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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丫头,有什么好哭的?你别听小芳瞎说。”
这一刻的刘明,无来由的竟然感觉到了一丝幸福。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在他心中,一直以为自己最喜欢的女人应该是宋琳才对。
但他此刻却发现,自己好像也很喜欢金喜儿了。
这怎么可能?难道自己喜新厌旧?容易见异思迁?
可自己身边的美女不少,赵双双走的时候,自己没有丝毫感觉啊!为什么对这小姑娘却不同?
既然想不明白,刘明也就不去想了:“如果你不嫌弃我有女朋友,你当然也可以做我的女朋友。”
刘明的话让金喜儿再次笑了起来。她使劲点头道:“我愿意!”
轰隆隆……
冬雷。
冬天很少有雷,当然,也不排除例外。有句诗这么写的: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这句出自汉乐府民歌《上邪》中的一句。《上邪》虽短,却被世人誉为“短章中神品”。
意思是说,冬天如果有滚滚阵雷,夏天白雪纷飞,天地合在了一起,我才会与你分手。
当然,加上前两句的“山无陵、江水为竭”,这五件事其实是不可能发生的。也表达了一个女子的忠贞与对爱情的坚定。
而现在,外面竟然响起了雷声,雷声越来越大,声势越来越大。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上天不愿我跟他在一起?
金喜儿脸色瞬间变得苍白无比。
刘明察觉她神情异常,而且在她说出“我愿意”后就打起了闷雷,这到底是个啥情况?
但刘明还是第一时间握住了她的手,坚定道:“既然我刘明愿意跟你在一起,那就算天塌下来,也有我给你顶着!”
金喜儿身子一震,再次笑了起来。
而外面,终于下起了大雨。大雨来势汹汹,好像要把明江市都给淹没了一样。
“擦,好好的天,怎么就突然下雨了?刚刚可是一点乌云都没有的啊!”
“预报不是说没雨么?不仅没雨,更不可能有雷啊!怪,真是奇怪!”
不少跑进饭店躲雨的人都在那骂骂咧咧,显然觉得天气太过异常了。
“就这么在一起了?剧情转变的也太突然了吧?”小芳一旁捂着额头,有种做梦的感觉。
剧情不应该是自己带着金喜儿离开,她回去后蒙着被子大哭一场,明天再继续做她的小护士,然后安静的等新的男神出现么?
这变化也太大了吧?
她正惊奇,猛地听到雷声,又听到旁人的话,才惊醒过来,不由瞪大了眼睛。
“这……”她刚要开口,却看到刘明和金喜儿的手拉在了一起,立刻就笑了。
也许,不被上天祝福的感情,才能走得更久远呢?
只是,喜儿现在才十九岁,年龄太小了点吧?哎哎,罢了,她自己愿意,我管她年龄小不小干嘛!
小芳笑道:“好啦,你俩别卿卿我我了,快去吃饭吧。我和喜儿还都没吃晚饭呢!”
刚好大家都饿了,就去吃饭。刘明点了好些菜,也不管她们吃不吃得完。
一开始金喜儿还说“太多了,浪费”之类的话。
可被小芳一句话给顶回去了:“喜儿,现在的你可不是之前的你了。你男朋友那可是首富!知道什么叫首富么?就是不差钱!不管怎么花钱,还是不差钱!像他们这种人,每顿饭不吃三头猪、两头羊、一头牛,对得起他们那么多钱么?”
刘明一头冷汗,浑身发凉。
这妞儿是对富人有多大的仇视才能说出这种话啊?她把有钱人当猪看么?
不对,就算是猪也吃不了这么多。得是鲸鱼才行!
金喜儿扑哧一笑道:“小芳,你瞎说什么呢?刘明虽然有钱,但他还是很节俭的。何况有钱也不能浪费啊。”
刘明笑道:“还是喜儿了解我,说得对!”
“呸!”小芳撇嘴道,“你俩现在就一起对付我了,喜儿,你也太胳膊肘往外扭了吧?”
喜儿嘻嘻一笑,倒是不接这茬。
吃饭的时候,刘明才对金喜儿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金喜儿是陕西人,今年刚刚十九岁,还没毕业,被安排到了明江市一院实习。
小芳倒不是陕西的,不过她跟金喜儿同住一间宿舍,两个人生活在一起也有半年了。朝夕相处,自然成了好朋友。
金喜儿家境说不上惨淡,爹妈都是普通工人,不过有个生病的奶奶。还有个在读书的弟弟。
奶奶看病要花很多钱,所以她家的生活状况越来越差。金喜儿每个月也能挣个一千多,但这点钱能干什么?
可即便如此,她每个月还要寄一千块回去。半年下来,从未间断过。
可想而知,她的生活过得到底有多艰辛。
刘明听得心酸,就笑道:“放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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