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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熬了三天,待不发烧,烫破的皮肤也形成了完整的创面后,便决定自己用中医的方法恢复,不留疤痕。
这一次苦肉计算搞大发了,本来她只想往腿上洒热水的,却带到了腰部。
即使不为别人,为自己她也要一个完美的皮囊。
她让特护用盐和凉开水按比例配置了一大盆盐水往创面上一遍一遍的泼盐水。
这个方法是胭脂做幼师时和一个学生的奶奶学的。
盐水啊。真正的往伤口上撒盐。
胭脂疼的撕心裂肺,嘴唇咬破几层皮比烫伤当天还疼。
护工是个老外,简直目瞪口呆几次放下盆说这是虐待,会犯法的。
胭脂解释:“这是中国的中医流传了几千年的方法,坚持十天便会彻底不留疤痕,你这是在帮我不留疤瘌,是为我好,怎么是犯法呢。”
“中医?你这是巫术!”护工气呼呼的去找医生。
胭脂摇摇头,你没办法去教一个不同地域的人说不清道不明的传统。所以中医再博大精深在老外眼里都是诡异,巫术。
没到十天只七天后胭脂的烫伤部位便平整如初,除了细看还有淡淡的新旧皮肤的印子之外,细腻光滑与没受损的皮肤无二。
“不可思议的中国人。”护工连连摊手。
“是中医!”胭脂重点道。
殷斐几乎每天都会来电话。胭脂猜测如果他知道自己烫伤已经差不多了,一定会让自己回国,但是,她现在不能回去。
赖在医院里已经十几天,胭脂越来越着急侦探社的消息。
就在第十三天的时候,侦探社的大胡子给她来了电话。
“胭脂小姐吗?请今天到这里来一趟。”
“好。”
按掉手机胭脂请护工去买新出炉的面包,等护工走远消失在电梯,胭脂立时简单的梳洗下便来到了巴黎第十三区的好奇异神探社。
走廊上一间一间的写字间,大胡子站在门口吸烟,看见胭脂的身影点点头,回办公桌前拿出一个档案袋给胭脂。
“按我们的规矩你先看看是不是这个人。是的话,按原来的酬劳继续合作,不是的话我们要重新找,说明您委托的任务比较难办,我们要增加费用。”
“哦,你是说,如果这次你们没有找对人,不是你们的责任还是委托人的责任?”
“是的。”大胡子再次点点头。
胭脂苦笑。典型的不是捕快没能耐实在是贼人太狡猾的论调。
胭脂打开文件袋,先看看再说吧。多说无益。
文件袋里噼里啪啦掉出一沓照片。有购物的,有走路的,有进房门的。
胭脂余光只一眼,眼圈便湿润了。
是杨叔叔。看见他便想起妈妈。
小时候妈妈总带着她和杨叔叔吃饭聊天。经常聊着聊着就掉眼泪。
他的模样和十五年前相比几乎没有什么大的改变,只是头发中间变成了篮球场稀疏着发际周遭的几根花白头发。
眼睛还是记忆中的金丝眼镜。照片中都是远景看不出脸上的皱纹多少,但是头发都秃了。白了,皱纹怎么会少呢。
胭脂一张张瞅着照片忽然有点害怕面对他。
她开始寻他只是为了调查妈妈临死前到底和谁见面。
后来却变成他到底是妈妈的什么人,甚至是自己的什么人?
“怎么样,胭小姐,这是你要找的人吗?”
大胡子敲敲桌子,提醒胭脂。
从胭脂的表情上就已经看出自己这票生意,是个成功的开始。
胭脂眨眨眼睛,又用桌子上的面巾纸擦擦眼角。
“恩,差不多吧。这人现在在哪?”胭脂故作淡漠的问。
其实这点掩饰哪里瞒得住做侦探的火眼金精。
“不远,就在夏特耳,距离巴黎九十公里。这人自从移民到法国就住在那,没动过。”
“婚姻职业呢?”胭脂问道。
“姑娘,你让我们找的就是这个人的地址和是否存在,没有加上婚姻职业这两条。当然如果你想知道的话,出一些费用我们会继续调查的。”
“哦,那你们陪我去还是我自己去一趟?”
