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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比白天迷人,不见不散。”林千树挂了电话。
这是什么人啊!蓝珊心想。手里拿着电话愣了几秒。
她放好电话,坐在沙发上想了想,去书房拿了林千树的手机便出了门。
蓝珊很久都没有这么晚出门了,大学毕业后她就过着林千树嘴里老年人一般的生活。她停好车,打开车门的一刹那,她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夜色下的透笼,灯火通明,犹如白昼,街道上成群结队的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热闹非凡。
蓝珊很少喝咖啡,那家“倒流时光”她找了好一会,才在副街角看到四个红蓝相间的大字。
蓝珊进到咖啡厅里面,一曲舒缓的音乐缓缓流出。她四下里打量了一遍,感觉没有任何一个男人与她想象中的林千树相匹配。她想象中的林千树应该是并不高大,身材略胖,面貌一般,双眼含笑,这是作为作家的蓝珊从他的话语中为他提炼塑造的形象。可是她看了一圈,只有一个人的特征比较符合,只是年纪看起来不过二十来岁。
或许他年少有为,大学没毕业就出去创业了。蓝珊心想,一面向那人走去。
走到那人桌前,蓝珊正要坐下,突然发现那人后面的那人桌上放着蓝珊的手机。蓝珊尴尬的一笑,越过了那人。
林千树与她的想象完全不一样。眼前的这个人虽然坐着,但显然个子很高,不胖不瘦,虽然穿着宽松的半袖,但是依然能够看得出来身材很棒,两条露在外面的手臂被太阳晒成古铜色,结实有力,头发剪成短寸,下面是一张标准的英俊的脸。
如果这个人是林千树,蓝珊会感觉他除了油嘴滑舌,一定是个在女人面前贫嘴惯了的花花公子,这几天好不容易有所改观的印象一下子荡然无存。
蓝珊对这种人是极为痛恨的,通常这种人在她的小说里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蓝珊,”林千树好像也正在将这个名字与眼前的人做着匹配,“请坐,请坐。”
蓝珊见他与自己说话时挑了一下眉毛,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看法。她从裤袋里掏出那部手机,放在桌子上,推到林千树的面前,林千树学着她的样子将面前的手机推到蓝珊面前,又从椅子上的包里拿出一个盒子,同样推到蓝珊面前。
“这是什么?”蓝珊问。
“我还以为你一句话也不准备说拿起手机就走掉呢!”林千树笑着说,“这是你手机的充电器,走了很多个地方才买到,这种古董机使用的人已经不多了。”
“多少钱,我给你。”蓝珊说,“虽然我用不上,也没有任何义务和责任来付钱,但是我不想让你觉得我欠了你什么。”
“我根本不会那么想,这个东西对于我来说就如同废品一样,我买它完全是为了使用你的手机,完全是自利的行为,你不用有任何负担,何况来日方长,不是吗?”
“没有什么来日方长。”蓝珊淡淡的说,“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最后一次见面。”
“干嘛说的这么绝情?”林千树笑着说。
“绝情的前提条件是要有‘情’才可以‘绝’,你和我只不过是阴差阳错的拿错了手机,连萍水相逢都算不上,现在手机既然互换回来了,那就应该回到原点,就像从没发生过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