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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还能煮粥。

    这天晚上我做了个梦,梦里见着有个女人拉着一个七八岁模样的小孩走向我,路过我的瞬间,女人掏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划过我嫩白的脖颈,鲜血就跟坏了阀门的水泵一般喷薄而出,在白墙上留下一抹有力的泼墨般的鲜红,娇艳得如同记忆里某一天床单上那一朵红梅花。大汗淋漓地醒过来,看了看桌上的迷你电子钟,才早晨六点半。拉开窗帘,白茫茫的晨雾如同一床厚厚的被子盖在整条街道上。对面的公寓楼一片黑暗,整座城市好像在深眠。

    想躺回床上,却再也没有睡觉的意思,反倒是饥肠辘辘的肚子不安分地叫嚣。我瞬间怨恨起林大人来,上周要不是他们吃了我的泡面,我也不至于现在对着空空的冰箱忍受弹尽粮绝的早晨。

    可惜我不是能扛饿的人,没过多久,鬼使神差的我就游离到了王轩逸的门外。

    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填饱肚子靠邻居。

    门铃响了好一会儿,才迟迟有人——不是,有鬼出来应门。我捂着胸口恨啊,恨我没有拿手机在身旁,不然一定要将此情此景立照留存。眼前这位曾经风流倜傥的美男子,现在的造型那是相当叛逆和颠覆。头顶上三缕头发如同三根羽毛直冲苍天,其余头发也颇有张飞的气势。脸的右侧还有睡觉时留的床单褶子印,像是一枚神秘组织烫下的烙印。睡衣的扣子大敞开,露出麦色健康的肌肤,稍作留心还能发现胸肌上方还有一道不深不浅的伤疤,像是武侠小说里杀手的勋章一样。

    王轩逸眼神迷离地看着我,仿佛梦游一般,揉了揉眼睛又看着我。

    我只好静静地等待他清醒过来,等他跟我搭讪问好。

    可惜时间过去了快一分钟,他仍然保持一副半死不活的模样。我只好拍了拍他的胸膛,顺便摸到了那道伤疤,说:“贫尼化缘来了,请问施主可否赏贫尼一口素斋?”

    王轩逸总算清醒过来,清醒过来后却又忽然向后转,“砰”地关上了门。我万没想到,第一次要饭,要得这么失败。

    在门外石化很久,想不出何时得罪过王轩逸,导致他看清我后弃我而去。沉下心思,想着有可能他昨晚上邂逅了一段艳遇,或者某一段艳遇刻意邂逅上了他,然后干柴烈火,欲罢不能,鱼水之欢,春宵须臾,没想到一不小心被贫尼打断了?

    没等我思考出个结果来,王轩逸又从门里出来,也不过几分钟时间,立刻恢复成了古典美男子的形象:头发收拾得乱中有序,脸上的“烙印”被粗框眼镜遮挡住,一件黑白相间的条纹休闲装衬得他青春洋溢了很多。

    我平时在物质和精神追求相矛盾时会毫不犹豫选择物质追求,但当下八卦之神引导着我,让我立刻忘了挨饿的胃,目光犀利地透过那一道门缝扫向屋内。但视线所到之处,都没有生命存在的痕迹。我合计了一下我们这是在二十几楼的高空,除非他昨天的艳遇是猫女,不然绝对不可能凭空消失。所以我擅作主张,径自推开王轩逸,挤进那道门缝,走进屋里。边走边说:“我早上熬点儿粥,问你借点儿米。”

    然后我又自作聪明地打开卧室的门,边打开边道歉:“哎呀不好意思,我以为这里是厨房。”说完我偷窥了一下房间内部,里面除了一张床还是一张床,我心生失望,燃烧似火的八卦之心被当场浇灭。

    灰头土脸地走出来,幸亏王轩逸还记得给我捎上一袋米。

    合着我真是化缘来了。

    不过还没进我自己的屋,王轩逸就尾随着过来问我:“你会做粥吗?我来帮你吧。”

    我连忙求之不得地说好。

    于是,王轩逸颇为热心地折回去从他家冰箱里拿来皮蛋和瘦肉,打开我的冰箱后,又返回家搬了一堆牛奶、鸡蛋、饮料。我觉得王轩逸真是堪比当代的活雷锋,在世风日下、人心冷漠的当下,实属不易。但我联想到他悲凉的过去,想着可能这样乐于助人、拔刀相助、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行为能够让他的负罪心理平衡一些,我也就心安理得地躺在沙发上,耐心等待皮蛋瘦肉粥的出炉。因为场面太过于温馨,让我不禁产生组建这样一个家庭也不错的想法时,屋子的门锁传来转动的声音。

    我看看手表,早晨七点半,胆子再大的小偷也应该在此时下班,莫不是房东?虽然说,生活在一座偷窥与曝光并存的开放城市,隐私已经变得稀罕至极,但我还是决定我要和房东谈谈有关于维护我隐私安全的事情。

    没等我这个决定成型,门就被打开了,林大人高大的身影出现在客厅里,我惊讶得张着嘴巴隐在沙发里,思考着现在这是个如何尴尬的场景。

    林大人听见厨房的动静,跨着大步朝里面走去。

    我脑子一片空白,想着怎么向林大人解释王轩逸在我家,怎么向王轩逸解释林大人会有我家的钥匙。这些问题如同一道奥数题,让我不禁捂着脑袋喊头疼,尤其是交卷的时间迫在眉睫。这真是千钧一发、扣人心弦的一刻。

    客厅的沙发刚好对着厨房,我看见王轩逸拿着铲子走出来,边走边说:“妖子,粥要稠点儿还是稀点儿?”