胭脂权衡着大胡子是不是又要找借口收费。
“当然是您自己去,我们只提供地址,不提供陪同。不过您需要陪同的话,可以加一些费用。”
大胡子说的那么大言不惭。胭脂心想这人得多缺钱,多爱钱。不过也可以理解,自己不也是有不得不需要钱的理由吗。
其实胭脂倒是不在乎大胡子陪同增加一点费用,但转而一想,大胡子去的话,本来尴尬的寻找将会更加尴尬。
“算了,我自己去那吧,谢谢。找到的话,回来我会付那另一半的酬劳的。”
“爽快大叔好久没见过你这么爽快的大陆妹子了。我就告诉你一点我自己观察得来的心得,算是卖家赠品,这老爷子不像已婚的样子,应该是没结婚。”
“谢谢。”
胭脂从第三区出来马上到火车站买了去夏特尔的火车票。
尽管她心里还是很忐忑,对和杨叔叔的相见充满这尴尬的心里,但是该做的事胭脂还是一刻也不会耽误。
走出火车站远远的就看见高高耸立的夏特尔大教堂。
这是一个满是中世纪情调的古城。
英法联军把圆明园烧了却把自己的古迹保存下来。
夏特尔在巴黎西南90公里。火车一个小时多点就到了。
是巴黎周围地势较高的一处平原,塞纳河的支流厄尔河从夏特尔身边流过静静流淌的河水中
河中有天鹅、野鸭和成群的野鸽子。
胭脂瞬间便被这里的幽静个古典迷住,如果今天仅仅是趟旅行多好。
城里随处可见几百年历史的中世纪老房子都是以石头砌成。平静清澈的水面上投影着古老的建筑和一座座优雅古老的拱桥。
穿过古桥就是小城的人口集中区。
进入蜿蜒向上的街道,宛如穿越13世纪的窄仄的街道,地面铺着磨得圆滑的条石砖。
偶尔露出几张羊皮纸般的招牌写着商店或者咖啡馆。
胭脂在一个石头墙围绕的二层小楼前停下。
对照了大胡子给的地址。就是这里。
她的心好抖,情绪上想立刻逃离这里,理智上却松了口气终于找到。
按了门铃,良久,没有回应。胭脂在门前的石阶上坐下来。
腕表上的时间已经是下午三点钟。
是这里吗?不会错吧。
胭脂拿出大胡子给她的照片对照一下照片中杨叔叔回家开门的照片:铁栏杆大门,长草的石头墙,赭石色的二层楼房。
没有错。
街上很静,几乎没有行人,只路过一个少年张望她一番便走了过去。
大约过了一小时,胭脂看见一双黑的旧皮鞋的脚停在眼前。
抬头,对上一张苍老胡子拉碴的脸,和那褶皱里不失锐利的眼睛。
“你找谁?”干哑的嗓音。
“杨叔叔,我——是——胭脂。”胭脂很艰难的吐出自己的名字。
老人手中的菜篮子啪嗒掉在地上。
不知名的蔬菜和土豆滚落一地。
他似乎僵住了?张着嘴瞅着胭脂,一动不动,仿佛中了点穴*。
胭脂蹲下身,将地上的菜叶,土豆悉数捡回篮子里。在直起身直视着老人的眼睛:“没错,我是胭脂,杨季敏叔叔。”
“啊,是——胭脂啊,都长真么大了。”杨季敏才回过神,颤抖着嗓音,其实手也有点颤抖。
这个忽然出现的人,忽然报出的名字,实在是给了他不小的刺激。本来,他已经平静的逃避过去逃避了十五年,本来他的心脏血脉都已经麻木了。
“杨叔叔,我能进去坐一会吗。”胭脂见杨季敏还是站着不动,主动说道。
“啊,行,可以的,欢迎胭脂。来,请进。”杨季敏这才完全适应了现实,开大门,开房子门,放下篮子,然后请胭脂坐,洗手给胭脂倒茶。
房子进门就是客厅,胭脂找了一把木椅子坐下来一眼不眨的看杨季敏的背影。
她想捕捉到当年杨季敏的风采,当年能让妈妈爱的死去活来的风采。
不过,胭脂没有找到。眼前就是一个文雅的有点懦弱气质的半大老头。其实按照他的年纪,才五十出头,应该是老当益壮风采不减的,只是时光在他身上更多的雕琢出了颓败。
“叔叔老了是吧。”杨季敏感觉到了胭脂打量审视的目光,搬过来一张小茶几,摆上茶具。
“杨叔叔您喝茶不喝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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