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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向诩
2014年7月30日,晴,很闷热。
我躲在二十三度的空调房间里,这样才能用被子把自己裹起来,多了那么一点点的安全感,在送遥远离开后,我才觉得自己的人生,又完成了一件必须的使命。
遥远的幸福,是我欠她的,她的家,也是我欠她的。我相信,这个表面脆弱内心却勇敢的不得了的妹妹,她一定会找到自己新的坚强的方向。
我的另外一件未完成,则是关于陈潇。
记得几年前有那么一首歌,七月份的尾巴,你是狮子座。而陈潇的生日,就刚刚好在七月最后的尾巴上,她的热情,她的霸道,她一次又一次拿着星座书反复的告诉我,狮子座是这样这样的。
而我眼中的陈潇,却是那样那样的。她用一层又一层牢固的防备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最里面,却是一刻柔软的心。
时间,可能真的能够带走很多,几个月前,我颓废的生活着,现在,同样崭新的未来,也在等待着我。就像手臂上曾经那些细密的罪恶的针孔,也早就不见了。时间带不走的,是感情,不仅仅带不走,还会慢慢的沉淀,越来越深,越来越不能抽离。
我爱陈潇,这是一件严肃又认真的事情,那天在医院里,遥远带去了陈潇送我的那本《百年孤独》,看过无数次的书,我怎么可能没有看到过最后一页呢?甚至,我之所以会经常的翻看,也不过是很自恋的享受着曾经陈潇对我的告白。
那一页上,是一篇特别青涩有点幼稚的情书,所以在我第一次看到的时候,也是不屑一顾。
我是一个普通家庭长大的男孩子,有爸爸有妈妈,还有一个任性的妹妹。那个时候的思远和遥远,是当做父母友人家的弟弟妹妹来相处的。因为爸爸说要多照顾弟弟妹妹,于是我们也就走的近了些。
在那个相信青梅竹马和门当户对的年代里,在无数次一起玩过家家酒之后,我以为,遥远一定是我未来的那个新娘。我并不要求自己太优秀,只要所有事都达到一个差不多的程度就好了,只是意外的是,初一那年,陈潇硬生生的闯进了我们的世界。
别人也许不信,最初,我一直都默默的和自己较劲,陈潇以飞快的速度取代了我的身份,成为遥远最好的朋友。而她是女生,所以在我们模糊懂得了男女有别的年纪里,遥远和她越走越近。
于是,我开始努力读书,那时候,我不过以为自己想超越陈潇而已。我真的一点都不觉得,在我不断的想要自己变得更好的时候,其实更在意的是陈潇的眼光。我把她当成了对手,只因为我还不懂爱情。
爱上陈潇,是注定的意外,还是十几岁的年纪,我的思想和内心却比别人更加事故一点,因此从来都不觉得陈潇那样有钱人家的俗称富二代女孩,会跟我是一个世界的人。我更加怕被别人用有色眼镜去观看和评论。而那些,其实都是懦弱的表现。我配不上陈潇,她的坦诚和勇敢才是我真正望尘莫及的。
《MadWorld》是陈潇最喜欢的歌,就像我喜欢《百年孤独》一样,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都有些可爱的偏执,她曾经为我读了我喜欢的书,于是我也有很多次一个人跑到ktv去练那首她最喜欢的歌,一直到陈潇二十岁生日的那天,我抱着她坐在海边,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为她唱了这首歌。
No tomorrow no tomorrow不要明天,没有明天
d World恒常的世界,疯癫的世界
后来我才发觉,在那个时候,我才有自信,我是爱陈潇的。
最短暂的季节是秋天,因为一日三秋,而最漫长的季节却是夏天,遥远说她不喜欢夏天,现在,连我也开始为这个季节烦躁。
晚饭后,我妈端了一碗绿豆汤给我,又嘱咐说,进了伏天了,早点休息。哦,原来,现在才是夏天真正的开始。可是,远在两个多月前,燥热就已经开始了,五月的时候,我这一生最爱也是唯一深爱的女人,终于和另外一个男人订婚了。
我悔恨,我痛苦,我甚至把自己关在狭小的公寓里,利用毒.品麻痹自己的神经。
可即使是这样,我都没有勇气走到陈潇的面前说,来,跟我走吧。
一年前,我开始忙碌的找寻实习公司,因为我在意和陈潇之间身份的悬殊,我更能够撑起一片天空给她一份好的生活。
陈家是开制药厂起家的,而我大学的专业也刚好是药剂学,进入海达实习或者是顺利成章的,可是我太在意别人的看法,不想被人说走捷径,于是直接拒绝了陈潇的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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