    我实在不知道我现在是应该回答这么有实际意义的问题呢,还是继续和变色龙一样窝在沙发里。犹豫的时候,王轩逸走出了厨房,看见手拿着钥匙、衣冠楚楚站在他面前的林大人后吓了一跳,导致他最后一个音走了个颇大的降调。林大人也对着围着围裙、手持铲子的王轩逸愣了半天,半天过去也没说出一句话来。

    我想大家都遇上奥数题了。

    我幽幽地站到他们身边,幽幽地说:“Roger吃早饭了没?要没有吃的话,一起吃吧。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不过您来得既早又巧,来得好来得妙啊。”

    说完之后,我就发现自己说得又笨又蠢,又实在找不出话来圆场子,只好让场子持续冷酷到底。

    林大人毕竟年纪大我六岁,大王轩逸八岁,估计见过很多类似的尴尬场面,所以他眯着眼睛看了看我,又看向王轩逸说:“王总好兴致,没想到管理有方,还会煮粥啊。”

    我在旁边连忙跟着说:“那是那是,现在这个世道,才能都要全面发展的,诸葛亮都懂得接生了,能否煮粥也是衡量一个成功人士的标准之一。”

    王轩逸听我说完,黑色镜框下的眼睛更加迷茫地看着我和林大人。

    我说:“Roger的意思是,管理人员要懂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但你还懂得水能煮粥,很厉害很厉害。”

    这下林大人也侧目过来,睁大眼睛看着我。

    我想撞墙的心都有了!

    王轩逸擦了擦手,看着我们说:“你们先坐会儿,妖子我先给你盛一碗吧,别饿太久了。先去把冰箱里的咸菜拿出来。”

    这下换我侧目王轩逸了。他这句话说得顺口,仿佛我们是多年的夫妻在某一个最普通的早晨说了最普通的一句话。但这句普通的日常对话把我生生冻住了,我全身鸡皮疙瘩集体倒立,不知如何是好。

    王轩逸又看了我一眼:“莫非你想陪我进去盛粥?”

    我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目送王轩逸走回厨房。

    林大人坐下来,眼睛里透着一丝审视的味道。听到他鼻腔里重重地哼了一声后,他说:“妖子,你和他复合了?”

    这从何说起呢……

    我看着他的发梢上还有一些晨露,抿了抿嘴,深刻理解到圆谎是一件让人费神费心精疲力竭的活儿:“哦,这个,真是一言难尽,说来话长啊。”

    林大人挑着眉毛看我:“为了避免和他见面,你都要求拒绝做中天集团的广告了,现在居然和他住在一个屋檐下。你会不会太善变了?现在你打算怎么样?吃回头草是吗?”

    林大人说得这么掷地有声,仿佛吃回头草是一件让人不齿的事情;表情又是如此的义愤填膺,害得我非常惶恐地说:“这个是吃不得的。”

    林大人继续保持一张马脸说:“那你现在不是打算吃的样子吗?咸菜都放好了……”

    这个嘛……

    老娘吃的是粥,不是草!

    不,老娘吃的是寂寞,不是粥!

    我回过神想了想,让他误会也是件好事情,至少让他对我动心的概率从0.1降到了0,我也好死心塌地地做我的良家妇女,于是我说:“我一向是不喜欢吃回头草的,但是如果眼前没有草可以吃,也不介意扭个头吃,总不能让自己饿死是吧。所谓好马不吃回头草这种话都是那些手上掌握了很多资源,年纪轻轻不愁嫁的少女才有资格说的。我二十七了,好朋友三年前都有娃了,我再不结婚,以后的孩子都可以管她孩子叫叔了,我得对我的孩子负责不是?”

