,这才兵分两路。
林若雨带着意犹未尽的小玉回我家中去住,我和老马还有凌云子,溜溜达达的往侦探所走去。
夜风徐徐,凉凉爽爽的吹在人的身上十分舒服,我们三个一路溜溜达达的走回侦探所的时候,已经是凌晨十二点多的样子。
离着挺远一段距离,我就看到侦探所的门口,停了一辆黑色的宾利,似乎是在等人。老马拍了拍我的肩膀道:“卧槽,是宾利啊,这次可是个大肥羊。小凡你可得拿捏好了,一定要拖到咱们从东北回来之后,再去办这单业务。”
说话间,我们便已经走到了侦探所的门口。
宾利的车门打开,穿了一身淡蓝色连衣裙,画着淡淡烟熏妆的林晓娜抱着一只箱子,朝着我们走了过来。
老马和林晓娜已经分手的事情,在侦探所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了,我和凌云子对视了一眼,都自觉的往旁边挪了一小步,露出了身后的老马。
偷空我用眼睛的余光瞄了一眼老马,只见他握紧了拳头,额头上的青筋一条一条的蹦了起来。再加上他刚刚喝过酒,红着眼睛,很是骇人。
怕老马控制不住情绪,再做出什么冲动的事情,我赶忙又上前了一步,准备先和林晓娜说两句。
不想老马一巴掌把我推开,随后两步走到了林晓娜的面前。
林晓娜停住了脚步,下意识的抬起了头,深深的看了老马一眼,顿了一下道:“这是我们认识以来,你送给我的所有东西,现在我不需要了,特意来还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