    我正说得理直气壮,唾沫横飞时,一碗香喷喷的皮蛋瘦肉粥放在了我的面前。

    王轩逸慈眉善目地对我说:“没吃饭没力气嗓门还这么大,小心楼上楼下举报噪音污染啊。”

    他说得很低沉很低沉,仿佛不是在揶揄我,而是放了很多宠溺的佐料在里面,如同面前这一碗黏稠的粥。

    我觉得今天早上的王轩逸很诡异。每次不说话还好,一说话就像是尔康穿越到了现代一样。而我又不是夏紫薇,不会弹琴不会作诗,更不会娇羞地低头撒娇,我只会直视着他,然后偷偷瞪一瞪眼,告诫他再乱说话,我就不客气了。

    王轩逸看着我的表情,轻轻地笑了笑,然后对林大人说:“Roger今天来是……”

    对了,我还没来得及问他为什么来呢,光被会晤时间会晤地点和会晤人物给震撼到了。

    林大人淡然地说:“哦,昨天晚上她给我发了一个广告文案,我想和她商量一下广告内容是否需要更改来着。可惜我来得不是时候。”

    按道理来说,说完“来得不是时候”的人应该说完就走了,没想到林大人却从公文包里掏出文案,假模假样地放在了我眼前。

    王轩逸倒是很有兴趣的样子接过广告文案说:“没想到咱妖子开始做广告文案了。了不起啊,还是做我们自己家的广告……”

    这句话里“咱妖子”“我们自己家”说得如此流畅自如,我一个惊奇,一口热腾腾的粥就卡在了喉咙里,又一不小心把一筷子粥洒到了手上,我一下不知是喊嗓子疼还是手疼,烫得我眼泪花花,叫苦不迭。

    林大人皱了皱眉,立刻走到洗手间给我拿湿毛巾去了。

    我趁机跟王轩逸说道:“你中邪了?”

    王轩逸淡淡地笑:“妖子,你喜欢他啊,人家有家庭的,不要做小三,即便不是小三,也不要做后妈,后妈不好做的。”

    我本来想回一句“你做过后妈”忽然想到他的身世,想到他目前正是一个后妈的儿子,此事他最有发言权,我一下子无从反驳起,怕一反驳就戳到人家的伤心处,只好干晾着。

    林大人从屋里拿出毛巾,抓过我的手,细心地擦了擦烫红了的手,说道:“妖子你不是做行政助理出身的吗?这么毛毛躁躁的。”

    王轩逸在旁边说:“看来妖子只能做广告了。以前妖子在大学里,动不动在杂志上写个诗什么的,还是很有才气的,连很多女孩子都喜欢她。”

    我心想王轩逸实在很懂得交际用语,避重就轻地说这句“连很多女孩子都喜欢她”,也只有我能听出里面的玄机来。我的大学因为那些谣言,不可能有男人真心喜欢我,很多女人喜欢我也不是因为我的才气。这么断章取义,随意衔接达到这样的效果也不容易。

    林大人皱了皱眉,轻轻地抚了抚额头,额上的头发烘干了后,自然垂了下来。他看看王轩逸,又看看我,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他也许在期待我做一些适当的反抗,大概他觉得王轩逸作为我的“前任男友”,毫不避讳地说出大学的事情显得很轻佻很不负责任。

    我憋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好扯一扯脸部肌肉说道:“轩逸过奖了,我的大学过得确实有点儿意思。”

    林大人平时不爱笑,不笑的时候他的侧脸很冷硬,就跟刻刀一笔一笔削出来的线条一样。我记得第一次看见他,以为流川枫长大了就是这个样子。那时我正迷恋着仙道文,流川枫和仙道长大后的样子太让我着迷,可是虚幻的想象总是模糊不清,亟待我在现实中发现这样一个极品。可惜不是长得太阴柔就是长得太刚强,当时一眼见着他,便知道那些想象中的碎影总算拼凑完整。他对客户也会笑,笑的时候嘴角会微微上扬,眼神很柔和,可是眼角总会有一丝冷酷,让人保持着距离,不敢逾越的距离。

    此刻他却对着我笑起来,笑的时候眼里不再有任何保留,填充着满满的快要溢出的柔情。如同他十指交叉捧着的杯子里腾腾升起的白雾一样氤氲出暖意。

    他一字一句地娓娓说道:“我很羡慕王总,能够认识二十出头的她。那时她这么受欢迎,应该是很多人的宝贝,可惜还是有人伤了她,伤得这么优秀的她到现在都是单身。我想她在大学的时候肯定受了很大的苦。我看过公司的员工档案,当时我让每个人填了一份表格,除了让大家填英文名字、年龄之类的以外,还让大家记录最高兴、最难忘、最受伤、最委屈的事情。我的本意是想尽快了解各个员工的性格方便我融入和管理。但是我后来想到,妖子在填的时候,肯定很难过,因为她就写了一句话:最高兴的事情都发生在大学前,其他的事情都发生在大学。大部分人即便对大学生活留有遗憾,但回忆起来,还会留恋四年的时光,但是为什么她这么不愿提及大学生活,连具体的事情都不想提及呢?我没有机会知道,即便有,也想等妖子想说的时候再来告诉我。前一阵子她总算开始说一字半句有关于她的过去。她讲得很短,表情也不忧伤,好像在说跟她没有关系的事情一样。可是她偶尔会出神,说到一些话题的时候会停顿、转移,眼睛会背叛她。她装作喝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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